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后海的酒吧街,灯红酒绿,珠宝般璀璨美丽,而且因为临着后海,完全没有寻常酒吧的轻浮烦躁,倒有些沉静厚重的感觉。
孟思诚带着秦娇进了一家名为“京城夜色”的小酒馆。虽然这家酒馆的门脸不大,里面却是木质的桌椅,带了些岁月的痕迹。朦胧的灯光下一个女歌手正唱着辛晓琪的《两两相忘》,低低的歌声,几分苍凉,几分无奈。
秦娇不觉放慢了脚步,也许真的老了,她很喜欢这里怀旧的感觉。她侧头看一眼身边的孟思诚,他感觉到,也看向她,眼光安静平和。
两个人选了靠窗的位置,坐好,孟思诚点了啤酒,秦娇点了果味的玛格丽特。
“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里?”秦娇望着窗外静谧的湖水,似是不经意地问。
清淡的声音自耳边传来,“上次你说你回国不久,我想你可能也不熟悉这几年流行的那些歌。这里的曲子大概都是十年前的,大概你会喜欢。”
“谢谢!”秦娇并没有回头,依旧望着静静的水和闪烁的灯。她喜欢这里的确有几分是因为歌手唱着她熟悉的老歌。她跟总经理去过几次KTV,这些年的新歌,她的确没有一首会唱。记得以前看到网上有一句话是说他们这些在海外的人的,说他们就像化石,身上有的永远是离开之前那些年的印记。
而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讽刺。海归之前,她想既然她一辈子都要说蹩脚的英语,一辈子都不会明白同事们谈论的几十年前的美剧,一辈子都不懂得享受看棒球比赛或者橄榄球的比赛的乐趣,那么美国就永远不可能是她的家,所以海归吧,回家去吧。
可是回国了,她发现她穿着别人眼里过时的服装,说着过时的“现代”中文,唱着过时的“流行”歌曲,离开的这些年,家里发生的一切在她的生命中都是空白,与其说像化石,不如说更像个外嫁的女儿,这里曾经是她的家,她是主人,熟悉这里的一切,但几年后回家,她所熟悉的一切都已改变,她的身份也从主人也沦为了客人。
没错,她拥有动听的海归博士头衔,但她也不过是个在文化的夹缝中求生的人。
秦娇叹口气,刚好酒上来了,她拿起来朝孟思诚晃了晃,喝了一大口。水果味的酒,浓浓的酸甜,一点点辛辣,恰到好处的刺激着她的味觉,也让她的心头悄然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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