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年轻气盛,或许是骄傲使然,被巨大的天生优越感充斥着,刘昆当时的心比天高,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
刘昆当时哪里听得懂莫墨所言之意,而身边的另外两个人立即二话不说操起酒瓶就朝莫墨砸去,别看眼前的男人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却如一头红了眼的犟牛,不管自己身上被啤酒瓶扎了几个口子。压根不当一回事似的,愣是把刘昆等人踩在脚下。
那次以后梁子就结下了,结果很明显,莫墨当时在这些纨绔子弟眼中只是个下里巴人,来自农村的刁民一个,想要在上海玩弄一个没权没势的人实在太容易了,只动用了一点关系,自然有人愿意出头动手,其中就包括在上海颇有势利的杜家,恰好,莫墨也正是杜冷峰的板上鱼肉。
在上海解决一个人实在太轻易了,比踩死一只蚂蚁要来得快,杜家不过是钱打发了莫墨,但决定下手的却是刘昆。
事发的那个晚上,刘昆派人把莫墨绑到了上海近郊处的某个水泥厂房,得到消息后刘昆亲自开车赶过去,等人到的时候却只发现地上的一滩血迹,以及松绑的绳子。
刘昆心中大骇,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从身后狠狠踹了一脚。肩甲一阵刺痛,那是金属刺进皮肉血骨的撕裂声。
刘昆的眼睛就是那时候毁的,刘昆只记得当时那个男人说了一句话。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世界很大,有的事并不是你想玩就玩得起。”
刘昆还记得,他最后拼命的扭动脖子,看见的却是衣衫褴褛满是血迹的莫墨,那脸在灯光下笼罩着一层黑色的阴影,嘴角那抹极轻的笑意似一个古怪的毒咒,让刘昆的心渐渐沉下。
当徐饶赶到的时候,就只剩下在地板上躺着动惮不得,一脸血花的刘昆,刘昆的手中仍握着一把刀,刀刃上有血,却不是他身上的。
听完过往的事,冯饕的眼神黯了些许,随口说道:“纨绔子弟真不是个玩意。”
“你说得对,当时的自己确实是眼界太狭窄。”刘昆之所有后来义无反顾的选择进部队磨练,怕也是想收敛身上的傲气,又在后面的几年中,在刀锋枪口上混过来的日子里,在生与死往往一线之间的地带游移,刘昆才逐渐的成熟,羽翼渐丰,心依旧高傲,却不再选择锋芒毕露。
刘昆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似乎释然许多,一场梦魇始终困扰着他,如今说了出来,只稍微好受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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