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敲门声,周楚寻回过神,说:“进来。”
郭淮的表情称得上凝重,看到他这样,周楚寻不自觉的握紧自己的双手,说:“怎么?查到了?”
郭淮点头。
“是谁?”
见周楚寻一脸的紧张,郭淮犹豫了片刻,才说:“是大少……”
“怎么会是他?”
还有,他怎么会知道自己过去的那些事?
想到这里,周楚寻神色大变。
“二少……”
“我没事。”
怎么会没事?
郭淮看着他默默的摇头,以后他才说:“二少,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可以告诉我,就算我不能为你做什么,但那些事说出来总比放在心里好……”
自己身边大概也就只剩他了,听到他这么说了以后,周楚寻没事人般同他浅笑,说:“那好,你过来让我抱一下。”
“二少……”
“怎么?做不到?”
郭淮摇头,在周楚寻混杂着嘲讽并且挑衅的眼神中,他没什么表情的走过去将他抱住。
怀里的人瘦的有些可怜,好像是从自己第一次看到他开始,他就总给自己一种他很需要人保护的印象。
感觉到周楚寻环上自己腰部的手臂,郭淮将他抱得更紧,沉默了片刻,他才低声说:“别怕,有我。”
有你又有什么用?
想到这里,周楚寻脸上的笑容就变成了彻底的嘲讽。
虽然觉得自己现在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但在家里看到周亦凡的瞬间,周楚寻还是忍不住加快脚步将他拉住。
“干嘛?”
走廊里只有他们两人,周亦凡回头看向周楚寻。
眉头紧锁,一脸愁苦。
曾几何时,这人脸上可全都是那种暗自得意的表情。
周亦凡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喜怒,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周楚寻才说:“是你让人找到我妈的?”
“是。”
“为什么?”想了想,他又补充般说:“为什么这么针对我?”
周亦凡微眯着眼睛看向此时显得很困惑的周楚寻,没什么语调的说:“原因应该问你自己。”
☆、第34章 铺路
“什么意思?”
“周楚寻,在此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你其实有过很多次将周家的一切占为己有的想法吧?”
“我没有。”
声音干涩,语气中带着一种让人不易察觉的恐慌。
周亦凡盯紧他,想着他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恐怕连他自己都不大相信。
无所谓的笑了一下,周亦凡一字一句的说:“没事,我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说完这句,他留下呆愣在原地的周楚寻回房。
虽然前世周楚寻将自己弄得很惨,但那时候两人并没有太多的接触。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周亦凡发现周楚寻和自己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大概是那种性格的人,顺境会使得他信心倍增,越战越勇,然而事情的发展一旦超出他的预想,他就会变得惊慌失措,自乱阵脚。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周亦凡故意让人泄露了他找到夏琳琳的事。
以周楚寻对钱财以及名利一类事物抱有的恐怖执念,再加上他过分纤细的神经,当他进入他自己臆想中的绝境时,他就会逼着自己做出某些超乎寻常的事。
如今周亦凡这样的做法,也不过是在为他铺路而已。
想起刚刚周楚寻看向自己时的那种眼神,周亦凡的嘴角渐渐扬起一抹冷笑,想很快的,他就能让周楚寻体会到自己前世那种万念俱灰般的感受了。
蓝宇那项招募活动开始启动的时候,因为那支食品广告备受赞誉的凌风又陆续接到了很多的广告企划。
看着手中助理递过来的那叠资料,周亦凡又一次看见了柯振宇的名字。
虽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始终对他没什么好感,但碍于对凌风的尊重,周亦凡还是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在收到自己首支广告的酬劳以后,凌风此时已经搬到了一处他自觉不错的公寓。
公寓位于蓝宇的附近,虽然周围的交通便利,里面的设施也算不错,但潜意识中,周亦凡觉得他搬到这里的目的不过是想自己就近照顾他。
凌风租住的是电梯公寓,三室两厅,干净整洁,周亦凡一边往书橱里放书,一边说:“凌风,你难道不想拥有一间自己的录音室?”
见正在打扫卫生的凌风愣愣的看向自己,周亦凡笑,说:“我是说那种简易的录音室,电脑,键盘,还有不错的隔音措施,你想想,你有三个房间,一间卧室,一间用来做书房,还剩下一间呢?”
