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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有些没交代的事情会放在番外的。boss死得太仓促,我会单独给他加番外,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写当时的场景。我会说其实他是个抖,被席川杀死很开心么?

哈哈哈哈哈哈,好多话想说,但千言万语都只能化作一句:感谢大家的陪伴。

还有番外哦,很多番外的。撒花撒花,终于完结了,呼呼呼呼……潜水党都出来冒个泡吧,不然鞭子伺候!

舍不得川川和小七,泪目。。下一篇文让他们多打打酱油。

新文是哥哥的大家去戳戳吧

谢谢大家一路的陪伴!!!谢谢!!鞠躬~\(≧▽≦)/~

咱们下一本书见!

第108章 宁凯晨番外

那条美丽的尖吻蝮盘踞在我脚下,我端着高脚杯,站在冷冰冰的钢铁大楼上,俯视着下面的人群和车辆。

脚边那个哀求我施舍给他同情的男人被它一口咬住脚踝,去见了上帝。我想了想,他是我杀死的第一千个人。

值得庆祝。

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七岁。那个人是我的继父。

当时他伏在我不到十六岁的大姐身上做着无比丑恶的事情。一开始我不懂他在干什么,只能呆呆地坐在一旁。但是后来姐姐挣扎得越来越厉害,甚至被他掴了两巴掌,我才知道,他在干坏事。

我面无表情地从外面拿了一把水果刀进来,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朝他不着一缕的背部刺去。我力气不大,但是将刀□□去后,就死命地往里捅,这样大姐就不会痛苦了。

大姐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能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后来,我长得像□□一样的继父被我捅死,鲜血蔓延床单,他肥硕的身躯像张瘪掉的蛇皮口袋;大姐也因为染上病,在两年后惨然死去。

我成了一个背负着人命的孤儿。不,实际上,我还有个二姐,但是在八岁的时候就被母亲卖给了山区里的一家人,给一个傻子当了童养媳。后来我去看过她,她活得挺好,还带了一个孩子,那个傻子把她当宝一样护着。

但是,没有钱和权的清淡生活,真是狗屁不如。

我十七岁那年,跟着一帮人偷渡到美国。在那里,我获得了第一份工作:上流社会某名媛的情人。

我讨厌女人,但我更讨厌男人,比起男人和金钱,我屈服于前者。这个贵妇只比我大三岁,在牛津大学读书,中美混血,长相漂亮。没人比我更了解她,这个sao货,从十八岁开始就和自己的叔叔an伦,她的身体脏到我都不想碰。这只下贱的母狗,甚至要求我吃我的她的粪便。不过她的“愿望”还没实现之前,就被我分尸了。

她是我杀死的第五个人。

之后,陆续有两个女人包养了我,一个三十岁,一个三十五岁,我利用她们往上爬,一直爬到二十三岁。这年,我在美国最大的地下赌场混得风生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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