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宁敏绝对是个美人坯子,其实她母亲长的并不怎么样,小家璧玉,少年时,清新可人,中年时,稳重知性。可她不一样,从小就生的好看。
不仅好看,而且俏皮,不仅俏皮,而且聪明过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举一反三的能力,有一学便会的天性…恍…
三岁到十二岁时候的宁敏,脸是圆圆的,眼睛大大的,脸颊是粉嫩粉嫩的,没有半点瑕疵,就像剥了壳的鸡蛋,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那眼珠子,琉璃似的,会在阳光下发亮,而且特别的爱笑,笑起,那声音脆的能涤去世人心上的尘埃刀。
十二岁,她开始发育,脸蛋一点点变尖,成了纤秀的鹅蛋脸,小酒窝不见了,身材开始拔长,十二岁到十六岁,她长到一米六八,展现出了一个青春期少女独有的秀美。身材绝对是美好的,五官更是精致的,透着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
这种美,美的并不柔弱纤纤,而显得英姿飒飒。
那时,她爱留短发,因为爱玩,爱散打,总是玩的浑身是汗。
那时,宁母让她留长,告诉她:“女孩子梳辫子才好看。”
可她不,就爱一身男生气。
即便是一身的男孩气,她一样能吸引男生们倾慕的目光。
宁敏读书时,不仅美的眩人眼,而且还是个天才级学霸,一路一路的跳级,惊艳了不少男生,可她从没对任何男生动过那种心思。
宁敏自小练散打,拥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灵活身手,那些男生,都太嫩,一个都入不了她的眼。
这绝对不是她心高气傲,只能说她早熟。
女孩子都早熟,而她又出身军人世家,从小军事化的教育,养成了她自主而冷静的性格,很早就懂得如何处置各种逻辑关系,分析各种案情——
那时,爷爷最喜欢培养她这方面的能力。
在同学们还在父母膝下撒娇,或是通宵打游戏、或是拼命背各种考试重点时,她研究的是军事政治问题,玩的是散打,练的是枪法,闲着没事,就和父亲进行实战切磋。
这就是她的童年,忙碌,而充实,具有各种挑战性。
十六岁,她偷偷报考进特种学院,她想当一名特种兵,对于武器,她有一种天生的狂热。
之后,她以无比优秀的成绩考上,父母无奈,只好让她进了特种兵役班。
一年后,她鬼使神差的进了d区猎风组。
第一天去报到的时候,队长钟健还以为上头在开玩笑,绕着新报到的姑娘那是一个劲儿的直打转,一肚子的不满:
“这这这这怎么行?娇滴滴的,一看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毛孩子……芮长官,这小不点自己还需要别人保护呢,怎么让她保护别人,完成那些特殊的任务?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人,我不收……送到军校好好读书去!”
队长想将她扫地出门。
芮中将笑笑说:
“啧,这么小瞧人?小宁,来来来,给咱们的钟队长露两手!”
十七岁的宁敏,正年轻气盛,但自小的教养,养成了她不骄狂的本性。
她并没有马上眩耀自己的本事,而扛着枪站了一个漂亮的军姿,冲钟队长敬了一个礼,声音铿锵的汇报了几句:
“报告队长,我十七岁了,在东艾,满十六周岁就是一个成年人,我国大宪法规定,服兵役的最小年纪是十六周岁,可以以军校挑选的学子身份入役。入役后,学习成绩优秀的,或是成为军校特殊人才予以栽培;成绩不理想,而体能身手方面优秀的可以直接纳为特种役备兵予以培养。”
“那你是哪方便成绩比较好!”
钟队长见她不像其他小姑娘那般扭扭捏捏,口齿这么伶俐,忽来了兴趣,问了一句。
“报告,宁笙歌两方面都优秀!”
