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的小男孩,金发红眸的小孩一落地便回头狠狠的瞪着英格拉姆,英格拉姆惊讶的看了眼出现在面前的人,忽然开口:“塔罗斯,你不是长高了点?”
“长高了点?”塔罗斯压重了点字的音,下一秒则像是要咬人的兔子一样跳起来咆哮:“你可是足足有十年都没见到我了!你这个脑子除了魔法术式和你小情人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社交白痴!我怎么可能只长高了一点!那可是都过了十年啊!”
“确实只长高了一点啊,”英格拉姆比了一下塔罗斯的身高,英格拉姆本来就因为沉睡的原因有些发育不良,看起来比同龄人要瘦弱很多,但这个据说过去了十年只长高了一点的人,居然只堪堪达到他的肩膀:“大概长高了有三厘米……?塔罗斯你还真是长不高啊,话说回来你今年已经多少岁了?我记得你应该比弥赛亚还要大吧?二十七……还是已经三十岁了?”
吉尔仿佛能听到塔罗斯的磨牙声:“你到底要我干嘛,英格拉姆。”
“先把尸体抬出去吧,然后还有这个,”英格拉姆把刚才扯下来的被褥扔到塔罗斯头上,被褥盖在了塔罗斯头上,把他的身体整个都遮了起来:“再顺便找那个漂亮的姐姐说一声,我要换个房间,这个房间全是血,已经没法睡了。”
“吉尔?不睡吗?我感觉你应该已经很累了。”
里尔斯仰头看着坐在树上,抱着怀里的长剑发呆的吉尔,吉尔听到声音,只是侧头看了眼里尔斯,但没有回答他什么。
其实里尔斯并不想让吉尔携带武器,因为只要吉尔的手里有武器,那么无论是斩杀他还是离开他,都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但是因为前几天暴漏了行踪,被一群赏金猎人围剿,不得不给了吉尔一把剑来防身,更何况这里已经接近逸云国,可以说是赏金猎人的老巢的地方,里尔斯可是要把吉尔带回去的,而不是杀了他的。
其实他们两人大可以绕开逸云国,但里尔斯急着赶路回到马克里雅,毕竟夜长梦多,谁知道吉尔一觉醒来会不会就改变了主意,准备冒着被锡安会追杀的风险过逃亡生活,所以越早回到马克里雅越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决定不在下午路过的那个村落歇脚,而是在森林里过夜,然后在明天晚上到达逸云国的边境城市,只要通过逸云国,就是基辅罗斯的边境,到了基辅罗斯的边境基本就已经安全了,快的话,马克里雅也不过只需要半天。
“吉尔难道恨我把你带回马克里雅吗?你已经一天都没有跟我说话了。”
吉尔摇摇头:“没有,最后决定要会马克里雅的是我自己,跟你没关系,自然也不会恨你。”
“也就是说,我连被你恨的资格都没有吗?吉尔。”里尔斯的语气里似乎有些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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