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试试?
我是神农吗?!
小爷自打来了这里,看到的都是男人和虫族兽族就算了,跟个虫子结婚就算了,还要天天啃草挖草,现在连试毒也要吗?!林乐一边在心里流泪呐喊,一边默默地拿起野营刀,边砍边安慰自己,算了,也许能吃呢。能毒死人的草就算有,又能有多少?就算真的那么毒,姥爷说过只吃一点点,问题也不大,不然神农哪来的那么大命去尝百草呢?小爷就算没神农运气那么好,起码身体也是杠杠的,一点点的毒绝对小意思。
上天果然是眷顾胆大不要命的人的,啊呸,是眷顾英勇无畏的人的。
林乐丢下手里砍下来的大把灌木枝叶,一屁股坐到地上,看着眼前足有一米高的“小灌木丛”。
“小灌木丛”旁边和前面是高高的灌木,后面是两株参天大树,被夹在中间,显得异常娇小。要不是林乐砍掉前面的灌木,估计再来十次,林乐也见不到它。
“小灌木丛”舒展开的叶片细长针形,单叶互生,叶片深绿边缘和脉络带红,异常浓密的叶片丛生,从外看整体呈圆球形,圆柱直立的茎部细长,呈紫红色,藏在浓密的叶片下,要把叶片扒开来才能看到。
“小灌木丛”名为扫帚苗子,林乐的姥姥就在家里阳台种了两盆,特别好养活,平日里也不用打理,摘了还不停的长,一直长到冬天。凉拌或者煮到粥里都好吃,姥姥最常做的就是把扫帚苗子切碎包饺子,味道很鲜很好吃。
一想到姥姥的饺子,林乐就开始不自觉地流口水。接着又开始伤感,姥姥和姥爷年纪都那么大了,他还没来得及尽一下孝道,就没了人影,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在到处找他?肯定很伤心吧?
就算姥姥姥爷伤心了,他又能怎么办呢?回又回不去了
算了,既然都已经这样了,就好好活着呗。至少还有舅舅和表妹他们在,姥爷和姥姥的以后也有人陪在身边,他也不用太担心了。
强打起精神,林乐拿起短木棍开始干活,小心地扒开扫帚苗子最下面的叶子,顺着根茎部开始扒拉。扫帚苗子的根须很短,几下功夫就被林乐整个拽了出来。
这株扫帚苗子和林乐差不多高,叶片又茂密,仔细打算着,可以做很多好吃的呢。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林乐遗憾地瞅瞅四周,不知道这里还有没有其它的野菜,可是约好的时间到了不能不走,不然齐夏他们要担心了。犹豫了一下,林乐只得把砍下的灌木丛和整棵扫帚苗子收进储物戒,往和齐夏张立言解散的地方走去。
齐夏和张立言没有找到艾叶,倒是齐夏运气很好,挖到了根马齿苋,张立言虽然跟马齿苋没缘分,倒是也找到了几根季菜。今天的收获都不错,三人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齐夏,基地小摊子上的皮毛贵不贵?”看着路上摆出的小摊子,林乐凑到齐夏身边,低声问道。身上的积分就那么点,林乐实在不好意思过去问人家价钱。
“这要看是什么皮毛了,”齐夏想了想,疑惑地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你想买?”
林乐点点头,冬天就要到了,既然会下雪,肯定就冷啊,他身上除了那件黑色带帽抓绒厚外套还算厚实,就一件能保暖的衣物都没有了,肯定是要买的。家里也没看到有什么厚实衣物,被子只有那一条,看来,不止他要买衣服,还得给锋买,积分够的话,最好再买个厚皮毛当被子用。
哎,积分啊,回去再修复翡翠拿去卖吧,他家这么穷,得赶紧想办法多弄些积分才行。不止皮毛和衣服,还有食物
“买什么皮毛啊,问锋要就行了呗,他肯定多的是。”齐夏不以为意地回道。
这下好像能省下不少积分了。
☆、第26章
林乐到家的时候,锋还没有回来。
洗了洗手,林乐自觉地往厨房走。不想再吃锋那可怕的手艺煮出来的饭,只能自力更生,给自己做些好吃的,也顺便犒劳下每天辛勤劳作的锋。
噢,你就是那勤劳的小蜜蜂~噢~~白白的脸,绿色的脑门~噢~绿色的~绿色的~绿色的脑门儿~~
林乐嘴里哼唱着即兴的原创歌曲,开始生火。等火苗窜了出来,又拿出家里最大的陶锅加水。等水放到了炉子上,再把放在储物戒里的马齿苋拿出来。
说起来,这储物戒可真是好用的不得了,虽然没有什么可以种植的逆天功能,但是也许是独立空间的缘故,空气并不流通,保鲜功能真是没的说。林乐一开始还把菜放到冰箱里,结果不过一两天,原本鲜嫩的野菜就开始焉了,林乐放在储物戒里的一直没舍得吃完的香菇,却好几天都没变样,还是饱满的很。林乐发现了储物戒的好处后,就全把收获的野菜放了进去,反正储物戒很大,冰箱里现在还是原来空空的样子,只有昨天捕到的“长耳兔”。“长耳兔”已经被锋剥皮洗净了,皮毛也被锋拿走鞣制了。
林乐拿出“长耳兔”清洗,想起昨天锋看到“长耳兔”时惊讶的样子,就忍不住得意。别以为你板着个脸,小爷就看不出你对小爷的佩服之情,你的眼睛已经出卖了你!真以为小爷只能挖菜吗?!一只兔子还是手到擒来的!
