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是现场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并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贵族气质的。
裹着黑色披风的少年面容清冷,一头碎金卷发披散在背后,怀里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婴儿。小孩子的脸像发胖的面团一样绵软可爱,小脑袋贴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里的人。他们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野狼过度白皙和细腻的皮肤那是贵族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能保养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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