凌风大概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听到周亦凡这么说了以后,他握紧自己手中的扫把双眼放空,没什么意识的说:“就是……小凡,我当初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周亦凡笑容更甚,说:“那你想不想拥有这样一间录音室?不出门就可以在家做音乐?”
“想!当然想!”
凌风激动的神情换回周亦凡一脸的苦恼,回头将手中最后那本书也一并放上去后,他才说:“这大概需要不少的一笔钱。”
“小凡,你刚刚不是说很多厂商找我做代言?”
“用广告酬劳换一间属于自己的录音室?”见凌风点头,周亦凡又笑,赞同的说:“这个办法挺好的。”
“那那些广告企划呢?你带过来了没有?”
“包里好像装了几份。”
“那太好了!小凡,我们先决定我接下来要拍的广告好不好?”
凌风的情绪过于激动,似乎也就忘了当初周亦凡逼着他租下这套他觉得十分没有必要的三室两厅的公寓的事。
两人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见凌风一脸专注的挑选着手中那些的广告,周亦凡的嘴角开始不受控制的上扬。
他自认自己的智商比较低,可是在经历过这么多的事情后,他发现自己的情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情商往往比智商重要,这也是如今令周亦凡觉得最为得意的事。
“这家公司的代言不想接?”想了想,周亦凡又说:“还记不记得柯振宇?这家公司是他开的。”
“记得,可是我真的很讨厌这方面的事。”
柯振宇开的是金融控股,其实仔细想想,凌风的形象很符合这类公司给人的那种高大上的感觉。
见凌风的厌恶直接呈现在他的脸上,周亦凡不由得问了一句,说:“为什么?”
“我以前读的是建筑。”
“可那家公司是金融方面的……”
“差不多,都和数字有关。”
见凌风一脸的理所当然,沉默了片刻,周亦凡才说:“既然你这么讨厌你所学的专业,那为什么你要把你的教科书保存的这么好?”
刚刚他放进书橱里的书,有一大半是凌风大学时的专业书。
“学了五年,再说了,这些专业书这么贵,当时花的都是我爸妈的钱。”
周亦凡……
凌风的个性有些像小孩,他为自己选的两支广告,一支是饮品代言,理由是他平时就很喜欢喝,另一支是牙膏广告,因为他从十多岁一点就开始在用,对它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切感。
好在这两支广告的酬劳很高,自己也能从中抽取一笔不少的佣金,这么想了以后,周亦凡也就没有再对凌风说什么。
不管前世或者现在,他想凌风永远都不会拥有自己身为一个艺人该有的自觉,并且他会一直视金钱为粪土。
所以……这方面就只能靠自己了……
身为凌风的专属经纪人,再加上他是那样一种个性,因此在凌风拍广告的时候,周亦凡都觉得自己有必要与他同行。
可惜他的档期和蓝宇招募新人的时间产生了冲突,权衡再三,周亦凡只得额外再为他找一个助理。
依照自己未来的规划以及目标,这样的发展趋势避无可避,这么想了以后,周亦凡对凌风的愧疚感终于减弱了一点。
如今的周亦凡,比他同行占便宜的地方就是他拥有了自己前世的记忆。
这使得他独具慧眼,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蓝宇新人的招募活动,过程称得上痛苦,原因是里面汇聚了太多的奇葩。
这样的奇葩在任何一个选秀活动上都很常见,偶尔周亦凡看着这些人的表演,只觉得他们来自外太空也不一定。
但好在他还是为蓝宇挑选到几个不错的艺人。
根据自己的记忆,这几个人对表演都有一定的天赋,并且日后他们也会取得不小的成就。
有了这样的一种认知,周亦凡对他们签约的条件就显得比较苛刻。
签约的时间八到十年不等,就算有一天他们有心跳槽或者自立门户,他或者蓝宇,依旧能获得不少的一笔赔偿金。
在商言商,渐渐的,周亦凡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职业的经纪人。
招募活动正如火如荼举行的时候,周亦凡很突然的就接到了柯振宇的电话。
“怎么?你故意阻止凌风接我们公司的代言?”
柯振宇的语气中带着一种自来熟的意味,就好像两人已经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不管说什么,他们都不需要太多的顾忌。
周亦凡这人其实很记仇,想起柯振宇前世的见死不救,他想这辈子,不管柯振宇对自己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有原谅他的那天。
冷笑了一声,说:“我当时有认真问过凌风的意见,是他自己不想接的。”
“为什么?”