林乐趾高气昂地微微扬起下巴,目露凶光,手持锋利的骨制菜刀,对着案板上摆放的兔子,狠狠地剁下去。
锋站在厨房门口,耳边环绕着“咚咚”的剁骨声,看着自家伴侣那凶残的背影,嘴角直抽搐。
沉默地看了一会“碎尸”现场,锋慢慢走过去,把手上提着的,切好的肉块放在案板旁,又沉默着走开了。
早就习惯了锋的沉默寡言,林乐也没在意,乐呵呵地把肉块上拴着的草绳扯起来,拎在手里颠颠,嗯,这估计得有四十多斤了,锋今天这是打到大猎物了吧。
得咧,干脆多做些吧,慰劳慰劳大丰收的锋,也满足下自己,林乐愉快地下了结论。
兔子肉烤着吃是最好吃的,林乐本想只烤半只的。这下也不顾虑了,直接把已经砍成两半的兔子肉,都串上小铁棍,撒上昨天磨好的艾叶粉和香菇汁水,沾了盐水就直接架到小炉子上。
马齿苋就是林乐姥姥嘴里的马蜂菜,凉拌是很少做的。常常是切碎了活到面里,撒上些盐,麻油和葱花,反复的大力糅合,等面和材料混合到一起,面也有了劲道,就团成窝窝样拿去蒸,或者擀成厚饼去煎。
现在是没有面粉麻油和葱花的,林乐也不气馁,做别的也成啊。
锋拿回来的肉就派上了用场,林乐简单清洗一下,切下肉块外层的脂肪层和肥肉。把还在烤的兔子转了转圈,再拿出另一个小火炉,生上火,把切下的脂肪和肥肉扔到陶锅里放到火上。没多大功夫,滋滋的澎油声就起来了,肉块渐渐化开,黄色的油慢慢渗出,扑鼻的香气往上窜,林乐等锅里的肉块差不多都化开了,就把锅子里的油倒在一边干净的陶碗里,足足有半碗。
锅子里剩下的肉渣,林乐也没舍得丢掉,再次把陶锅放回火上。凑着锅子里倒不出的油,切了大大的一块肉,切成细细的肉丁,等锅热了就扔进去,撒点盐简单翻炒几下,空到另一个碗里留作备用。锅子简单洗洗,加上半锅水去烧。
拿出几个白果洗净,切掉外皮,随便切成碎块,等锅里的水开了丢进去。没多大会,透明的水变成了乳白色,用叉子搅搅,确定里面没了大块的块状物,就把马蜂菜切碎撒进去,撒上盐略微搅拌一下,再把炒好的肉丁也撒上。等锅里越来越粘稠了,也就可以起锅了。
这时,兔子也烤好了。
马蜂菜比林乐以前吃的要嫩,味道也没那么重,带着些青草香,混着肉味很爽口。林乐满意地眯眯眼,抬头看到对面大口大口啃兔子肉的锋,心情更好了。
“锋,你那还有皮毛的吧?”从齐夏那听说了这事,林乐也不客气地直接问道。
锋还在跟碗里的肉块难舍难分,一个眼神也没施舍给他,头也没抬,随便点了点头。
兔肉很鲜嫩,肉质紧密,烤的外焦里嫩,吃进嘴里连香气都锁在了舌头上的感觉。兔子很狡猾肉又少,三人一队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选择去捕捉大型猎物,这种浪费时间又小到没法分的动物,直接就被他们排除在外了,想不到经林乐的手,会变得这么好吃。
“”你个吃货!对厨师要尊重!尊重!
不得不承认,锋吃饭的速度和姿态是很好的了,吃的那么多速度还很快,却不显粗鲁。长得好看的人就是有优势,林乐撇撇嘴,也埋头开吃。
这么多啊。
林乐一脸无奈地看着在客厅桌子堆成小山的皮毛,怪不得齐夏只说有饿死的,没说有冻死的,怪不得齐夏让自己不用买,直接来找锋要。
自家伴侣完全可以去摆摊卖皮毛了啊
皮毛都是已经鞣制好了的,毛都很亮,颜色以土黄和带斑纹的居多,看得出来都是来自大型动物的身上。
林乐瞅了瞅卧室门,从储物戒拿出一颗上次收集的废弃翡翠。
这块紫翡翠并不是很好的种,水头也不足,即使算不上内行的林乐也能轻易看出,撑死了是豆种的吧。中间偏上的地方还有一道利落的切口,切口往下,是裂开的蜘蛛网般的裂纹,估计是解石的时候选好下刀口,可惜了整块翡翠。
这次林乐握着翡翠,没了之前那异常的饥饿感,翡翠也没有任何的变化。
只能用一次的异能?!
