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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无论是说或者听都并不擅长,但却对于汉文古籍很是有兴趣,写的一手漂亮的楷书,落笔有力,结体劲练,如人一般豪爽俊逸,他将那墨迹未干的楷书递到了敦惇遁面前,让他好好读一番。

敦惇遁接过那张纸,上面的每个字看上去都很是漂亮,让他羡慕不已,但是每个字,他却又都不认识。

他将那张纸拉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叔,我不识字。”

他早年生在一个普通的农家,五岁的时候正逢大旱,家中食不果腹,一家五口根本无法维持生计,他的父母没有法子,将他卖给了人口贩子,他中途逃跑,一路行乞,也是踉踉跄跄的活下来,后来正好是丐帮长老路过,才将他救了下来。

丐帮中都是跑江湖的豪爽儿女,也没人说是想要考个功名,都觉得君山安居乐业,喝酒要饭是人生快事,所以也没人考虑过识字这件事情。

所以这几个字,敦惇遁只觉得看起来比起他们帮主房子里面那些什么先人墨宝还要漂亮许多,他却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巴赫拉姆怒道,“你!中原人!不懂汉字?!”

敦惇遁愣愣的点点头。

巴赫拉姆的心目中,中原人自然都应该识得汉字,此刻更是觉得敦惇遁正在说谎,当下愤愤的一甩臂,将那毛笔摔在地上,转身去不打算在理这小子。

敦惇遁虽然不知道巴赫拉姆到底在气恼些什么,但他看对方那副生人勿进的模样,他只能悻悻的捡起来别丢在地上的那管毛笔。

他从来都没有拿过这种东西,只能小心翼翼的拿起来,又将刚才巴赫拉姆拿去写过纸的拿起来,翻到反面去,一笔一划的写下他的名字。

这是他唯一认识的三个字,还是丐帮长老硬生生逼着他学出来的。

饶是这样,他这三个字也写得非常难看,大小不一,笔墨浓浅完全没有章法,看上去倒像是涂鸦一样。

敦惇遁觉得写这几个字实在是花了太大的力气,他应该再吃两个鸡腿才能补得回来,带到这三个字完成的时候,他得意的拿着那张纸晃到了巴赫拉姆面前,“大叔,你看,其实我还是会写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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