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亵渎的。
跟精神病谈恋爱,恐怕没有几个正常人受得了吧?江谣也不能免俗。
其实余舒就是个缺爱缺到极致又不会表达爱的疯子,傻子,或者说可怜鬼更合适一点。
不,她不可怜,她对那些无辜的正常人来说是可恨的,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想了再三,还是觉得只有这个结局合适。余舒不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她罪大恶极,但庆幸的是这回她遇到的不再是渣女或者胆小鬼。
这样也算永远在一起了,he,不是么(* ̄3 ̄)╭
但因为笔力不够的原因,可能把余舒写成了不明所以的神经病,把她跟江谣的纠葛写的跟小孩过家家一样小儿科,感谢你们能看到现在。见谅。
还是愿余舒这种表面与常人无异其实内心极度病态的人能得到世界温柔以待吧。
☆、番外
我已经不知道伴随这阴暗、干燥和腐臭过了多少天,我的眼睛已完全适应于黑暗,我知道我的皮肤因太久没接触阳光而虚弱溃烂。
以往我的意识一直都是恍惚着的,漫无边际的黑暗与沉寂能折磨人的心理极限,把人逼得发疯,刚开始我还会困兽犹斗,可渐渐的我知道什么叫听天由命,木已成舟。
之所以今天能透支般的清醒,是深刻在我心中永远无法消磨掉的日子——我的婚礼。我顺着墙根,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靠下去,想象着外边的世界,我那一定急疯了满世界找我的父母,还有...我那本该穿着新郎礼服获得一个美满家庭的丈夫。
如若没有余舒,也许我今天确是穿最美丽婚纱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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