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沈思已经不在我身边了,这一回要谁来救我呢?他救了我一次,便没办法救我第二次了。
我装作不在乎沈思已经不在了,效果倒也很好,我很快就忘记了沈思。只是偶尔躺在床上的时候,我摊平了胳膊想,这张宽大的床上,是应该睡着两个人的。这张床一个人睡太寂寞了。
他的逃走是有预谋的,他把属于他的所有东西都带走了。那天我回到家的时候,只看到客厅茶几上放着的烟灰缸里,有一点点细细的烟灰。至于他的小货车、他的那堆不着边际兴趣古怪的书、那些只有沈思才能穿出样子的剪裁的荒腔走板的超市衬衫、甚至是他刚刚和我住在一起时候买过的那几盒安全套都消失了。我在小区的废品回收利用区看到那堆书,瞬间就猜到也只有沈思才有这种古怪到不接地气的想法。在这个小区里住着的人,有哪个会捡这些书回去废物利用?连收废品的也被保安挡在小区大门外,只有我会把它们重新捡回去,一本一本的码在我跟他一块儿拼起来的书架上。
按照这个逻辑,我猜测,我估计也许会在某个不显眼汽车场看见他那辆半新不旧的小货车,和其他等待主人的车一样,只是这辆车上还插着钥匙,等着人开走。我猜测他那几件实在难看的衬衫一定被丢在某个地方的衣物回收箱。最开始的那几天,我确实有想过要去各大停车场找他的车,要去那些衣服回收站去翻他的衣服。反正他的车牌号我记得清楚,他的衣服我只要闻一下就能认出来。
只是这种想法很快就消散了。
其实沈思说得对,没意思,人生本来就很没意思。
我躺在那张宽的过分的双人床上,有时候想,会不会沈思最开始看到我的时候也是这样。
没意思,没人能让他觉得有意思;活着只是等着结束;所以有钱没钱对他来说,他都安之若素,他都一脸的无所谓。没有什么能让他感觉到更刺激,连输都不能让他感觉到情绪波动。那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呢?
这样想久了,就发现这是一道无法证明的题目。
然后我想,我有没有爱过他呢?
再然后我就不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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