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世上还有那种东西?
想到这儿,他不禁望望坐在对面的琉璃一眼。
琉璃不像他两个女儿,就连过年也没穿着大红大紫,只是深粉色偏襟小袄,配着桂子绿的马面裙。发式也简单,没有簪着大赵贵女们喜欢的那种富贵牡丹,而是玲珑的一小串淡粉带金的小绢花,配着翡翠发梳和一只小巧蝴蝶状金钗。不华丽,但金贵。
而这丫头气色好,气质也佳,冷静中带着自信,倒比公主还气派些,话不多。腰杆却挺得笔直。如此一来,真是惹人注目。怪不得啊,晋王殿下和临山郡王都为她着了迷。只可惜,他不是他的亲生女儿,害他少捞了不少好处。
不过女人嘛,嫁谁不是嫁。说起来,临山郡王就是个大金山,人长得好,又是闲散的郡王爷,将来搅和不到夺嫡之战中。倒是更好的人选。这样看。他还算帮了她一把。真是个好义父啊。如果不是那位指定要琉璃,他都想把倚云送过去。
“多谢侯爷这些日子来的招待和关照。”酒过三巡,水石乔站起身来,向着温凝之举起酒杯道。“今天就借花献佛,一切尽在不言。小侄满饮,侯爷随意就好。”说着,饮尽杯中酒。
宁安侯府是书香世家,酒具都很小巧,这样的酒水对于水石乔来说,不过沾沾唇而已。但他姿态豪迈,加上穿着宝蓝色镶黑貂毛的袍子,周身利落。更衬得眼睛明亮,笑容爽朗,真是分外迷人。坐在他手边的琉璃并未如何,对面的温倚云的眼睛已经变得水汪汪的,不住偷瞄。
琉璃看在眼里。实在有些不爽,好像自己的东西被人惦记着似的。
“说得什么话,大家是一家人,这样岂不生分了?”温凝之笑得和煦,真有一家之大家长的风度和气势。
“小侄倒不是嘴头抹蜜,随便说说的。”水石乔笑道,“只是出了正月,小侄想在东京都置办一处宅子,接妹妹过去一起住。今天话儿赶话儿说到这儿,算是提前拜谢了。”
温凝之惊讶,“住得好好的,怎么就要走?”
“对啊。”温倚云极快的接口,“咱们侯府人少,空院子那么多,水大哥住到什么时候都行的,何必要置办产业?再说,这样一来,想见二姐可就难了,哪比得过日日在一处?”她倒不是舍不得琉璃,而是明白琉璃一搬走,再见到水石乔就难了。
初见水石乔,她就被他的豪迈英雄气所迷醉。他是她从没见过的那种男子,不张扬,不华贵,却有如深藏于石的宝贝,蕴含着莫名的魅力和令人感觉安全的力量。只不过,她以为他长年游走于江湖,很难再见到,于是转了方向,还和王家七郎有过些不清不楚的事。哪想到,水大哥不仅回来了,还有在东京都长住的意思,这让她的小心肝如何能不春风吹拂,大动而特动?
别人不知道她的意思,温芷云可是明白得很。可惜温倚云嘴太快,她没拦住。过了年,七月她就要出嫁,可不想这个时候出点什么事,耽误了自己的佳期。她讨厌这个地方,恨不得早一日去过自己的小日子。但娘家也不能败,不然她哪里还有倚仗?眼见着二弟傻了,连除夕夜的家宴都出席不了,大哥是个捉摸不透的,这个妹妹若再惹麻烦,那可就真完了!
再者,当着父兄的面对一个青年男子如此挽留,也太丢温家的脸了!就算要留客,也该父亲和大哥,什么时候轮到倚云,太没规矩了。
事实上,温凝之和温宏宣也很尴尬。为了掩饰,温凝之只得道,“倚云说得倒也对,住得好好的,何若搬来搬去的麻烦?况且,琉璃就是我亲生女儿一样。”
水石乔笑道,“这回进京,皇上虽然还没召见我,却派人宣了口诏。那意思,是让我把漕帮的总部设到东京都来,好似还要给我个闲散的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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