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人?!把城门打开,不然小爷活剐了他!”
“刀疤彭”这时低头对手下飞速耳语了几句,身后几个兵勇立时掉头退走,各自换到隐蔽的狙击位,架好了长枪,四五条火力交叉,瞄准那重叠的人影。
五十米开外,眼神精准的大掌柜立时瞄见了敌人的动向,急得大吼了一声:“当心枪手!”
息栈一听这话,危机关头,急怒攻心,额头青筋暴起,额角那一道白色的枪痕伤疤,此时隐隐现出了血红之色。
左手捏住身前之人喉间的要害,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一声抽出了隐藏于腰间的那一把凌厉短刃,一刀杵在了马俊芳脖颈之上,两根锁骨之间,那一点柔软的要害之处!
雏鸾刃并没有狠命往脖子里捅,而是故意将刃柄压低,戳进了一侧的锁骨。锋利的刃尖立时刺破皮肉,剐上了骨头,血水洇洇流出!
这一刀不会戳死人,却可以疼死人!
马俊芳疼得尖利嚎叫起来,身子扭动挣扎,却因两手被缚,脖颈被擒,喘不过气来,整张俊脸憋得通红,痛苦不堪。
少年剑客的声音自耳边响起,比利刃更加冷硬无情:“你们再不放我家掌柜,小爷今日就在这里一刀一刀削死他!大伙到是试试看,是你们的枪子儿快,还是小爷的刀快!”
息栈其实刚一把雏鸾刃亮在手上,就立刻有些懊恼,眼冒金星:怎么又掏剑了,男人不是教给他要用枪的么!
在绺子里养伤的这段日子,反正也出不去门儿,整日就窝在家里苦练枪法,精准度已经长进了不少。虽然远及不上大掌柜的神枪,却已经比得上红姐姐那个打玉米棒子的水准。
男人特意将两把二十响的高级洋玩意儿给自己用,还揣了一兜子死沉死沉的子弹夹。可自己在这生死关头,竟然又忘了大掌柜前日里的教诲:傻羊羔子,劫肉票应该掏枪抵住对方的太阳穴才对,你咋个总是这么土呢!
人一旦用惯了一样东西,就很难舍弃。无论何时何地,危难关头,仍习惯性地从腰间抽出雏鸾刃,与敌人短兵相接。
早知如此,还不如让大掌柜用那两把好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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