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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这事儿,是小寇自己的猜测,毕竟他没病没残,又是个男孩,按道理说,父母实在没必要把他扔掉——除非他是个不名誉的产物。

小寇自会走路,就跟着收旧货的叔叔走街串巷,收购废品,叔叔推着自行车在前面走,车上驮着旧报纸破脸盆,小寇歪歪趄趄跟在后面,身上穿着捡来的旧毛衣,手上牵着一串捡来的五颜六色的空饮料瓶,那既是他的玩具,也是他的营生——四个饮料瓶可以换一毛钱。

小寇的叔叔是个丑陋的男人,容貌丑陋,而且嘴笨,有时候说不过伶牙俐齿的“顾客”,往往六毛钱的旧报纸,他会给人家七毛。

但是这种憋屈的遭遇,自打小寇懂事后就变少了,这男孩天生的伶牙俐齿,心眼多,嘴又甜,模样可爱招人喜欢,往往有说有笑的就把废品拿回来了,再一看,手心攥着两个镍币:他糊弄了顾客,少给了钱。

第一次发现,叔叔狠狠打了他一顿,他说,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小寇做事不地道。即便挨了打,小寇却依然不改这毛病,顶多学聪明点儿,背着他叔叔,把省下的钱藏在里面衣服的口袋里。

这钱攒来攒去,攒够了一年,到年底,小寇跑去劳保用品店,给他叔叔买了一双厚实的军绿色夹层保暖手套。

他叔叔拿着这手套,感动得泪花盈眶,那时候小寇刚刚念小学。

小寇的叔叔一直没结婚,一来穷,二来貌丑,三来还有小寇这么个油瓶,所以没有姑娘愿意嫁他。

直到四十岁那年,终于有个离异的女人看上了他。

养父有了妻子的那一整年,成了小寇的地狱。

那个被小寇称之为“婶婶”的女人,既胖且丑,更要命的是性情恶毒,视小寇为眼中钉,想方设法作践他,不是有意无意的给剩饭他吃,就是诬赖他偷自己的钱,小寇要分辩,她一个耳光抽过来,指头上还带着刚才啃猪蹄没擦干净的油,打得小寇又疼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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