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知道我的老师是个什么人,他邪恶又残酷,和魔鬼交易。我知道他将他人视作蝼蚁,他有时会将一些学徒扔进必死的境地,另一些则生不如死。我只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是蝼蚁中的一员。
海曼是雷歇尔最好的学生,是他最锋利的刀,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我沾沾自喜,甘当走狗,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结果,我不过是他田里最大最显眼的一颗萝卜。
我在法师塔中,雷歇尔肯定知道我在听墙角,他甚至无意隐瞒。是觉得我逃不掉,还是觉得我甘心当一颗忠心耿耿的萝卜,会乖乖等着下锅?现在想来,没准是后者。我那会儿就像个狂信徒,好像他要我去死我也会听话——别人这样认为,他这样认为,甚至我都这么认为。直到我站在门外听见了他的话,被一个耳光扇醒了,我猛然发现,自己并不信仰雷歇尔。
我只是爱他而已。
爱么,首先要有命在才行。
我跑了。
十年前我跑了,成为了雷歇尔法师塔唯一的幸存者。十年后我照旧跑路,篝火堆酒馆只是众多好酒馆中的一个,我当然有别的地方能欢度夜晚。游吟诗人哪里都能玩得开,法师哪里都去得了,我可不会浪费难得的休息日。
也祝雷歇尔玩的开心。
第25章为什么是我
我传送去了八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那里也有繁华的酒馆。驻场歌手被我说服,借我了一把七弦琴。一整夜,我欢歌畅饮,酒馆老板用免费的酒水来买我的曲子,我甘之如饴。醉醺醺的人群打着拍子,他们很高兴,我也喝得脑袋发热,喝得难以纵情声色。几位热情的女士为此遗憾,她们离开时留下香水味的拥抱与胭脂红的吻。
我第二天早晨离开,哼着小调,带着好心人们的小费。银币在我口袋里叮当作响,让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仿佛又在带着把七弦琴浪迹天涯。这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安全屋,我打开门,只见雷歇尔坐在客厅里,正对着门口。
“你去了哪里?”他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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