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屋里。左厢房是一间温室,夏天就空着冬天用处就大了,是用来种新鲜蔬菜的。
天暗了,点起油灯到厨房为自己做晚饭。从放在厨房的储物柜里拿了一颗蛋,又到自己屋子外面揪了两根葱,掰了一瓣蒜,洗了一块姜,切成碎粒放在平时吃面条的碗中。然后把火升了起来,小铁锅很快就被火烧干了水,把放油的罐子从柜子里抱出来,舀了一勺油在锅里。因为不太习惯吃猪油,所以家乐都是用自己家的花生去榨的花生油。好在村里人都知道他喜欢吃植物油,所以每家每年都会把自家的花生送一些给他,这样家乐一年的油全都出来了。
本来他是不想收的,可是大家说他平时也不收大家的药费和出诊费,所以这些花生和平时的物品就当作是药费和诊费了。听到这样的话,家乐还能不收吗?不收的话大家心里都会觉得欠家乐的,这样谁也不痛快。所以他只好收下了,不过每次大家来看病他都不收钱,反而还会把大家采来的草药带到镇上去帮忙卖给药房。
家乐懂行,可比他们自己去卖算划多了。家乐把蛋打进锅里,很快蛋就变成了带着微黄的荷包蛋,他麻利的把蛋铲进了碗里,又舀了一勺水在锅里,盖上盖子。灶里的柴也从中火变成了大火,不过几口茶的功夫水就开了。又把面拿出来,均匀的丢进锅里。面条比较宽,这时候千万不能用筷子去搅,因为这样做只会让面粘在一起,反而不好熟。
这时候应该用筷子把没有淹进水里的面拔进去,然后任由它煮。直到面差不多好时,再洗一把青菜进去,然后这时再用筷子去搅就不会担心它变成团了。
很快面就好了,家乐先用勺把汤舀一些在碗里,把他用辣椒煎的辣椒油烫一下,然后再舀一勺进去,这时里面的葱姜蒜也被烫了一下味道出来了。然后挑面进碗,最后加汤。这样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就做好了,家乐也不出去,直接端着碗坐在灶前吃了起来。顺便还让锅里的余火把新渗进去的水热热,等下好用这水洗碗。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把口漱了,就拎着灯往主卧走去。主卧里有一个小碳炉,上面用小锅一直热着水,平时用来热脸的水都是小炉子热的。洗过脸后,就把锅里剩下的水倒出来泡脚,不管是春夏秋冬,每天晚上泡脚都是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之一。
锅里换上了新水,把炉门打开,这时就要烧开水了。不过考虑到古代没有保暖壶,所以这开水烧开后就一直放在炉上温着。每年他所用的碳都要花上几两银子,因为他用的全是比较贵的木碳。
开水烧开后,家乐的脚也泡好了。把水倒掉,又拿了一盒自己做的润肤膏擦脸,别认为他这是娘娘腔,要不擦风就能把人的脸都吹裂开了。他也是为了保护自己脸,要知道人的脸是他给别人的第一印象。
又拿了一个杯子,从锅里舀了杯水喝下肚,然后家乐就躺在了温暖的床上。至于为什么说温暖,因为家乐在泡脚前就放了两个汤婆子在被子里。现在虽然是初春,但比冬日好多了。再加上近些日天气也好,所以晚上他一般都没有烧壁炉,于是这汤婆子就派上用场了。
躺在暖暖的被窝里,家乐一夜好眠。别看他只有一床被子,这可是他穿越后唯一使用的后世被子――羽绒被,现在村子里的孩子用的全都是这种被子,至于大人还是棉被。不过因为两个李村的生活条件好,每年都要用自家种的棉花弹上几床新被子,所以家家户户在冬天也不用担心会冷。
第二天一大早,家乐就从温暖的被窝里挣扎着起床。天冷的时候起床就成为了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即使是初春早晨还是挺冷的。用热在炉上的水洗脸濑口,牙粉的味道让他格外的怀念后世的牙膏。在这方面,家乐表示他其实很想改变,可惜当初学的专业不对口。
