觑。”
邓柳玲和姜冰应是。
闲下来的洛瑾突然想起自己之前总说想为百姓做点事,但是前段时间沉迷儿女私情后都差点忘了,感到一阵羞愧。
口中念一百遍,都没有行动一次实惠。
站在窗前的洛瑾,望着窗外绿意旺盛的树木,口中喃喃道:“现在会不会有番薯出现了?”
正巧被路过的洛瑜听到,洛瑜一脸疑惑:“哥,你怎么知道番薯的?”
“你见过番薯,在哪里?”洛瑾满脸惊喜道。
洛瑜摇摇头,“我没有见过,不过曾在书上看过有关番薯的文章。”
“真的?快拿来给我看看,我很需要。”洛瑾迫切地需要知道哪里出现了番薯的踪迹,因为番薯作为容易种植,产量高的农作物,对于一些百姓来说,是很宝贵的食物。
虽然洛瑜不知道为什么哥哥会知道番薯,也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兴奋,但还是老老实实去找那本书。
他的记忆力很好,很快就找到了。这书名是《杂食记》,里面有介绍番薯的内容如下:夜黑,借宿他家,喜尝得薯一碗,未知其名。余问之,亦不知,只道海归商人赠,是以余窃谓之番薯。番薯者,皮红,肉黄或白,切片煮之,味甚甘,易果腹,可谓珍品乎。
只有这些信息,没有再多的了。
洛瑾有些失望,因为上面没有写明是哪个地方,但好在有提到海归商人,那去海关附近找总没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番薯的来历是西西胡诌的,介绍番薯文章的内容也是胡诌的,勿喷哈!
☆、第二十四章教训(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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