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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摇摇头。“你找错了。”

语气这样坚决,若方敬亭没有十成的把握,怕是真要以为自己登错了门。

“小阿弟,你替我捎个话,我姓方,诚心想见他一面。”他坚持。

“都说你找错了,你这人真奇怪。”少年一边嘟囔着,啪地一声,在他面前关上了那对朱漆斑驳的木门。

方敬亭立在门口,兀自一愣。他是含着银匙出生的方家小少爷,美国大学的高材生,警察局的副局长,活了这么些年,还从没有人在他面前摔过门。

站了半晌却又笑起来。许老板这人,果真与众不同。

他拉开车门坐回车上,司机颇有些担心:“方局长,没事吧?”

他摇摇头,脸上还是挂着笑。“没事。我们明天再来。”

寂川在书房里练字,正写到“竹杖芒鞋轻胜马”的“轻”字。书法讲求横平竖直,撇如刀,捺如扫,刚柔并济,正如台上唱戏,用尽全心全意,做到至美至柔,让韵味都融进骨髓里,是戏亦非戏,不能露半点刀工痕迹。

听得小玉脚步转来,他仍慢悠悠写完剩下的字,这才搁下笔,一边揉着手腕一边问:“刚才是谁敲门?”

“没什么要紧的。一个戏迷,被我撵走了。”小玉答。

他便又提笔浸饱了墨,接着写下去。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苏东坡的诗,他最爱的便是这一首,前前后后,已写了不知道几百回。人就该活得这样心胸开阔,疏朗豁达,哪里来的那许多烦恼心事,作茧自缚。可他如此偏爱,却恰恰是因为自己不能做到如此胸襟。

好容易写到最后一个“晴”字,笔尖一抖,记忆骤然穿透时空,回到许多年前那个春日的庭院,他推开窗子,桃花正好,那人白衣素扇,笑容清朗。又忽然想到他前几日演《霸王别姬》,幕布将合未合,只剩一条缝隙,却偏偏足够他望进那人的眼睛。

只一眼,所有漫漫时光的打磨便都前功尽弃。原来他从来未曾真的放下过,以为心事也像头面似的,一件件都锁起来,看不到,便不会疼了,可一旦重新暴露在阳光底下晾晒,还是一样的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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