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易洋是个孤儿,准确的说是从五岁开始被孤儿院收养之后成的孤儿。
高易洋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表面热情、开朗、豁达,但是内里么,不知道了。
关于她为什么会去当警察,她总是和别人说,是因为小时候看黑猫警长,后来看威威猫觉得警察是英明神武惩奸除恶Blablabla…但是,其实她只是不知道去做什么,没兴趣,没爱好,没追求,唯一些微感兴趣的就是看推理探险类小说了,至于和平年代做什么职业别人能接受并且生活算是充实,警察无疑使符合这一目标的职业之一了。
哦,忘了说,高易洋是个同性恋,准确的说是个T,这点她的朋友同学都知道,主要是她不介意别人知道也不介意别人说什么,但是,她的朋友们却会以为“啊,你跟我说了你最大的秘密,说明你是真的拿我当朋友,”然后感动的一塌糊涂,然后引为闺蜜。所以有一首歌怎么唱的来着,是我想的太多,你总是这么说,在这里就改成,是她们想太多,高易洋只能这么说。。。。。。
关于做警察,当然是考警院,然后是实习生,然后正式,然后慢慢慢慢的升职了,26岁的高易洋已经是重案二队的队长了,身手过硬,逻辑清晰,直觉敏锐,够拼命,这都是她破了一个一个案子所表现出来的,加上局长的看重,自然升职也比较快了。当然,所谓拼命,只不过是觉得没命了也无所谓,毕竟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喂,怎么了”高易洋刚迈进办公室的门,就接到王默的电话。王默是高易洋的高中同学,同样是个T,虽然性向一样,但是王默和高易洋并不像,怎么说呢,王默的热情开朗,够义气是骨子里就有的,而高易洋嘛,那你们得往后看。
“嘿,洋子,下班了没啊,我找你去酒吧,你们局门口,麻利儿下来,速度着啊”有些够值得的朋友,认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显然,王默已经认定了高易洋这个朋友,不仅是因为他们是一类人,更是因为有些东西,就是一瞬间的感觉、直觉。
“诶呦,这么早?我马上”高易洋说着就一溜小跑着过去
王默看见高易洋跑过来,心里咯噔一下。本来她们准备趁着九月今天的les专场勾搭个美女,来个浪漫的ons神马的,但是,你瞅瞅!这二缺穿的,穿个浅蓝色仔裤吧,灰色的,穿个白色的半袖吧,也是灰色的,红格子衬衫。还是灰色的,尼玛的警靴不换也就算了吧,还特么是灰色的。这特么不是灰色啊,是灰色的土啊。要不是174的可观身高,外加还算是帅的脸,让丫有种颓废的美感,就冲他那瘦了吧唧的样和脏了吧唧的衣服,怎么也是个刚从大西北穿过黄土高原徒步走到B市的流浪汉。
“我说,你丫刚逃荒回来么,怎么衣服上都是土啊,别是到时候美女没钓着,酒吧门都不让进。”
“我擦,你倒是让我瞅瞅,刚从山里蹲两天点,开车三个小时回来,刚回来就被你叫出来,连办公室门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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