褐色的牛皮玄铁扣,镶嵌在上方的飞镖弹射装置里装着致迷的毒药,下方构造独特的滑索轮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刚巧将袖剑掩藏其中。
刺客的袖剑就像是他们的灵魂。
袖剑的风格往往影射着刺客本人的行事作风,亨利的袖剑就如同他的人,沉稳、可靠,锋芒暗藏。
实际上这把袖剑并不适合沈琼的进攻风格。藏在滑轮锁下的袖剑,这样的组合使得滑轮的速度很快很准,但牺牲了袖剑的锋利度和出鞘速度——甚至出鞘时还会产生些微的金属响动。
亨利使用这款袖剑是因为他的工作比起刺杀,更偏向于探查,优先滑轮使得他在撤退和攀爬一些崎岖建筑时有天然优势,上方迷幻的药剂能够更好的帮助他麻醉敌人,便于潜入。
但这样的配置却使得沈琼很难使用“从背后接近敌人完成一击必杀”,这样类似的技巧——所以她有时她偏好于用剑杖,只是她的剑杖现在给沃伦拿走重新配剑鞘去了。
沈琼高兴地将自己的袖剑重新绑上右手,试了试,确定这东西被保养的很好,半点没坏后,方才略高傲地冲查尔斯挑了挑眉,没大没小地摊开手直问:“我的刺客标识呢?”
查尔斯好脾气解释:“这样东西并不在我手里,我一开始就告诉了你。实际我带你回来时,也没有在你身边看见类似的东西。”
沈琼知道查尔斯没有说谎,既然连袖剑都还了她,就更没必要在这类问题上哄骗她。
所以她皱起眉:“那丢在哪儿了?”
查尔斯颔首:“如果十分重要,我可以帮你寻找。”
“不必。”她回绝了查尔斯的好意。
“既然兄弟会已经不在了,标识本身倒也没什么用了。”沈琼挑眉,“既然我现在是北美最后的刺客——”
“只要我活着,就是刺客最鲜明的标志。”
查尔斯怔住,他平稳而沉静的注视着沈琼,刺客在他的眼睛里自由而不羁,充满了危险与未知。即使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最终决定放任她的做法是对是错,但他却觉得可以一试。
沈琼不是万磁王。李千欢说得对,即使经历相似,他也不该透过别的影子来看她,而应该对她多些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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