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怕他。黄煜斐是个非常温柔有礼的人,轰走老秃头的时候是这样,跟李枳聊天的时候也是。他那种游刃有余又分外关心的样子反而搞得李枳有点混乱。
被人从小宠到大的家伙,都是自来熟吗?
而现在,此时此刻,李枳满脑子浆糊地撇下正在呼呼大睡的三位同事,一个人出了酒店,背着琴挤在友谊大马路晚高峰的斑马线中央。夕阳真挺像血的,泼在街边老式大厦的圆窗上,他看见身边有父子有情侣也有陌生人,听见他们一个个飞速说着难懂的口音,再次意识到自己和他们不同。
他大概什么都没有,揣着几张零碎澳币和一张存款不足四位数的借记卡,如果不是乐队统一住宿统一行程他可能真的要露宿街头,连北京也回不去。
这种时候李枳宁愿躺床上混吃等死,这样不损失体力也不用花钱。强迫自己赶在这么挤的时候出来是为了见一个人——昨天晚上刚认识的人——没错,还是那个黄煜斐。
那人还算有意思,不,应该说是非常有意思。
他是个很有耐心的家伙,也细心,由于国语说得不是很好,昨晚和李枳讲话时语速缓慢,说得一板一眼,看得出来他是想表现出尊重。并且他从不像李枳身边那些人似的,觉得他太年轻好像可以随便逗着玩,动不动搂着人开些无聊玩笑——哪怕和朋友一起,李枳也不喜欢别人拿自己开玩笑。
所以,尽管黄煜斐也是个十足的怪人,尽管他昨晚出场方式就很怪,做的事儿也有点出乎意料,李枳还是愿意跟他再见面。
反正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
他什么也没有,倒也不用怕什么,能做到的只是洗个头再吹干并且打扮得利索一点,以体现他的重视。李枳还偷拿了点宋千的定型喷雾用,虽然效果貌似一般。不过他想:黄煜斐应该根本不会在意吧?
事实证明就是不能背后议论别人,腹诽也不行——他正想着他,前脚踏上窄窄的人行道,后脚就听到有人边按喇叭边叫他名字。那声音很有穿透力,在嗡嗡嘤嘤的街声中一下子抓住了李枳。由于粤语口音,听起来很像是“雷子”,尾音拖得长长的,让人禁不住去想象声音主人微张的嘴角。李枳回头看,黄煜斐就在后面十步远处的路口,站在他的敞篷宾利里,正扶着挡风玻璃,一脸灿烂地朝他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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