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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小张把下午审问的资料印了十几份,发放。

赵烈旭在移动白板上写下阮丽芝的姓名年龄和死亡特征,边上是曾国发案件的照片。

赵烈旭:“先说说你们的看法。”

蒋平:“首先,这次的挖眼案和曾国发的案子间隔一个月多点,案件十分的相似,有很多共同点,但是曾国发已被抓获,不排除有人在模仿曾国发作案。还有就是,根据法医的初步判定,死者的死应该是个意外,如果真是这样,那极有可能凶手在混淆视听。”

从表面看,的确是这样。

蒋平:“但是赵队,你说的这个意外不是意外是什么意思?”

赵烈旭:“小张你呢?”

小张推了推眼镜,“我的想法和蒋平的差不多,但是有几个疑问,凶手挖下的眼睛呢?他丢在了哪里?公园附近都找遍了,没有。而且车上现场,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凶手有一定的经验或者思维非常缜密。如果这场案件是个意外,凶手能做到这样,说明他是个极其冷静的人,能在凌晨一点到早上六点之间,短短的五个小时完成抛尸挖眼去痕迹,有条不紊的,他心里素质很高。如果这不是个意外,那可真变态的,和曾国发一样变态。还有就是,他为什么要杀阮丽芝?阮丽芝虽然人际圈广,但根据调查,她并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只要是他杀就一定有个理由,有的是情杀,有的是报复,有的是夺财,就算发生争执意外死亡,那争执的又是什么?杀阮丽芝总有个理由,就像曾国发猥亵郭婷,杀死徐玉玉,有明显的选择理由。”

赵烈旭点点头,说:“通常,连环杀手杀人都会有其显著的特征,他们和普通意外的他杀不一样,他们在杀人时更多是享受乐趣或者是一种报复,尸体上的痕迹也能反映出他们内心的需求和想法。挖眼,就是一个特征。”

赵烈旭指了指阮丽芝的和徐玉玉的眼部照片,说道:“不用做详细检查也能看出来,凶手在处理阮丽芝的时候手法比曾国发的熟练许多,处理的相当干净。都抛尸在公园,都挖眼,死者仪态相似,都侵犯了死者,不同的是,一个是性侵,一个是用树枝。之前我们在审讯曾国发的时候有两个点值得怀疑,一,曾国发曾说过,有人打电话给他,告诉他他妻子回来了,由于没有查到这通电话,曾国发也有精神问题,当时认为这是他杜撰的,二,问曾国发挖眼睛的理由,他说不出。他对死者性侵凌虐换衣服这些行为都可以有理由解释,唯独挖眼睛没有理由说明。”

赵烈旭把一个u盘插电脑上,边打开文件边说:“这是1996年在淮城发生的一起挖眼女童案,死者名叫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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