一般人都会自谦,可她没有,答的那是声音洪亮:
“这一次,我奉命入猎风队服役,主要是想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队长以貌取人,那我们可以到射击场,一较高下。我输了,回家交男朋友做小女人去。我赢了,以后队里谁也不准叫我小不点。我有名字,我叫宁笙歌。”
钟队长还真没见过这样自信满满的姑娘,一笑:
“行啊,这扛扛的势头……成,那就陪你玩上一圈去……”
一战成名。
比赛的结果,钟队长十发子弹,打偏了一发,因为开小差,打了一个九点八环;而宁敏发发命中红心,皆为十环。
之后,比身手,钟队长让队里最能打的董成方来和她较量,两个人打了四十分钟,董成方讨不到半分便宜。
这姑娘,正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成为了猎风组中最年轻的女队员,本事大到让所有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自古以来,兵营是男人的天下,即便如今男女平等,服役的女后依旧少之又少,而,特种训练营,更是兵蛋子居多,女汉子则是凤毛麟角。
全封闭室的操练环境,再加上,阳盛阴衰,仅有几个女生,被追求,那几乎是必然的事。
d区特种兵团,是东艾国最特殊的独立兵团,一共有六组,每队的人数分别从十五人到二十人不等。平常时分开训练。偶尔组与组之间会有对抗练习。人数不是很多,都是精锐。
猎风组一共有四个女队员,她是最小的,但追求者却最多,主要原因在于,她在几次对抗练习过程中,把d区老大老二给挑输了,一夜间,她名声大躁d区。
军区有军区的规定,每一位在队练训的战士都不能配有各种电子通讯设备。入队要扫描,离队也要扫描。
外头说,d区的特种兵,每个人的身份来历都保密,队员们之间互不问出身,多数用化名,除直系长官,几乎无人知道他们是特种兵身份。
统管他们特种兵团的是芮中将,此人只忠贞于霍家。也就是说,d区特种兵,是隶属霍家的皇家精英部队。只听命于霍家。是以,每一个进入兵团的人,都要有绝对服从的思想。在管制上那是绝对的严格。退役兵,多数会成为霍家军的部队骨干。很少直接退役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的。
芮中将有个儿子,是教官,就曾对宁敏表示过倾慕,想和她发展成为男女关系。本来,这是好事,芮中将和宁少尉本就是部属关系,能成的话,那绝对是军旅佳话。
可她不中意。直接把人给拒绝了。
这世上,优秀的男人,很多,但那些年,她就没遇上一个能让她心动的,直到遇上霍启航——她那颗平静的女儿,终于也火热了一把。
至于原因,她想了很久,或是因为在她以为死期已至的当口上,他神一般的出现,救了她。
英雄就是这样诞生的。
对的,她一直有一种奇怪的英雄主义情节,而后,她的心,才会被那样一个真实而富有内涵的男人所吸引。
后来离开了霍,去中国,六年的东方生活,也曾遇上一些想求她为偶的男人,有中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东艾人——大使馆大使的侄子就曾热烈的追求过她,一缠就是三年,末了,她实在有点烦了,找了大使谈话,大使再找他家侄子谈话,直接把人送回了国内,这才消停。
在很多人眼里,她是怪胎。
“哪个女人不渴望得到一个好归宿,尤其是像她这种有私生女的,能有一个正经人家的男人要,已经是幸事,居然还挑三捡四。不就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吗?”
私下议论她的,并不太好听。可她不在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过自己简单的日子。
在她的生命里,被人搭讪是常有的事。
可她没想到,这天傍晚,她会接连被搭讪,而且还惹上了事。
四点二十分。
沙滩上,佟麒跳着,跑着,就像一匹脱了缰的小马驹,宁敏在身后跟着,喊了几句,一个肌肉男围了上来,应该是个混血儿,五官倒挺有型,只是脸上戾气很重,一双眼流露着一种让人讨厌的侵略目光,灼灼然。
她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富有力量感,但,绝对不是她欣赏的那种人——就像野兽派。
而对方用英语打来的招呼,更是差点让她趔倒:
“身材是黄金比例,声音是天使之音。脸蛋是绝代佳人,这位小姐,你成功的吸引到我了……做我情~妇吧!包管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说话间,他还极放肆的伸过手来,扯掉了她发上的水晶
发饰,那长发顿时一泻而下,随风飘扬起来。
那种娇柔之美,令这男人大手一拍,惊叹的叫了一声:
“哇哦,真够味!啧啧啧,波也够大的吧!”
贵少圈内,有这么三种类型的男人: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有自制力,有人生志向,有血有肉有感情,同时有责任感,这种男人,绝对是绝版好男人,估计这世界也没多少几个。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爱随心所欲,尽享人生的,男女关系,放任自流,这种人比比皆是。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爱挥霍,爱张扬,爱仗势欺人。
眼前这个男人,年纪大约有二三十岁,金鱼头,头发湿透,身材精健,显然是练过的,一身煞气外露,逼上来时,就有一股子浓烈的汗水味传了过来。
宁敏微皱眉,往后退了两步,审视了一眼。
她记得的,刚刚她走过的时候,这个男人正在强吻一比基尼女人,女人在尖叫,其男友来救,一拳就被另一个高个子男人打倒于地,边上其他人都在旁观,或是退避三尺,或是吹哨,或是拍手,可见此人是个不好惹的角色。
好笑的是,现在这个男人居然盯上了她。
她抬头瞅了瞅蓝天白云外加斜去的夕阳,如此美好的画面,全叫这个男人给破坏殆尽了。
不理会。
她绕开往左,他跟着往左;她绕开往右,他跟着往右,于是,她只好站定,眯了一眼,得出了一个结论:这家伙,很欠揍。
“先生,你挡了我的道。”
她轻轻的认真的说,左右随意一瞟,另有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驱逐开了附近的其他人。
没有马上发飙。先礼后兵。这是她的作风。
“认识一下吧,我叫巴特恩。”
男人恍若未闻,笑吟吟的自我介绍着。
“抱歉,我不认得你!”
