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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算你赢了。”七叹了一口气。我的确还差两个除数,所以不好意思了,第一个我就要耍点小手段来拿了——“杀死貂的是狗,所用的手法是圆珠笔直接捅破喉咙。”他一本正经地说。

“——别那么看着我嘛,狗杀貂的时候虽然还不是‘杀手’不能减刑,但规则里并没说‘侦探’要破的案子一定是要由‘杀手’犯的。”——对、也没说案子不可以“显而易见”。

那么现在狗余下的刑期是:4/2=2

“嗯……接下来要怎么办呢。两位那个表情是什么意思啊。”七笑得诚实又驯良。真是,我不是已经说了嘛,我不打算对在座的两位出手。而且,接下来的这个除数才是重头戏啊:

——对、这个实验还没有结束,还剩一位“真凶”没有被指证。然后、实验的真义也——

“这个,再好好读一下吧。”七把在自己手中待放多时了的、七版“实验规则”啪地扔在桌面上。

1、两人一组为一队,组中的其中一人身份为“杀手”,另一人身份为“侦探”。双方身份由之后安排的抽签决定;【为什么要有侦探?】

2、杀手有权利杀死实验中任意一人;凡杀死一人,同组两人刑期减半;

4、侦探有权利指证真凶,但必须正确阐述案情及犯案手法;指证必须在现存全部人到齐的情况下进行。凡成功指证一人,同组两人刑期减半;如若推理错误,刑期增长一成。侦探不可杀人,否则即刻被执行死刑,但正当防卫者除外;【为什么侦探不可杀人?】

4、实验开始后24小时内不参与分组者,即刻被执行死刑,但无人可组的情况除外;分组一旦决定,不可中途变更;若实验进行中有落单情况出现,不可重新分组。不论何种情况,落单者只拥有“杀手”或“侦探”一方身份;【为什么不可重新分组?】

5、杀手不可对同组人下手,否则即刻被执行死刑;【为什么要分组?】

7、同组侦探不可针对本组杀手所犯罪行进行推理,除非直至实验结束无人成功破案;

8、实验进行中刑期不满(≤)一年者随时可获得“无罪释放”;

所有【“真凶”】都被指证,游戏结束条件达成;

即使没有人达到“无罪释放”条件,7X24小时实验自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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