冷静点,冷静点,上次的红翡不就是这样的吗?
锋后来跟他说过的,红翡莫名其妙就能主动被吸收,但是后来的绿翡翠就不行了,但是可以不泡药水直接被吸收。
虽然他也不知道那块红翡怎么回事,但是锋后来吸收的绿翡翠是经他手复原的,可以不泡药水,应该是他的异能的原因。上次他感觉到翡翠里有什么东西进入了自己身体,也很明显的有吃饱的感觉。
也许是上次从翡翠里吸收的不知名东西太多了,还没有消化好?
林乐坐直了身子,手里紧紧握住紫翡翠,闭眼屏气凝神,开始努力感应自己的丹田。呼,吸,呼,吸
不行啊林乐泄气地睁开眼睛,不是丹田,难道是经脉?
“睡觉了。”
正准备再接再厉的林乐,冷不防被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抬眼看去,锋正站在卧房门口,不悦地看过来。
锋洗完澡出来,左等右等都没等到林乐回去睡觉,不耐烦地出来喊人了。一出来就看到林乐傻乎乎地缩在一堆皮毛后发呆。
“嗯,这就来。”
看来,要等以后再实验了,这紫翡翠要是能修复好,又是一笔积分呢,林乐遗憾地站起身,准备回房。
身子还没完全站直,林乐就感到手里传来的热乎乎的触感。来了!来了!怕这迟迟才到的感应会消失,林乐紧张的动也不敢动,保持着半弯身的姿势,任由那丝丝暖流往身体里面蔓延,手脚都轻飘飘的,异常舒适的感觉在脑子里溢满。
“你在干什么?”锋微微眯眼看着自家姿势怪异的伴侣,忍不住开口问道。
“”林乐没顾得理他,等确定手里的翡翠没有了温度,也不再传来热流,这才长出口气,张开了眼睛。
噢!小爷的腰!
他到底是用了多长时间修复啊?他的腰都快不是他的了!
还没来得及去查看手里的翡翠,林乐刚想站直身子,就发现他的腰又酸又痛,差点丢人地喊出来,龇牙咧嘴地向默默看着自己的锋伸出了手。
早知道就不出来喊他了,锋表示他后悔了。
“轻点!你倒是轻点啊!!”林乐死命地扯着手里的被子,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锋沉默地继续用手按压,力道倒是放轻了许多。
“呼--”
林乐长叹一声,舒服地闭上了眼睛。锋的手一向有些凉,配合着轻柔的力道,反复按压在酸疼的腰部,很是舒服,僵硬的腰似乎软了很多
手下的皮肤白皙细嫩,带着人体特有的温度,锋按着按着,有些爱不释手地来回摩挲起来。半晌过去,才回过神来,发觉到林乐已经睡着了。
有些不舍地最后摸了摸被他按的有些发红的皮肤,锋把被子给林乐盖上,自己也躺在了一边。过了一会,又伸手把人拉到了怀里,这才闭上了眼睛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乐乐啊,你家伴侣的特长是什么呢?
林乐:唔,吃吧
作者君:还有呢?
林乐:扒皮
☆、第27章
唔?地震了?
感觉到身体在移动,林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就看到旁边光着上身,正要下床的锋。
“你醒啦。”林乐打了个大哈欠,看看窗户外还没完全亮起来的天,怎么每天都要这么早?
“嗯,你接着睡吧。”锋安抚地揉揉林乐的脑袋,把他按了下去,起身去了卫生间。
哗啦啦的水声若隐若现,林乐闭着眼睛听了一会,无奈地睁开掀开蒙到了头上的被子,这下真的是睡不着了。
锋用软麻布擦拭着湿发出来,就看到睁着大眼愣愣地看着自己的伴侣。
身材还挺好的,还有腹肌呢看了好大一会,羡慕地吸吸口水,林乐艰难地把眼光移回锋的脸上。
“你要去巡逻?”林乐这才想起,自家伴侣还是个护卫军的小队长呢。
“嗯。”对着还迷糊的林乐点点头,锋不自觉地放低了声音,连看向林乐的眼神都柔软了许多。自家伴侣真的很粘人啊,没他抱着就睡不着了吗?
“为什么只有早上巡逻?晚上不用了吗?”古代电视剧上,不都是全天候的都有人在城门边上来回转悠的吗?没见锋晚上出去过啊。林乐疑惑地看过去,忍不住问道。
“晚上基地大门会关上,墙上有人守夜,不用巡逻。”锋把头发擦的差不多快干了,就把软麻布扔到桌上,开始穿上衣。
啊,虫族的护卫军啊,好想去看看。林乐两眼放光地看着锋,试图用眼神传达信息,带我去吧,带我去吧。
“我不能带你去。”回过头来,看到自家伴侣异常期待的眼神,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是军队的事情,又不是他们小队,怎么能随便带人去参观?更何况他还是队长,规矩还是他定下的。
“那我自己去基地门口看,总可以吧。”切,小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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