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老同学。”
保安又看了看他身上的衣服和手里拿着的车钥匙,敷衍道:“那你倒混的比他好多了。”
“您知道他为什么辞职吗?有他地址吗?”方栩文有点急了,手不住地捻着袖口。
“为什么辞职?干不下去了呗。你是他老同学你怎么不知道?”保安扬扬眉毛,“他呀,是个杀人犯。”
第二章
戚山明是个记性很好的人,他能记住很多年前的事情、人、场景,甚至连掠过耳边的声音、似有若无的气味,乃至夕阳在那一刻微妙又绚烂的角度都能准确想起。他是很珍惜这些回忆的,疲惫忙碌的一天中,某个短暂的空闲时间,他总要将那些少年时代的美好回忆从脑海中找出来,细细熨烫,妥帖珍藏,像背什么绝世名言一样认真背着,反反复复不知疲倦。
说不好是为什么,他只是强迫自己去记住,仿佛这样就可以让自己的人生有那么一点甜,让他觉得自己来这世上走一遭,不全是为了受难而来的。他时常在某些辗转反侧的深夜里努力说服自己,他总是这样自言自语,小声地,最开始痛苦又隐忍,然后随着时间流逝,变得麻木,变得僵硬,像他这个人,变成了嚼烂了的口香糖,什么滋味也没有。
他告诉自己:这全是公平的,吃了多少甜,就要吃多少苦。不要抱怨,闭嘴干活。不管你前头过的多幸福,都是不做数的,幸福是要讨债的,你现在就在还债。
说的多了,好像就真的对此深信不疑了。因此回忆那些快乐时光时,仿佛都是透着一层报应,一层诅咒,朦朦胧胧的,像场梦。
他想的最多的是方栩文。
不是刻意,方栩文是自然而然出现的,他们那个时候太要好了,以至于每当回想少年往事时,总是避不了这个人。他是好的,是值得珍惜的,因此要和其他好时光一起努力牢记,把脑子占满,这样就记不得后来发生的其他一切糟糕事了。很有用,戚山明已经快忘了漫长的监狱生活,却总能清楚的描摹出记忆里方栩文的模样。
小时候的方栩文是很瘦的,皮肤很白,不爱说话,刚刚转到凰水小学时方栩文八岁,站在讲台上,老师让他做个自我介绍,他声音很轻,很害羞地说了自己的名字和年龄。老师要他多说几句,他就不知所措地看站在教室外的爸爸,咬着嘴唇。小朋友们都在叽叽喳喳讨论这个省会来的“城里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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