从地窖里捡了一篮子红苕,又挑了几个小的洗干净,连皮一起放在锅上蒸。灶里加满了木柴,家乐就趁这会儿功夫把家里收拾一下。桌子啊凳子啊椅子什么的都擦擦,因为古代的空气质量好,他一般也就七八天才擦一次,要是换在现代,一天不擦桌上就能抹出一尘灰来。
等他收拾好屋子,锅里蒸着的红苕也好了。蒸笼是父母还活着时置办的,用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坏,古代的东西确实有保障啊!就这质量,搁现代几乎找不到。真要有的,那价格绝对让人问而退之。家里的简蒸笼分大小,大的一般是办酒席的时候用,小的就是家乐现在用的,平时用来蒸蒸包子馒头红苕什么的,偶尔也蒸一下粉蒸肉。
想到粉蒸肉家乐就流口水,他是个喜欢吃肉但也不多吃肉的人。不是说他不想多吃点肉,可是他的身体就不适合日日大口大口的吃肉,完全不像堂哥他们一顿可以吃上一、两斤,那胃口好到家乐除了羡慕就只剩下妒忌和恨了。
粉蒸肉的米粉是自己家磨的,又自己调了五香粉啊和一些对人身体有益的中药在里面,味道那绝对是杠杠地。配方还让家乐赚了几百两银子,到是少了他的麻烦,但是也让他以后不能用这个来做买卖。
说到做买卖,家乐就不得不提他现在穿越来的这个朝代。家乐从没有听说过,而且历史什么的也与家乐前世的世界完全不同。这是一个神权与皇权并存的世界,在这里你可以没听说过皇帝是谁,但你一定要知道神殿里的祭司是谁。
因为这关系到你的终身幸福。想到这家乐就泪流满面,为什么在这个有女人的世界男人还能生孩子?而且这个世界还是以男人为主,女人虽然与男人的数量是二十比一,但是重男轻女的现象还是和古代的中国挺像的。
这个不用多说,基本上没什么好提的。重点在于,让家乐宓氖钦飧鍪澜绲哪腥艘部梢陨孩子。第一次他听说时,家乐的表情足足有三天没恢复正常,害得大家以为他生病了。
说到生子,家乐就不得不提前千年的历史。千年前,家乐所在的国家清源国和另外几个国家打仗,一千就是几十年。本来男女的比率还挺正常的,结果因为打仗男女比例就开始失调了。一开始是男少女多,于是大家就加油可劲的生男。这一生就停不了,因为家里男人多了做事的也多了,家境就会变得好一些,本来千年前的男女地位并不明显,这一下就突显出来了。很多人生了女孩家里养不起不是卖掉就用各种办法杀死,比如说淹死、闷死,还有的扔进山里直接喂野兽。
也许是因为大家做的太过份了,连老天和神都看不过眼降下了报应。所以一年年的生女孩的人越来越少,开始大家还很高兴家里全是男孩。可是过了十几年,这坏处就明显暴露出来了。
哈哈哈,一堆男人居然找不到老婆,可愁坏了家里人。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到处都是男孩,没女人娶谁去啊?普通的平民百姓愁,贵族皇族愁,女人太少他们挑选的资格也就少了,皇帝的后宫女人都规定了不能超过三人。贵族也只能娶一位妻子,连妾都不允许有。可即便是这样,还是有一半以上的男人娶上不老婆。
家乐听到这里直在心里说该,让你们重男轻女吧!别看他是个大老爷们,可他是个妇女之友。不说歧视女性,他向来都是以女性的意愿为主,从不勉强她们。只是……
他们很特殊,大李村向来也是男多女性,只有小李村向来是女多男少,家乐他们一族并没有因为女人多就高兴,而是愁啊!没有男孩就没有人能挑宗嗣,以后他们连个上香的人都没有。
咳咳跑题了,他们现在要说的是男人生子的事。
因为男多女少,男人娶不上媳妇,朝庭也没办法。于是大家只好跑去神殿求神,在这之前其实这个世界的人并不是十分迷信的。不过这一次神没有让他们失望,媳妇能娶上了,只是从此男人也能生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就码好了,结果今天玩过头忘记更新这回事了哈哈哈……
☆、第 5 章
没有女人没关系,不是还有男人嘛!既然男人太多,那么就让男人承担女人的工作,你们可以娶男妻,然后去神殿喝一种神赐下来的神水,这样男人也可以传宗接代。只是喝下神水的一方会痛上三天三夜,如果受不了就会前功尽弃,一个人一生只有三次机会,三次都没有通过就一辈子也休想有孩子了。
