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啊,你就该去救救可怜的郑来仪,把江明镜的真面目告诉他,让他及早抢回属於自己的东西。”只要东西还在那小子手里,郑建民相信凭自己和家里那群吸血鬼的能力,一定有办法让那个杂种把吃进去的东西吐出来!
刘慧贤咬紧嘴唇。她不想因为眼前这个男人的话而怀疑江明镜,她相信江明镜对郑来仪的用心。
可郑建民却打破了她的最後一丝幻想。
丢过去一个文件袋,郑建民高傲地说:“这里是江明镜的资料,看了之後你就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了。记住,他们现在在转移财产,快点去警告郑来仪,否则可怜的郑来仪就会一无所有了。”
☆、27
关于此文中出现的法律知识,仅只是门外汉的作者从网上查了些资料再根据剧情需要弄出来的东西而已,专有名词估计是没写错,但条例啊啥啥啥的绝、对、不、能、作、为、参、考!所以千万别信这里出现的法律知识!千万别信!千万别信!千万别信!千万别信!(为了强调,这段话估计会时不时出现○| ̄|_)]
一个只见过一次面并且给自己留下极坏印象的人和一个跟自己相处了一段时间且留下了不错印象的人,这两个人摆在你面前,你会选择相信谁的话?
刘慧贤觉得这是个很狗血的选择。
时至今日,她还记得那一晚,当夜风吹过身体时,一抹瘦小的身影闯了进来,对自己说:“你在这里干嘛?”
“本来是不管我的事,但明镜难得带我来,我不想破坏印象,如果你在这里自杀的话,会害我没心情看风景。”
“别那麽快就想着去死。相信我,就算你自杀了,你会发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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