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雍今日起得比以往都早,他洗漱以后,就坐在铜镜前仔细地绾发,一支雅致又不失秀气的银簪在他白皙修长的手指间不断翻转。
他认真地将发髻绾好,看着镜中的自己明眸皓齿、面如冠玉,虽说比不上容王那般丰姿盛华,也不比铁星将军的俊美飘逸,可他特有的娇柔妩媚在鹰字团里也是独一无二的,颇具一树梨花压海棠的韵味!思及此处,他再一次用欣赏的目光打量镜中的男人,嘴角不禁浮上一丝满意的笑容。
昨晚小安子将银簪交到他手上时,他着实吃了一惊,当他听说那银簪是班长陆同给他买的,他更加震惊了!
陆同以往也给他们买过礼物,但炊事班的人都知道,那是为了收买他们的心,可是这次不同,这次,陆同只赠他一人礼物了,而且赠的还是一支银簪!
李雍本是南淮人士,家乡闹瘟疫,他逃荒到了东梁,恰逢羽林营招兵,为了混口饭吃,他便报名参了军。因为他长得过于柔弱,身子骨也不硬朗,进了军营后就被分配到火头兵里蒸馒头,这一蒸就是三年多。
在他的家乡南淮,有这样一种风俗,无论男女,如有心仪的对象,便会去买一枝簪子送给对方,以表爱意。倘若对方接受了,便代表两人情投意和,如果家里人也没意见,就可差媒人三书六聘下礼提亲了。
多数时候,都是男子买来簪子送给心仪的女子,当然,也有一些大胆的女子为钟情的阿郎买簪子的。不过,男子赠送簪子给另外的男子,这样的情况虽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
想到这里,李雍的脸红了起来,皓白的牙齿轻轻咬着下唇,原本他是喜欢那种强健类型的男人,像铁鹰将军那种,再不济,周和尚那样的也可以凑合。
而陆同……看上去那么柔弱,比他还弱……若是跟陆同在一起了,那他……可能会别有一番滋味吧……嗯,陆同长得还算不错了,相处的这段时日以来,也是讲情义的,既然郎有情,郎有意,那么,不若就随了陆同吧!
李雍的主意打定,一大早便跑到晚桐的营房门口等着,营房的大门紧闭,直到早晨的练号吹响了,他等的人也没起床。
李雍失望地跑到校场去练,又失望地跑回伙房预备早餐,却一直都没有见到晚桐的身影,不免有些急切了。
于是,伙房的活一干完,他又跑到晚桐的营房前巴望,却还是不见营房的门打开。他仔细地回想了一下,好似昨晚就没有见到班长,他,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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