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应该是这样的。
一名有权有势、贵气逼人的大爷有天突发奇想来到相公堂子里,正巧遇上清倌竞价开苞,随手买了个长得不怎么美艳的小家碧玉,这小官长得不怎么惹眼亦不擅舞,只有说书念书、唱小曲儿的本事比别的小官强一些罢了,堂子主人见大爷喜欢连忙巴结,将这不值几个钱的小官半买半相送便宜大出清。
大爷初带小官回府时轰动一时,小官儿不胜酒力每每酒方入口便双颊酡红,软软倒在大爷身上娇弱无力。
大爷爱极,宠爱日深。
花期不长,不过三月小官便彻底失宠,一年後失宠小官竟不知天高地厚和府中妾室争闹,大爷一怒之下便将他赶出府去,好在大爷宅心仁厚,念在小官曾侍候过他的份上,赏了二十两银子当作小官日後生活之资。
岂料这小官竟在门前缠着不肯离去,哭了三日才被管事带人丢出城外,此後小官失去踪影再也不曾出现。
故事,原本应该是这样才对啊——
第一章
这画面想来有趣。
中秋前夕,傍晚风已微寒,喝得半醉的说书先生蹲在路边打酒嗝,仔细端详着草丛里似曾相识的人。
草丛里,躺着个身着华贵衣衫的权贵大爷,忘了说大爷刚被强盗抢劫过正躺在地上淌血,神智尚在、性命垂危。
连晧蹲在路旁草丛处,很认真的在考虑要不要装作什么都没看到,拍拍屁股哼着小曲儿拎着他的酒壶回城里去,此去之後日子太太平平、安安乐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不过,很难。
躺在草丛里的家伙不但还活着,似乎还一眼就认出他来了,这下糟糕透顶。如果他见死不救,这人真的死了便罢,如果他大爷福大命大没死,死得凄凄惨惨的,便成了他这只随手一拈便粉身碎骨的小蚂蚁。
想着,连晧摇头晃脑,边叹气着边喝了口酒,似乎在思考这家伙就此死去的可能性有多少,如果真的无力回天就阿弥陀佛了,不过他怎么觉得这家伙一时片刻死不了啊。
千错万错全错在他今个儿不该贪那二钱银子的赏钱,大老远的跑到江边说书给那些个风流爷们和小官儿听,更不该贪杯误事错过回程的马车,只得自个儿拎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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