“你公司的类型和他所学的专业很相似,顺带一提,他对自己的专业深恶痛绝。”
话说到最后,周亦凡的语气就给人一种幸灾乐祸的感觉,柯振宇浅笑着灭掉自己手中的那支烟,说:“周亦凡,什么时候有空?”
柯振宇莫名其妙的话让周亦凡呆愣了片刻,以后他才说:“什么意思?”
“吃饭,我好像对你产生了一丝兴趣。”顿了顿,柯振宇又说:“类似男人对女人的那种。”
“柯振宇,你他妈怎么不去死?!”
说完这句,周亦凡就狠狠挂断了自己手中的电话。
见选秀厅纷纷朝自己看过来的众人,周亦凡尴尬的低头,同时他对柯振宇的厌恶也就更上了一层楼。
天气渐渐变冷,那种冷可以通过自己的肌肤直接感觉到。
周亦凡到家的时候,他又听到了从周云锦房间里传来的咳嗽声。
从前周云锦在娱乐圈叱咤风云的样子他没有看见,可是如果用自己的健康换来这样的一种风光,周亦凡只觉得得不偿失。
犹豫了片刻,他才轻敲了一下周云锦的房门。
“进来。”
躺在床上看书的周云锦看上去和那些身体健康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等到他抬头看见自己,他脸上就显出了一丝讶然。
讶然过后便是惊喜,低声叫了声小凡,他又将手中的书放到一旁,拍着床铺说:“过来坐。”
眼神依旧是那种能溺死人般的柔和,周亦凡走到他的身边坐下,一脸别扭的说:“为什么不去医院?”
“嗯?”
“都咳成这个样子了,为什么不去医院?!”
听出周亦凡语气中的懊恼,周云锦的嘴角慢慢上扬,说:“我讨厌医院。”
说出这种话的周云锦孩子气十足,周亦凡丢给他一个白眼,以后才从包里掏出了一些东西。
止咳糖浆并甘草片,是他从公司回来的时候顺道在路上买的。
“就算你不想去医院,也该吃药!”
接过周亦凡递过来的那些药,周云锦脸上的笑容不自觉的就变得更加的明媚。
“你为我买的?”
周亦凡对上他的那双狐狸眼,心里莫名的一阵恐慌,以后他才说:“你这不是说的废话吗?!”
“谢谢。”说完周云锦低头看着手中的那些药,说:“我会吃的。”
“最好你会吃!”
说完周亦凡起身。
看着他的背影,周云锦无端的一阵悔恨,想自己刚刚应该用吃药的事威胁他再亲自己一下的。
☆、第35 章 小太阳
周云锦的悔恨并没有持续几天,他就遭遇到了更大的危机。
这天他只是想出门买几本书,等到他走出周家的大门,他就看见了站在那里的庄林。
他的目的不言而喻,可他既没有走进周家一步,也没有想过要告诉自己一声。
周云锦看着他,想他还和从前一样。
一根筋,时时刻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管他做什么或者怎么做,那似乎都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两人已经几年没有联系,直到这一天,周云锦才发现两人间的那些事已经全部过去。
感情这种事真的很奇怪,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觉得他独一无二,光芒耀眼,当这样的一种感情消失时,你会发现也不过如此。
不管人或者事。
想起当年庄林执意要与自己分手时,自己借着醉意抱着他不断祈求他的原谅,甚至流着泪就快为他跪下的场面,周云锦的脸上一抹略显自嘲的笑容。
那时候谁会想到性格嚣张,此前连句对不起都没有同别人说过的周云锦会做出这样的事?
庄林被自己宠的无法无天,又或者他其实根本没开窍,不懂感情为何物,到这天,周云锦都不想在深究。
如今他的心里眼里都只剩了周亦凡,那人身上永远用不完的精力,不管遇到什么事,他都会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然后想办法解决问题。
就像一枚小太阳。
偶尔周云锦觉得将自己的人生过得太璀璨华丽也不是一件好事,就像他自己,繁华过后无止境的虚无,当掌声和尖叫渐渐远离自己,他就只剩了满身的疲惫。
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甚至就算他跑去偏远的地方过一种类似苦行僧般的生活,也一样于事无补。
这几年的时间,他只有在想到庄林以及他们之间的那些过往时他才会感觉到一阵自他心脏传来的疼痛。
这种感觉令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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