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之后的李朝不再纠结,看看日头,已经是晌午,刚才光顾着想事情,没注意肚子已经咕咕叫,李朝决定吃过午饭之后再去买东西。
“南亭,走,去醉乡楼。”
“是,小少爷。”南亭在前面引路,朝着东都最大的酒楼走去。
主仆二人尚未走到醉乡楼,远远看到酒楼门口的一侧围满一群人,里三层外三层,险些将们口堵住,李朝大为好奇,带着南亭上前围观。
人很多,小小的李朝根本不能看到人群中发生什么,南亭眼睛一亮,他正愁没办法让少爷开心呢,眼见少爷这么感兴趣,他立刻自告奋勇进去查探。李朝点点头,没想到南亭竟然真的借助灵活的身形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消失在李朝视野之内。
忽的,李朝的头顶蓦地一沉,一只手搭在上面,揉弄他的头发。李朝不悦,回头正欲怒视对方,发现对方身材高大,自己要仰着头才能看清对方。呆起小脸,李朝看清来人的面容,嗬,还是个熟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在皇宫中有一面之缘的阿瑾。
少年身着淡紫色长衫,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阿瑾?”
“是我。朝儿在这里干什么呢?”阿瑾弯下腰,努力与李朝平视。他的眼角微微下弯,好似遇到极为开心的事情。李朝的心情不由被少年愉悦的气息感染,不自觉地生出几分笑意。
“也没什么,随便看看。”
这时候,南亭从人群中挤出来,苦哈哈的拉着一张脸,眼睛红红的,像是刚哭过,眼泪胡乱的被衣袖抹去,还能看清痕迹。
李朝见状,不由奇怪,进去时还好好地,怎么出来就哭上了。“怎么了,南亭?怎么哭了?”
“才,才没有呢。”南亭哽咽着声音,却又强忍着,委屈的不得了。“少爷,里面那个人好可怜,咱们帮帮他好不好?我有钱,我可以都给他,咱们帮帮他好不好?”
李朝仍然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事情,他看南亭这个样子,心知里面定然不会是什么好事。可这南亭把话说不明白,他又挤不进去,颇为为难的站在原地。
“朝儿想进去?”站在一旁的阿瑾见状,贴心的开口询问。
李朝眼睛一亮:“你有办法?”
阿瑾但笑不语,只用亮晶晶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
李朝瞬间知道他想要什么,可他又不想南亭难过,不甘不愿地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帮帮我吧,阿瑾哥哥。”
阿瑾的眼睛都快要眯成一条线了。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李朝只觉得一阵清风拂面,人群就像是被人推攘似的,让开一条缝,正好够他们三个人走过去。李朝对阿瑾的这一招颇为惊讶,没等他开口,南亭已经率先跑进去,另外两人只得跟上。
人群围出的圆圈中跪着一个瘦弱的少年,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勉强能够蔽体。浑身上下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他正披麻戴孝,从耸动的肩膀可以看出他正在哭泣。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块白布,上书卖身葬父四个大字,触目惊心。李朝大致浏览一下内容知晓少年年幼丧母,父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没等享福呢,却染上大病,没两年就撒手西去。少年家中无甚亲戚,为父亲治病已经花光积蓄,现在却拿不出一分一文为父亲置办葬礼。少年别无他法,只能卖身为奴。
平安,等级开光期。
李朝一愣,感情这少年还是个修真者,不过看这少年的情形,他怕是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修真者吧。李朝不由暗道可惜。
南亭泪眼婆娑地看着李朝,李朝知道他是想起自己的身世才会这般。他轻叹一口气,问道:“我们有多少银子?”
南亭一看有门,忙不迭地将李父给他的钱全都拿出来,递到李朝手中。“小少爷,咱们有十几两银子呢,差不多够置办一场葬礼。您看?”
沉甸甸的钱袋一入手,李朝感慨自己也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主,他走到少年跟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平安在这里已经呆了两天,一直无人问津,父亲的尸身放在破庙中隐隐有腐烂的趋势,他心下着急,乍一听到有人出声,顿觉喜出望外,可他一看到是个孩子,不由又有些失望。尽管如此,平安夜不是不识好歹的人,那小孩面善,穿着亦十分考究,想来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听到对方问话,他如实回答:“我叫平安,东都城郊平顶山人士。”
那孩子又在问话:“读过书吧?”
