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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明年春闱过后,我就想办法把先生送去国学里,让他再里面继续学习,不至于总困在家里闭门造车。我们家这些年给朝廷捐了那么多钱,就算我真的无才无德,陛下也会赏我个官做做。到时我便不再需要老师教导学业,先生便没有理由拒绝去国学,再参加科举了。等去了国学之后,接触的考生多了,先生说不定会重拾信心,再入考场。以先生的才华,我相信,一个小小的举人肯定不再话下。到时我再让他回老家看看,说不定他就能想到自己已经去世的事情,到时他也就能安心的走了。”丁再昌做出了决定,并迅速的做出了三年规划出来。真是不做就不做,一做就要做的完美。

季子禾有些欣慰,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局了。

“只是恭谨兄,你可有什么保平安的法器什么的吗?”丁再昌忍不住问道。

咳,谁让他是个特别惜命的人呢。虽然他很想帮帮叶先生,可叶先生毕竟是鬼,心里还有有些害怕,万一叶先生突然发狂了,可不会顾及自己是不是他的弟子,到时候自己岂不是要死的很冤枉。所以他打算早做准备,他也没想要伤害叶先生,只求能够能够自保就好,不然他是不可能会安心的。

季子禾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法宝,就连这个辨认鬼的活,都是他赶鸭子上架临时的兼职。他不是专业人士,没有法宝,那就只能想想怎么忽悠了。

可骨头不愿意放弃这大好的赚钱机会,对季子禾道,“你让他准备朱砂纸笔来。”

季子禾不疑有他,便转述给了丁再昌。

“恭谨兄可是要画符?”丁再昌问道。

“嗯。”骨头肯定道。

季子禾支支吾吾的点了点头,他怎么不知道骨头会画符,难不成,他们这次要卖假货骗人了,这样不太好吧。

丁再昌可不知道季子禾的纠结,在他看来,高人不会画符,那还是高人嘛!让小禾子来说,这肯定是对高人最大的误解。如今季子禾要画符,他就赶紧就吩咐了下去,让人去买最贵的朱砂,最贵的符纸。至于毛笔,高人也没做什么要求,那就随便用吧。身为一个考生,他家里最不缺的就是毛笔,随便挑。

季子禾拿着朱砂笔,看着桌上的符纸心里泛起了嘀咕,不会真的要让他来写吧,他不会啊。关于符箓之类的书他可没看过一本,他连符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该怎么画啊!

“放心,一切有我。”骨头贴近了季子禾说道。

季子禾无法,只能硬着头皮下笔了。朱砂笔一接触到符纸,季子禾就觉得自己的手不是自己的了,像是有人握着他的手,在借助他的手画一样。

季子禾松了口气,可这个范儿还是要装一下的。看着手中的毛笔如行云流水,看着还觉得挺舒服的,就算季子禾不是真正的执笔人,只是在看人画符,也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玄妙的境界。等到他猛然清醒,纸上的符就已经画完了,上面还有金光流过,样子特别的高大上,一看就不是什么普通的符。

说不定,这还真的不是什么唬人的东西呢。季子禾想着,将画好的符拿了起来,递给了丁再昌。

丁再昌拿着符看了看,“恭谨兄,这是什么符啊,这上面的符文我竟然从未见过。”

丁再昌遇到的想掏空他钱包的骗子太多了,为了打假,他自己也是苦心钻研各家典籍。虽说因为资质太差,还是没入门,可也不是什么都不懂。若是骗人的,他肯定能揭穿。可这个符是他亲眼看着画出来的,画符之时,他也陷入了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当即就认定此符不凡。如今拿在了手中,感觉这符摸起来一点也不像之前的符纸那般粗糙,柔软光滑,还有丝暖意。要说起来,就像散发着体温的人的皮肤一般。

“这叫金刚护身之灵符,可在生死关头保你三次性命。”季子禾努力维持高人人设。什么金刚护身啊,这名字是季子禾瞎诌的,骨头说这符是他跟寺里老和尚学的,什么名字他也不知道,干脆就叫它护身符好了。季子禾觉得护身符这种名字太大众,一点也不高大上,不符合买主的期待值,所以就现编了个名字。

“只能保三次吗?”

