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伪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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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地摊逛下来,叶欢买了一顶遮阳帽,一个茶色挡风眼镜。戴上帽子和眼镜,再用手捂着一点嘴巴,周琼应该认不出自己了吧?为了保险起见,叶欢又买了一只描眉笔,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自己的眉毛加粗一点。

还买了一只黑色的公文包,买了一沓面纸塞了进去。

有一家地摊卖的是小饰品。叶欢花了十块钱,买了一条通黄通黄的“金项链”,小拇指那么粗。把这狗链套在脖子上,叶欢问地摊老板:“行吗?”

“行啊,小哥。人是衣裳马是鞍,你这项链一戴上,整个人的档次都上来了!”

叶欢嘻嘻一笑:“那个金戒指,再来一个!哎,还有那金表!”

老板递上五块钱一个的金戒指和三十块的金表,笑眯眯地收了钱。看着叶欢把戒指和金表戴在手上,他一个劲夸叶欢有大老板的派头。叶欢笑而不语,很享受的样子。等到叶欢掉头走远,这老板的嘴里挤出了两个字:“傻逼。”

又买了一件花色很张扬的长袖衬衫,和一条领带一双皮鞋,叶欢就在立交桥不远处没人的地方,给自己装扮起来。

换了衣服鞋子,套上领带,用眉笔把自己的眉毛加重加粗了一倍,也改变了眉梢的走向。戴上帽子和眼镜,叶欢用刚买的小镜子照了照自己。这副德行,没有什么大老板的气势,倒是越看越像个傻逼!

帅不帅的另说吧,易容的目的达到了。叶欢觉得就这样出现,自己老妈都认不出自己来。

又打了一趟车,在一家大超市的电子数码柜台,叶欢买了最贵的一件装置:数码相机。

一个相机买了两千三,还是最便宜的牌子。又花了十分钟,叶欢在营业员的教导下,学会了使用相机拍照和摄像。

全副武装后的叶欢。再次打了一辆车,带着一身的俗气,带着满心的杀气,直奔腾云飞马宾馆。宾馆的规模不小,六七层高。外墙霓虹缠绕。室内金碧辉煌。

拿出那张买来的身份证,叶欢很顺利地开好了房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为了配合自己的“大老板”身份。为了顺利叫来小铃铛,叶欢开了一个豪华套间。一晚八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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