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末,校园里很安静,教学楼还在原来的地方,但是已经翻新过了,东边的操场后边有一片树林,他们上学时还只是没什么枝叶的树苗,如今已经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在凉爽的秋风里逐渐黄了树叶,随风摇晃着枝条,飘飘洒洒落了一地金黄。
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棵树,树上还挂着一红色的塑料牌,在日晒雨淋里褪了颜色,却还能看到高三三班余尽欢的字样。
余尽欢很久没有来过这边了,他脱掉外套,卷起袖子,拿出带来的小铁锹,小心翼翼一小铲一小铲地挖出一个窟窿,直到看见了柔软的塑料膜,才用手轻轻抹去上边的尘土,掏出一个包裹了好几层密封膜的陶罐。
“我还挺好奇的,你当时怎么会和袁天意一起埋东西,真不可思议。”
“那时候不过是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就答应了。”余尽欢一边除去陶罐的保鲜膜,一边淡淡地说,“再说了,我要埋下的是过去,不过是将不想理会的东西扔进来了,而他埋下的却可能是未来。”
陶罐终于呈现出它原始的模样,是一只仿古的粗陶白泥陶罐,接近半米高,口径比摊开的手掌还大一点,阳光洒在陶罐上,粗陶面反射出柔润的色彩,给人古朴、温润的感觉。
余尽欢用小刀轻轻刮去封口处厚厚的石蜡,揭开陶罐,缓缓地将手臂伸进去,能触摸到厚厚的本子,散乱的木刻小玩意,冰凉的小铁盒,还有蓬松干燥的玫瑰花瓣。
他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袁天意这么喜爱玫瑰,他受不了那浓郁的香味,反倒更喜爱牛奶和水果的混合香气。
“尽欢,要在这里看里边的东西?”
“嗯,我们去球场那边坐会,等我看完,就接着把它埋在这里吧。”
林天远用不理解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随你吧,但我猜你不会舍得再埋下去的。”
余尽欢没说话,手上的陶罐沉甸甸地,他有些紧张,又很期待,突然间像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份喜爱的新玩具,宝贝似地捧在怀里,不舍得让给别人,就连自己,也是很小心很小心地触碰着。
在高高的看台上坐下,余尽欢有些恍惚,眼前仿佛又出现了他们以前在这里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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