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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大自然并不像看上去的那么祥和,矮灌木丛轻轻摇晃,从里面钻出一只通体黝黑,类似猎豹又稍有不同的野兽。他尚未成年,体长不足一米,但已拥有可以撕裂猎物的尖爪和利齿。他藏在树后,不动声色地凝视前方,金色的眼睛闪闪发光,气息与自然融为一体。

那边的草丛里有些动静,他观察了一会,伏下身子,呼吸平缓有力,随时都能发出攻击。不一会,草堆里探出个毛茸茸的脑袋,灰白的长耳抖个不停,是只粗心大意的野兔。这家伙还没有察觉到危险,三瓣嘴里塞满肥美的嫩草,吃得正欢。

野兽舔舔嘴唇,目光锐利,缓慢靠近。

作为类猫科动物,脚掌上厚厚的肉垫能让他悄无声息地靠近猎物,幽灵一般蛰伏在阴影里,不被察觉。到了攻击范围,他眯起细长的双眼,猛然发力,身子箭一般射出去,按住肥美的灰兔,将其制服在利爪之下。

兔子翻滚着挣扎,快要气绝似的恐惧着,整个身体都在颤动。不过刚刚吃饱的他对猎物没多大兴趣,只是玩乐一番,就把吓得半死的小东西放了。

看着屁滚尿流逃命的野兔,他心情愉快地摇摇尾巴,朝森林中走去,准备找个地方好好放松放松。

尽管身体和行为都是凶狠的猎食者,但他并不是货真价实的兽类。他叫秦麟,曾经是个普通人类,现在被禁锢在一头纳鲁兽的身体里!

这,说来话长。

秦麟在林间漫步,悠闲地走到一棵大树下,去嗅还未盛开的花朵。

即将绽放的金科花颤抖着枝叶,花骨朵像小喇叭一样精神,伴着湿润的风舒展开来,过程缓慢有力。这种浮游般渺小的生物一生中最美丽的时节,就是怒放的那个小时,然后凋零。朝生暮死,只为到红尘中露一露脸,像古典小说中的痴情女子,红颜薄命。秦麟每天都会来看这些花,趴在泥地上多愁善感,顺便想念他的亲人。

思绪回到半年前!

秦麟是农民的儿子,祖祖辈辈都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山旮旯里开垦土地,在陡峭的石山上种玉米和土豆,过靠天吃饭的日子,与贫穷为伍,艰难地活着。正因为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书便成为农民子弟走出大山的唯一途径,所以他比任何人都努力,一直名列前茅,终于成了全寨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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