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黎身子僵硬起来,她并不排斥身体接触,但因着性向问题,一些别人毫不在意的事,在她这里却会被放大。虽然她试着去忽略,但越是刻意去忽略就越是在意:
大小姐,蹭到胸了...
第二十四章
牧黎是过惯贫苦日子的人,她的养父虽有一身强大的武艺,却没什么赚钱的头脑,她自幼就过得清贫。后来进了军队,更是很少有机会去接触上流社会,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富裕。在她看来,能有一个干净整洁的落脚之地,不需多大,朴实平凡就是最好。
出入社会一年的时间,开始明白有钱人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不是毫不在意的,偶尔她也会羡慕:若是自己有钱,就能如何如何。她内心其实也很平凡,但她知道,自己天生就是穷命,一颗榆木脑袋瓜,即便有赚钱的机会放在她面前,她都不一定会发现。
穷人嘛,穷有穷得好,她穷得自由,穷得开心,精神上是富足的,没什么好抱怨的。
但是牧黎今天却明白了,贫穷究竟有多么的可怕。
兰妮带着她穿过肮脏不堪的街道,她看到道路两旁衣衫褴褛以至于衣不蔽体的乞丐般的贫民,半死不活地躺在路边,一动也不动;看到简陋不堪的棚窝彼此形成的间隙里,正在翻扒垃圾的小孩和野猫打架争抢食物;看到枯槁的老人跪伏在她脚下,轻声祈求着‘军官大人,给点吃的吧’,他们的脖子上无一不戴着漆黑的项圈,牧黎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缓缓攥住,渐渐难以呼吸。
她和兰妮,穿着布料精贵的军装制服,打扮得华美又贵气,威严十足。昂贵的牛皮军靴踩踏在污浊的街道上,渐渐染上泥点,她们与这里格格不入。牧黎不知道兰妮为什么要带她来这里,此刻,她甚至没有心思去揣摩兰妮的意图,只是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撼。
“这里就是阿瑞斯大区的贫民窟,这里有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叛变者。”兰妮走得稳当,语气不急不缓,听不出情绪。
牧黎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有吭声。
“每个大区都有属于自己的贫民窟,这里面如何脏乱差,都没有人管,唯一受到管制的是贫民区的出入问题。外面的人不能随意进入,里面的人更是不能随意出去。我是提前做了准备,才能带你畅通无阻地走进来的。”
确实,牧黎回想方才兰妮挽着她的手臂过检查的时候,守卫的士官只是看了一下她们的□□,就立刻放行了。
“你为什么带我来这里?”牧黎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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