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ll i find my way ho to you.(直到我找到回家的路是走向你)
to you.(走向你)
我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唱着,越唱越是感觉一种奇异的感觉在心底升起。老实说,我的英语发音并不好,长久不用,如今英语怕是都还给了老师。唯一唱得好的英文歌,就只有这首歌了。当年下了很大的功夫,逐字逐句地研究发音,一遍一遍地模仿。
饶是如此,我意识到我自己开始唱这首歌给她听时,心底还是忍不住升起了紧张感。就像是一个等待将军检阅的士兵一般,生怕自己有一点瑕疵让她不满意。她与我不同,她英语向来很好,又去英国留学过,发音漂亮,说起英语来极为流畅。虽然我并未听过现在的她说英语,但我想肯定比我强上无数倍。而我,从未在英语国家生活过,英语也完全是半吊子。这首歌又是她最爱的歌,她必然极为挑剔。我是否能博得她欢心,这使我很是忐忑。
但唱着唱着,我却又不想去关心这些了。这首歌的词意是极好的,我是真的想让她听进去这些歌词。
就像词里说的,她现在正走在一条荆棘满布的道路上,有巨大的阴影覆盖着她,她迷失了,一败涂地,甚至不相信自己能再站起来,走出这条迷途。
我想告诉她,我会陪着她一起走,这条路上,我会一直在她前面,为她指引,牵着她前进。即便她受尽了蔑视、嘲弄和伤害,即便周身的友人都翻脸成为陌生人乃至于敌人,我也会挡在她面前,保护她不受伤害,一起挺过难关。
她是那么的骄傲,因而一旦遭受挫折,便会受到成倍的伤害。她的骄傲成为了她囚禁内心的原因,高墙一般将自己牢牢保护起来,不愿再看一眼这个世界,再看一眼爱她的人。但不用害怕,我会带她出去,穿越这道心墙,她的心会豁然开朗,海阔天空。
我已然把顾虑都抛到了脑后,我不愿再去考虑自己是否是自作多情,是否会得到回应,又是否会惹她发怒。我只是单纯地想要表达我的情感,从我与她相遇至今,我原本还有些摇摆的内心已然愈发坚定。我想照顾她,爱她,很久很久,我不敢谈永远,但是真的想爱她很久很久。我已经爱了她十年,下一个十年,下下个十年,相信还会继续。即便得不到她的回应,或许会惹她厌恶,我却想为自己争取一次,我曾经生生错失了一次机会,这一次,我不想再错过。
不知多久,外面天际都发白了,我终于唱不下去了,艰难地吞咽了一口唾沫,我扭头看她。她早已经睡着了,睡颜很安详。原本被我擦干净的白净面颊上,不知何时多了两行清泪。她好像在笑着流泪,美得仿若天使。我心尖微颤,用空着的左手轻轻拂去她的泪痕,轻柔地拨开她的刘海,在她额头印下一个吻。那吻太轻,有如蝴蝶蹁跹,沾之即离。接着我目光下移,看到了她微薄的红唇,因着睡着轻轻嘟起来,透着三分可爱,七分诱人。忽的想起那天晚上在浴室的那个吻,即便过程很虐心,但那唇留下的感觉还在,软软的,散发一股冰凉柔和的感觉,沁人心脾。我仿佛被魔鬼诱惑,忍不住吻上了她的唇。然后又迅速撤离,观察她的面容,好在她并没有醒来,我淡淡的松了口气。
她依旧紧紧拉着我的右手腕,我怕强硬挣脱会吵醒她,便没有挣扎。实际上我也并不愿意挣脱,我宁愿她能这样拉着我一辈子,一直依赖我,粘着我。我坐在床下的软地毯上,抬着右手臂架在床沿上让她拉着,后脑勺枕着床边,缓缓闭上了双眼。
好累啊,嗓子疼,头也又晕又疼,太阳穴突突的跳,整个身子又酸又疼,向我发出抗议。但是我的心里很开心,这十年时间里,今夜恐怕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我心爱的女孩,终于愿意牵起我的手,只要她不主动放开,我将永远不离不弃。
我就这样靠着床沿,度过了和她同处一室的第一夜。
我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等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发觉自己浑身绵软无力,一睁眼就是一阵头晕目眩。我躺在床上愣了好久,最后意识到自己正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
我这是…怎么回到床上来的?天花板在打转,我急忙闭了眼,无力地抬手探了探自己的额头,滚烫的温度与我冰凉的手产生了强烈的温差对比,我吓了一跳,暗叹一声,多少年强壮如牛的我居然发烧生病了。这感觉太怀念了,对于小时候三天两头感冒发烧的我来说,这难受的感觉简直像是老朋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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