“读过两年。”平安依旧老老实实的回答。
“唉,可惜了。”孩子摇摇头,将钱袋递到他手中。“你要价一千两,买断你今后的前程,依我说来,你依旧亏了。再者,这里虽然是东都,可没有哪一户人家会花上一千两去买一个奴才。你读过书,心高气傲,骨子里有文人的清高,我能理解。可你莫要忘了,清高终究不能当饭吃。”
平安何尝不知道这些道理,可是他不甘心,亦不愿将自己的前程贱卖。听到那孩子的话,他挺直腰背,一言不发。
“唉,何苦呢。我手里这些钱虽然不多,倒也够你帮父亲置办一场像样的葬礼。你的前程我不敢要,也买不起。这钱,就当是我借你的,等你以后发迹,再还我便是。也不必打什么借条,我是护国公府的三公子,你去那里寻我便是。”
李朝说话这话,带着南亭离开,身旁的阿瑾若有所思地看着李朝的背影,跟着一同离开。他们走后,人群中炸开了锅。大家议论纷纷,无不夸赞李三公子仗义明理,他们这么多人,全都被一千两吓怕,没一个人想到这种解决方式,不由暗道惭愧,竟然连五岁的孩童都比不过。
平安手握钱袋,朝着李朝离开的方向重重叩下一个响头,他发誓,今日之恩,他日定当涌泉相报!护国公府,李三公子,他记住了!
年少的他们尚不知道,当报恩之日来临时,两人的境地都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梦浮生陆酒仙
等到李朝闻到醉乡楼飘出来饭菜的香味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花光身上所有的钱,而始作俑者正对着醉乡楼的牌匾流口水。李朝没好气的踹他一脚:“下个月的月俸免了。”
“哈?”
李朝目前有两个选择,一是再往前走上一段,去自家的酒楼免费吃上一顿,二呢,则是原路返回,回家吃饭。大致计算一下路程,李朝觉得这两个选择都不是好主意。何况,饭菜的香味飘到李朝鼻中,他再也挪不动脚步。
事实上,他还有第三个选择。阿瑾看上去就是个不错的提款机,他都叫他阿瑾哥哥了,让他请吃一顿饭不算过分吧。而阿瑾果然很上道,没等李朝开口,他就提出请李朝主仆二人吃饭的主意,二人欣然应允。
醉乡楼不愧是东都最大的酒楼,李朝尝过一口这里的饭菜,就知道他胜过自家酒楼在何处。吃惯前世山珍海味的李朝并未觉得这里的饭菜多么好吃,只是厨子在做菜上花费的心思实为难得,菜色精巧体面,量不多却刚刚好够人吃饱,留下意犹未尽的感觉。饭前送上一壶清茶,而饭后,小二哥又适时送上解腻解渴的花茶,茶水温度适中,客人在酒足饭饱之后来一壶香茗,惬意自胜,难怪醉乡楼能够做大。这份周到的心思,比之前世亦不遑多让,搞得李朝都有见见醉乡楼老板的意思了。
当然,李朝只是想想而已。他现在更关心那个从一进门就盯着他看到他吃完饭仍然没转头喝酒的邋遢男人到底是谁。
李朝心不在焉的表情被阿瑾尽收眼底,他顺着李朝的目光转过头,看清男人之后,面上一愣,一边嘀咕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一边朝着男人走去。
我凑,他该不会是去找男人单挑吧!那可是个彪形大汉,喝酒比喝凉水还顺畅,桌上摆着十几个空酒坛,也没见男人身上有一丝醉态,可见这个男人非同一般。若是阿瑾跟他对上,可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唉,都怪他,他怎么没发现阿瑾其实是个暴脾气呢!
李朝害怕阿瑾出事,急忙跟上,没等他走到,眼前的一幕让他大跌眼镜。
阿瑾恭恭敬敬地对着彪形大汉行礼,口中唤他一声“师傅”。
李朝已经做好大战三百回合的准备,实在不行,他可以借助轻功带人逃跑,游龙步的逃生能力还是蛮强的,一般人追不上他,等他们回到护国公府就安全了,等等,师傅?
眼前这个胸口大敞的邋遢大汉是阿瑾的师傅?一定是他今天起床的方式不对,不然这师徒俩也相差太多了吧。一个是风度翩翩如玉少年,另一个……呃,不忍直视的抠脚大汉,两个人竟然是师徒?
李朝的三观再一次被刷新下限。
不过这人是阿瑾的师傅,李朝虽恼他无理,却不敢在他面前放肆,看就看吧,反正又不会掉块肉,没什么大不了的。李朝默默把视线移到系统面板上,只得到陆酒仙这个名字。得,这人他还真惹不起。
“阿瑾,这是你家的小媳妇?唔,长得甚是可爱。”陆酒仙操着与他外形极不相称的清朗男音,饶有兴趣的用筷子沾酒,存心想逗弄这个小娃娃,被李朝十分不给面子的一巴掌拍掉。谁知道那根筷子你有没有用过,抠脚大汉的口水什么的,想想都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陆酒仙也不恼,随手把筷子往桌面上一扔,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娃儿,有趣得紧呐,哈哈哈,阿瑾,你可要看好你的宝贝蛋,莫要被人抢了去。”
“师傅,朝儿是个男娃。”阿瑾一针见血,戳破陆酒仙不着边际的幻想。
“哈?”
