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是我的全部。
我这么爱你,你怎么会不知道呢?
抱着程聿我睡了过去,在梦里遇到了三年前的程聿。
在那棵梧桐树下,无数次,怦然心动。
程聿转过身,手里拿着他装画稿的牛皮纸袋,递给我,“你好,能帮我个忙吗?”
我一开始以为是他想向我搭讪,还用这么老套的梗,但是架不住他太帅了。剑眉星目,据他后来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说过他高中还曾经被星探看中准备挖他做明星,但是被他当做骗子推了,结果人家拿着合同,还找到学校去了。我就笑了,幸亏他没去当明星,不然被更多的人发现他这么好,我肯定追不上他了。
说回前话,我以为他想跟我搭讪,结果后来真是帮个小忙,他递了瓶水给我做谢礼,就走了。我也说过,我长这么大还没见人在我面前这么拽过,还是这么帅的男人。
幸亏我记性好,记住了他当时给我的那个牛皮纸袋上的信息,找到了他所在的出版社。知道了他是个插画家,给一些儿童故事画插画,或者小说插画,像个文艺青年的范儿。
之后一来二去,假装偶遇,程聿的心思还是很单纯的,他就像他的那些个画儿一样,简简单单,色彩分明,内心分明还是个长不大的男孩子。我追了他大概三个月。
并不是穷追不舍的那种。而是若即若离,撩得恰到好处。
在这之前程聿并没有谈过恋爱。
所以我才庆幸,上天简直让我挖到了瑰宝。
当程聿微红着耳朵告诉我他愿意和我在一起时,我一点都不意外。因为我知道他迟早是我的。但是他当时的眼神真好看。微微亮着,像闪着细碎的光的星星。我愿意为他献上我的心脏。
在一起以后我搬进来,住在一起。总有些需要磨合的地方,但是他都一一包容了我,甚至觉得耍小性子的我很可爱,纵容我的一切坏脾气。所以今天吵架的时候他拿这一点来说我真的很受伤。这些不好不是你接受的吗?喜欢的时候是掌上明珠,讨厌的时候是尘土里的鱼目。我不想承认程聿是这样的人。
我只想记住他的好。
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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