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谁议论道:“这人是个伯爵,叫弥尔塞,听说尼丽和他订婚了!你看他腰间的剑,那是老公爵的三生神恩!”
“尼丽大小姐怎会看上这人?他根本无权无势,还是个穷光蛋!他的武艺很高吗?我看不见得。”
“这卑鄙小人,竟然趁人之危!尼丽还是个孩子,她一定是被此人的小白脸迷得神魂颠倒。”
“但她身后势力不小,那些忠臣难道任由她被这骗子拐走?”
“她一定被骗得定下了婚约,以骑士美德发了誓,所以无法反悔。”
“啊!啊!我好恨!尼丽大小姐将来可是要做侯爵的!我听说她继承了公爵所有的钱,富可敌国!”
“咱们暗地里把这个弥尔塞做了,也就从背后一抹脖子的功夫。”
他们越说越酸,口水洋溢着陈醋的芬芳。我试图找到这些满嘴跑火车的家伙,看看他们的嘴脸,可似乎每个人都这副腔调。
我承认,如果换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儿去。当初弥尔塞与达莉亚交往时,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阳王酸死。但时过境迁,我已非吴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弥尔塞,希望他能成为公爵,然后把剑盾会的利益出卖给我....不不不,让双方的盟约更加牢固。
尼丽摸了摸弥尔塞的下巴,踮起脚尖,献上一吻,这么做又引来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么听见有狗叫声?声音孤单凄凉得很?
尼丽说:“去吧,加油。”
弥尔塞走向诺曼,我一个箭步拦住了他,说:“同学,你的号应该轮到我这边。”
弥尔塞看着我那条跑道上准备冲刺的参赛者,苦笑道:“朗基,他还没测完呢。”
我说:“你在我这边排队,那家伙一看就是软脚虾,跑不动的,几秒钟就完事儿。”
结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剑刃力道八百,挡住了我的一剑,撑过了精神攻势,浪费了我足足十分钟。
他回到我面前,目光炯炯,耀武扬威,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是司乐吉,莫欺少年穷,乘风破浪会有时,....”
我嗯嗯啊啊地点了点头,还是没记住。
等了半天的弥尔塞穿上铠甲,计时员工准备就绪,正准备喊开始,我说:“过关!”
计时员愕然道:“我还没测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来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费时间,多跑一次?”
计时员:“可....公爵,这是规矩。”
我喊道:“你难道不相信我剑圣朗基努斯的眼光?我看中的人还会有错吗?依我看,直接让弥尔塞当公爵得了,哪儿来那么多事?”
此言又被那群醋精听到,于是惹起众怒,骂声不绝。弥尔塞叹道:“朗基,现在你是考官,还请公正一些。”
我朝他单眼眨了眨,说:“我最公平不过了,一切有我,此位非你莫...”
诺曼怒道:“剑圣,你再这么瞎搞我取消你裁判的资格了!”
在这一刹那,我深深体会到了这世界的恶意,以至于手脚发凉,心跳乏力。即使在这人类几乎灭绝的年代里,竟也不容许我小小的徇私枉法吗?世人为何对我如此苛刻?这世界究竟是还能不能好了?
弥尔塞说:“开始吧。”
计时员发枪后,弥尔塞冲出起跑线,快如离弦之箭,讯如流星赶月,当他跃过终点,时间显示为五秒三,这成绩仅次于阿德曼,是目前的第二神速,当然没算上我。
我喜道:“看?我怎么说来着?”
醋精们又说:“是三生神恩的力量,他借助了这宝剑上的念刃之力!”“他还想借黑棺剑圣一步登天,不劳而获?真是卑鄙,太卑鄙了。”
我想用疯网将他们一网打尽,可这些人的精神十分无趣,疯网懒得捕捉他们。
弥尔塞卸下宝剑,拿起一旁的普通长剑,面对玻璃墙,蓦然运劲斩出念刃,那念刃轰击在墙上,隆隆声中,立时就让人感受到不同凡响之处。
墙上数值显示,这一击念刃达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与阿德曼在伯仲之间。人们因为这一好成绩而变得兴奋,开始交头接耳,谈论不停。
如我所料,弥尔塞的念刃突飞猛进,他肯定不曾习得海尔辛大师传授的进阶技巧,可基础而言,绝不逊色于我。
我顿时感到气恼:这小子人长得帅,学武天赋又高,还讨了个二十岁出头的美女侯爵做老婆,日子春风得意,我怎么从来就不曾有这样的好运气?是,我现在地位崇高,名望尊隆,可那是我拼死拼活争取得来的,我可以问心无愧,理直气壮的说,我从来没有像弥尔塞这样肆无忌惮的开挂....
疯网中似乎有人说我脸皮厚,又似乎是我的幻听,总而言之,弥尔塞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考验,进入了淘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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