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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清明,但没有多少明光照进窗,开了半扇的,有和煦的微风拂过,牵着素色的帘子荡起一层水波。

程溪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起来洗漱洁净,给自己泡了杯金盏花茶。

桌上没有留条,但饭团肯定是孟平川早起去买的。

中秋那晚,孟平川骑车带她重回母校,吃一碗暖胃清甜的酒酿,告诉她“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时,程溪曾提了一嘴,说不止这家店她尤其钟意,还有百吃不厌的7-11便利店的饭团。

旁的不行,就得是金枪鱼饭团。

三角状,拿透明塑料纸包好的,只手掌心那么大,紫菜在外蘸蛋黄酱裹紧软香的糯米。

一入口便能咬到馅儿,金枪鱼被打成泥,偶尔沾着没断干净的丝儿。

新鲜之中又带着点初入口舌的腥咸,被濡湿后与饭香交融,吃起来永远不过瘾。

程溪吃得最多的时候,是高三的晚自习。

埋头于题海之时,嘴里留一抹余味,便能轻松治愈一整天的疲劳。

如今她即将大学毕业,再看这小小的一个饭团,心里竟莫名有些触动。

以前没人记得她喜欢吃什么,尽管有时她会假意说到,期待有人记住。

但有同学肯出去替大家跑腿买吃的,就已然是“大公无私”,哪还有人敢挑三拣四?

就算有,这人也不大识趣。

如今她早已撕毁假面,如无必要,不再苛求自己同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却有一个人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喜欢的碎片,林林总总,只是拼完了不知是怎样一种画面。

撕开包装纸,香味弥散开来,程溪有些回神了。

打开窗,往远处的粼粼斑驳的树荫处看,学着日剧里那些因烦恼和自由而绽放的少女,吃一大口饭团,嚼着嚼着,也就把明天可能会遇见的挫败给提早消化了。

有什么好怕?

.

孟平川离开程溪宿舍后,直接去了曼辉拳馆。

人还没进门就被扁担拦下,扁担冲他挤眉弄眼,小声说:“拳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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