“莫要贪心,叶先生虽然现在看起来如常人,可内里终究是阴灵。若是其他符,很容易就会伤了他,而我这金刚护身之灵符就没有这种后顾之忧了。”想了想,骨头又借季子禾的手又画了一道符。

“这是传讯符,一旦遇到危险,你就把这张符撕掉。无论我在什么地方,都能立刻感应到,并迅速赶来。”

“这……若是离得远,路上花费的时间太长,三次保命的机会用完,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丁再昌不放心道。

说的也是,就算骨头速度再快,也快不过人家啊。别说三次了,季子禾觉得十次都不保险,毕竟只能防御不能攻击,人家一次杀不死,多来几下也不耽误多长时间,到了还不是个死。

“不用担心,我自有安排。”骨头淡定道。

伟人说的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然不信,那就做个实验好了。骨头便又画了张传送符,让季子禾走的远些,丁再昌再将符给撕了。只见灵光一闪,季子禾与骨头就瞬间出现在了丁再昌面前。原来这符不光有传讯功能,里面还有一个小型的传送阵啊。

“恭谨兄果真是神仙手段啊!”丁再昌惊叹道。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的再多,哪有亲身体验令人信服啊。这下丁再昌终于安心了,瞬间底气十足,再也不愁眉苦脸了。

骨头也很高兴,虽然废了一张符,可丁再昌会报销的啊,那就等于多卖了一张。

丁再昌不愧是财大气粗,生意做遍大江南北的有钱人,季子禾解决了他的心腹大患,他自然要报答的,在季子禾走的时候,给他包了一个红包。碍于在主人家里,季子禾没好意思在人家家里就拆开看。不过骨头就没那讲究了,他看那红包那么小,觉得肯定没放几两银子,顿时就有些心有不满。当即就钻进了红包,原来里面放的全都是银票,怪不得看起来轻飘飘的。数了数数量,骨头就从红包里飘了出来,告诉了季子禾。

季子禾走出丁宅的时候,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觉得脚底下轻飘飘的。上个马车都不在状态,要不是丁四扶着,他肯定会摔倒。

等季子禾坐上了马车,骨头就又设了个障眼法,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瞧你的样子,不就是三千两银子吗,就这么魂不守舍的。”

“三千两,那可是三千两。”季子禾脑袋有点卡壳,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啊。一两银子等于一吊钱,三千两银子就等于三千吊钱,那就是三百万文钱。没想到当神棍那么挣钱,这简直比抢钱都来钱快。

“出息。”骨头对着季子禾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

季子禾揉了揉脑袋,傻笑了一下,“骨头,你怎么会画符啊!”

“以前在寺里的时候,寺里那个老和尚会画,闲着没事,我就也跟着学了学。其实画符也挺简单的,反正原理大差不差,了解了原理,我还改了不少符,也自己造出了许多新符。”

“那位高僧可真厉害。”季子禾佩服道。虽然骨头只是偶尔提及那位高僧,而且每次也不会多说,但听的多了就会发现,骨头的许多本事都是跟高僧偷学来的。而且从那些只言片语中可以看出来,高僧不仅法力高强,而且博学多识,在生前十分受人敬仰。只是可惜了,在高僧圆寂之后,兰若寺就再没有出现什么德高望重的高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寺庙的香火渐少,最后成了一个被妖怪占据的无人荒寺,到了现在,就连残破的寺庙都没了,直接被夷为了平地。而那位高僧,甚至连传说都没留下,又有几人能够记住他呢?

骨头不是很喜欢谈起自己的过去,又道,“小禾子,刚刚你说的那个猎户的故事是从哪里听来的?”

季子禾也没有继续那个话题,“那个啊,是我小时候爷爷给我讲的故事,我给改编了一下。”

“你爷爷怎么什么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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