陆酒仙的一双眼睛冒着贼光在李朝身上扫来扫去,最终不得不承认李朝男娃的身份。虽说这小娃儿看上去雌雄莫辩,眉眼间依稀已经生出男孩的英气,他这是酒喝多,看走眼咯。还以为自家徒弟真的开窍,唉。
不过,陆酒仙可不会轻易在徒弟面前服软,这事关他做师傅的尊严,在认清李朝男娃的身份之后,他还在那里兀自嘴硬。“男娃怎么了,谁说男娃不能当小媳妇了。只要你喜欢,捡只妖兽过日子都不成问题!”
李朝对陆酒仙恨得牙痒痒。把他误认为女娃也就算了,竟然在得知他男孩子的身份之后,还想让他给别人当小媳妇,是可忍叔不可忍,叔能忍,婶子也不能忍!
“那这么说来,要是阿瑾哥哥喜欢,大叔岂不是也可以给阿瑾哥哥当小媳妇?”李朝歪着头,一脸疑惑的望着单腿搭在椅子上的陆酒仙。
“啪嗒”一声,陆酒仙手中的酒杯应声而碎。他没想到看似弱小的小家伙,竟然也是牙尖嘴利的主。还有那个笨徒弟,竟然帮着别人笑话你师父我,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嘴角的笑,哼,劳资大人有大量,不跟你们这群小娃娃计较。
酒杯已碎,陆酒仙懒得叫唤小二哥换上新的,直接对着酒坛豪饮,末了,酒坛被重重摔在桌上,他一抹嘴,怪蜀黍般诱哄李朝。
“来来来,小家伙,告诉师傅,你叫什么名字啊?”
谁是你徒弟啊,少占便宜。“小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大名李朝是也。”
“姓李?”陆酒仙略一沉吟,便知晓李朝的来历。“你爹是李靖安还是李道安?”
这下轮到李朝惊奇了。“你认识我爹跟我大伯,怎么没听他们提起过?”
“如此说来,你是李道安的儿子了。小子,师傅我今日还有事要做,先行一步,相信我,咱们很快会再见面的!”陆酒仙大笑三声,从酒楼的窗户一跃而出,末了,遥遥来一句:“替我把酒钱结了。”
“你师父他,很特别。”李朝想了想,找出这样的形容词。阿瑾面无表情,对陆酒仙的行为已经见怪不怪。“你不用理他,他就是个人来疯。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很对,咱们很快会再见面的。”
“什么?”李朝没听清,问了一句。
“没什么。说起来,朝儿下午可有什么事情要做?”结完酒钱与饭钱,阿瑾问道。
“唔,本来是打算去买些笔墨纸砚用的,可惜钱全都给出去了,只好先回家咯。”李朝苦着脸,一脚又踹在南亭身上。都怪他,好歹应该留下几文钱当零花。
“走吧,我带你去买。”
“嗳?”李朝眨巴眨巴眼睛。
“笔墨纸砚而已,我还买得起。”阿瑾笑笑,爪子再次摸上李朝的头。
“都说了,不要老摸我的头,会长不高的。”李朝嘟着嘴,对阿瑾屡教不改的行为进行抗议。身高一直是他前世的硬伤,这辈子努力锻炼,平衡饮食,为的就是身高超过一八五,人鱼线、公狗腰、大长腿一直是李朝的梦,可不能因为某些人亲密的行为而遭到破灭。
阿瑾倒是从善如流,不再摸他的头,该为捏他的包子脸,然后意外的发现手感更好,导致很多年后,两人只要一见面,阿瑾的狼爪就会对李朝的小脸一阵蹂躏。
从墨宝斋买完李朝想要的东西,三人又在街上逛了许久,直到天色渐晚,李朝在南亭的催促下才依依不舍的同阿瑾道别。不就是拿点笔墨纸砚么,怎么这么一会就累瘫,李朝怒视南亭,同样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差距不要太明显好么。
李朝多少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念头。
“那,阿瑾哥哥,我们走了哦。”李朝挥挥手,与阿瑾告别。
“下次见。”阿瑾微笑着同李朝主仆道别,落日的余晖洒在少年纤细的身体上,为之镀上一层金红色的光,李朝忍不住多看两眼,才依依不舍的转头离开。
刚走没两步,李朝忽然想起来尚未同阿瑾道谢,急忙扭头,话刚说一半,戛然而止。
“阿瑾哥哥,多谢你……”
清风渐过,原本少年站立的位置空无一人,哪里还有阿瑾的身影。南亭一脸见鬼的表情,手抖动不停。李朝没想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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