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南彬过来与简父简母低语两句,便执了简溪的手往外走。
“去处理岑若龄?”简溪挑眉。
于南彬笑笑,给她了一个宝贝真聪明的轻吻。
何律师在饭店旁边的酒店订了一间会议室,遵照于南彬的命令在里面要岑若龄履行当时离开前签的一份合同。
原来当时于南彬在付钱让岑若龄离开时,就觉得她有可能出夭蛾子,于是想了想留了一手。他付给岑若龄一百万现金,其余七百万,他让何律师通过合同的方式给她,美其名曰避税,岑若龄生平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的现金,一想到全是自己的,已经心潮澎湃得找不到东南西北,何律师让她签什么,她就签了什么。反正全英文的字,她也懒得看明白。
可时至今日,这份合同的真实面目才揭晓。它不是一份赠予合同,而是一份买卖合同。上面说明于南彬付给岑若龄的七百万,岑若龄必须向于南彬提供一颗30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别说30克拉的鸽血红几乎不存在,即便有那也绝不是七百万人民币能买到的价格。合同上表示,如果岑若龄不能履行,她就要付三倍的违约金。
岑若龄一开始拒绝相信这个事实,她先是说合同是假的,看到签着自己大名的复印件后,她又白着脸拿着手机逐字翻译那些英文单词,岑父岑母一开始还不太重视,安慰岑若龄签就签了,拿出一个两百万买一颗红宝石给他们,好歹还剩下六百万。岑若龄再不济也待在珠宝公司作质检,30克拉的鸽血红……几乎等于无价之宝!
当岑若龄告诉父母这个事实后,两人慢慢、慢慢地感到了钻心的恐慌。难不成、难不成,他女儿,还要赔两千四百万?老天爷,说出来是数字,那实打实的是钱啊!
于是岑家三口都歇斯底里了,他们大叫着于南彬欺骗他们,搞他们的鬼,岑母甚至对何律师举起了烟灰缸,何律师明白时机已到,就拨打了于南彬的手机。
简溪在路上听了他的解释,进到酒店会议室里,便见岑母像疯子骂着自己的女儿,岑若龄也失了控般,与母亲对着大喊大叫。见他们进来,第一个冲到他们面前,她紧紧抓住于南彬的手腕,大声叫道:“FINN,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怎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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