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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有人猜对了,我确实干了件毁人祖坟的事情。我挥着锄头,奔过去,跳上胡家祖坟头,两下子将两块风化的压头石给敲碎了。这下子,那坟头彻底比雪花嫂的坟头低了。

这种情况,要是搁在以前,村子里的胡姓人家不疯了、不弄死我才怪。但那天,所有人都呆立在雨中,没人敢再放一个屁。村支书也傻在雨里,怔怔地望着我。因为我不但砸坟,还疯狂地骂道:“老祖宗你的后人就一伙禽兽,牲口,有哪几个对得起老子的?老子是路边上捡来的,又怎么啦?老子就不是人吗?当年你们捉弄我、整我,没把老子当人看!现在,我TM看谁还敢啊?老子砸了你的坟,砸醒你的灵魂,让你好好提醒你的子子孙孙,都TM以后个个像人样儿一点!”

当然,所有人不仅是因为听得懂我所骂的话,而主要是因为我有钱了。在那一带,有钱就是大爷,比如支书、村长等干部。可那时,我开着小车回来,我比他们更有钱,我TM这长大的小牲口更有钱,更TM是大爷!

当天,我确实是证明了我当时很有钱。老家附近两个乡、三个镇子上的鞭炮,全让我买光了,从雪花嫂坟头垒好之后,我就在那坟前放,一直放到第二天早上天亮了。村里人没睡着,但没人敢放一句屁,他们被我的有钱给震服了。

想想,我也只能用那样的方式祭奠雪花嫂了。只是现在,国家提倡环保,每每为她扫墓,我不再燃烧鞭炮之类了,烧烧纸,点点香烛即可。她的坟墓也是年年添新土,年年高,现在已然完全是胡氏人家坟地里最壮观的一墓了。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高大上、真善美。

雪花嫂逝后,我确实是善待了晴晴和灵娃子。那一年,晴晴在我的撮合之下,嫁到了XIAN市,是我那个脆弱又暴躁的女人冰姐的弟媳妇。冰姐的弟弟健君是我的球友,也算是个不错的男人,对晴晴很好。因为晴晴懂事,漂亮又朴实,这一家人都很喜欢她。

作为来叔,甚至作为晴晴娘家唯一很有实力和话语权的长辈,在晴晴结婚的时候,我在XIAN市给她全款买了套房。房子不是顶多,三室两厅两卫,算是送给晴晴和健君的新婚礼物。这样的出手必然是大方的,连身为姐姐的冰姐和她的丈夫程某人都是自叹不如的。

婚礼当天,我才把房子钥匙交给晴晴和健君,惊住了全场所有的宾客。晴晴扑到我的怀里哭泣,但嘴里已是说着“谢谢来叔”。健君也非常感动,眼泪都快出来了,发誓一定好好对待晴晴,照顾她一生一世。侄女能如此,侄女婿能如此,我心足矣。

说实话,从那时起,我当晴晴是自己的女儿一样。她要嫁人,当爹的自然陪嫁要风风光光的。当天的情况来看,达到了效果,我很欣慰。

自然,重逢后,我没再和晴晴有过什么不合适的关系。虽然她心里还喜欢着来叔,但来叔确实不能再做禽兽。健君对她的好,倒也能让她感觉到幸福。幸福是一回事,幸福的时候心里还爱着别人,又是另一回事,似乎也挺正常了。

现在,晴晴和健君的儿子淘淘都四岁了。他们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在灯具城有自己的铺面,生意做得也不错,我依然很欣慰。我每到XIAN,除了去自己房子里住,也会去他家住两天,因为有一间房是属于我的。而且,我还会跟健君一起去踢球。无论健君在国企单位里有多忙,他必陪我。他是个不错的侄女婿,把晴晴托付给他,我很放心。

至于灵娃子,我对他付出的就比对晴晴付出的更多了,这当然是单从金钱上来说了。没办法,我走的那几年,灵娃子没有接受到父辈更好的教育,挨了父亲不少的打,在学校里也染了坏的习气,学习也不好,这也并不能全怪他。好在从现在看来,灵娃子有进步了,我虽然是要再次为他出一回大血,但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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