“一回生,两回熟。”
巴特恩凑上来,满嘴的酒味扑面而来,想要沾便宜。
宁敏往边上侧开,并没有惊乱的逃,而微微一笑,笑的很冷,也绝对美的惊人,眩的那巴特恩再度直了眼——虚活三十年,还从没见过一个女人笑起来这么好看过呢……
有句古话说:色字当头一把刀啊!
敢犯贱者,就得承担犯贱的下场。
“啊……”
突然之间,巴特恩发出一记杀猪似的惨叫。
这一叫,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有人问:“发生什么事了?”
“巴先生看上这位女人了,想一亲芳泽……”
奇怪的是,这女人安安静静一动未动,巴先生怎么叫了起来了呢?
有人疑惑啊,他看清了整个过程,独独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是怎么出手的。
那一刻,有很多人看到,巴特恩先生猛得捂住了双眼,然后,一声勃然大怒,自嘴里迸了出来:
“他妈的,敢暗算我。抓住她……给我抓住她……”
巴特恩来头不小,一声喝令,就蹦出了好些个大块头,有几个直直冲宁敏围了过来,另有两个比较识眼色,径直冲佟麒追了上去。
不远处,闲逛的阿灿看到了这个惊变,飞快的奔去,一把将回过头有些发楞的佟麒抱到手上,远远喝了一声秋姐:
“快让阿罗把车开过来!”
阿罗刚刚回车里取水去了。
秋姐一看清那生事的男人的长相,脸色就发白,连忙打电话。
阿灿呢,连连往后退,隔了十来米远,太太被人堵在了另一边,他想去救,可又怕以寡敌众,反陷其中,小少爷绝对不能有事……
“哎呀,你放开我,快去救我妈妈呀!快去救我妈妈……”
佟麒急的直叫。
所有的乱,都在一瞬间内爆发,沙滩上,人人自危,躲着避着,生怕一不小心受到牵累
。
这个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这一幕,不光震惊了阿灿,而且还把那些个高头大马的外国佬全给镇住了——
宁敏踢掉了脚上凉鞋,抬脚就是“砰”的一记横扫千军,重重踹在了巴特恩左脸上,打的人家那是口水直甩,门板似的身体,受不住这一脚强大的力量,一步一步往后退。
紧接着,她转过头,又一拳,稳稳打在人家右脸上,打的对方头一歪,就似笨熊一般的扑倒在了沙滩上。
然后,她抓起地上的鞋子,在这位巴特恩先生想要跳起来时,用鞋底狠狠抽了三个耳光过去,啪啪啪,那么的清澈响亮。
那一刻,整个沙滩,静止了,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所有人都会以为这个柔柔弱弱的女人要遭殃了,谁能想,她却在在一瞬间内逆袭,华丽丽的化身成为了女金刚。
“把她拿下,把她给我拿下!啊……”
巴特恩再度发出一记惨叫。
毫无防备的他,这一次是不折不扣栽了一个大跟头,眼里全是沙子,疼的那是根本不开眼。
刚刚,他只是想尝一尝那小嘴的味道,可就在他嘟起嘴印下去时,一小把沙子弹进了他的眼睛,紧接着了就发生了被揍的惨况,这才又吼了一句,他又遭了殃:一双臂膀就被人给卸下——双臂脱臼了。
而这一系列的动作,尽数发生在一分钟之内。
一分钟之后,男人成了宁敏的人质。
所谓擒贼先擒王,在对方人多势众,己方势单力孤的情况下,想到立于不败,就只能拿住他们的头头。
这就是宁敏对于当头形势的判断。
“小妞,身手不错,够辣,我喜欢,哈,做我女人正合适!”
巴特恩被人揪起来之后,忍着疼,不怒反笑,拼命的眨着眼睛,想把眼睛里的沙给挤出来。
这男人活了这么一把岁数,还从来没在女人手上吃过亏,恼羞的同时,那份兴趣,是越发的浓烈起来。
“不打不成交,我看上你了,怎么样?做我女人吧!我保定对你会很好很好……像你这种女人,生来就该做我的女人……”
语气绝对是宽宏大谅的,而且狂妄的!
或者在他看来,这该是一种无尚的荣誉。
边上,他的手下围着,一时之间,都不敢上来。
宁敏冷冷一笑:“我还看上英国女王那张位置了呢,这是不是代表我就能去当女王了?滚蛋,你想怎么着,就能怎么着,你当你是谁?美国总统么?就算是美国总统还忌惮中~俄关系呢……”
巴特恩顿时语塞:“……”
他算是张狂的了,这女人比他还要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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