所以没有大决心的人是不敢去喝神水的,生孩子是小丢命是大。所在一旦决定要孩子,所有男人都是抱着必死的心去的。说来也奇怪,只要心够坚定大多数喝下神水的人男人都能生好几个孩子,身体也都非常的健康。
不过想到自己身为男人也能生孩子,家乐就十分惆怅。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女孩子们虽然宝贵但确实不值钱了。好在大家没有像以前那样直接杀死或是扔掉,大多数女孩子都能平安长大,然后找一个人嫁了。再丑的女人都能找到人嫁,只是良人是不是真的良人就很难说了。
好在因为女人少,虽然地位不高但也没有人虐待她们。就像家乐家的十几个姐姐,虽然伯父们很愁,和家乐比起来也不够疼她们。但是伯父伯母从没有缺过姐姐们的衣食,出嫁时除了找一个忠厚老实的做上门女婿外,就是陪了对农家人来说都挺不菲的一笔嫁妆。
好在姐姐们也明白,家里的田地在他们死后都得由家乐继承,因为这是祖产,只能由男孩子继承。虽然有些是后来大家置办的,但族规就是这样定的,可以拿走家里的其他值钱的东西,田产和房产是绝对不能由女儿和她的丈夫孩子继承人的。
规定就是这样残忍,好在没一竿子打死。而且对女人来说,娘家有一个兄弟给她们撑腰也让她们在婆家不容易受欺负。毕竟父母会走到她们的前面,只有兄弟才能一直照顾她们,在她们受欺负时会出头。
就像家乐,虽然他是堂弟,但是对于他继承家里的房产和田产十几个姐姐都没有意见,因为家乐就是她们的后台。再说家乐还有秀才身份,男人更不敢欺负她们了。
吃完早饭,家乐就背着药篓上山了。有几种特别点的药材得有露气的时候采最好,所以每天早上他都要早早的上山。山上的空气很好,碰到家里比较少的药材家乐都会停下来采一些。以前看网络小说说主角穿越古代后能挖到人参灵芝什么的,每到这时家乐就特别的羡慕。
穿越来成为一名隐居的大夫后,他确实在一片杂木林中挖了几棵,都是五十年左右的,上百年的没看到。不过他有收集人参的种子,然后把它们种在适合的地方,也许过个几十年它们又会成为新的野人参。因为那片林子地形有点复杂,家乐每次去都不敢走太远,而且林子里面也不好认路,所以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种在什么地方了。家乐一直在想,如果有缘的话也许有一天会看到它们发芽长叶,最后成为珍贵的五叶、七叶人参。
“三七?”温暖而阴荫湿的丛林里,家乐发现了几株三七,高兴的边跑边爬过去,小心翼翼的挖了一株出来。
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称人参三七,为中药之最珍贵者。可以说这两者的地位差不多,但是三七不及人参可以续命的名气,所以在名声上差了一点。不过好在他有意识到三七的重要性,弄了一些种子种在自己常去的林子里,虽然药效比不上野生的,但是他现在给族人们配的金创药里都含有三七。现在有了这几株野生的,可以制一些药效更好的药出来。一共有七株成熟的,还有十来株幼苗。看到这家乐叹气,这是留了种子的冬七,药效比不上春七,但是也比他种的要好。挖了五株成熟的出来,剩下两株继续做种。细苗也挖了六株,把它们移回去看看能不能种出近似野生的三七出来。
至于为什么要留下一部分,家乐深知做人做事要留有一线生机。这三七并不是他种的,而是天生天养的,他挖走了一部分已经得到了天大的恩赐,要是都挖走了岂不是绝了后来人的生机?
如果有缘人来到这里,因为什么意外需要三七,这两株可能就会救下他的命。这时的家乐还不知道,他现在的做法正好救了一个对他非常重要的人,要不是他留下的一线生机,也许两人就天人永隔了。
“家乐~~”
正当家乐采好药下山时,就听到有村人叫他。
“哎,我在这里。”
家乐拉了拉药篓,一边跑下山一边还要注意脚下的路,同时还要回应。
“十七嫂,什么事?”
别看家乐叫眼前的人为嫂子,其实人家可是个大男人。
“你十七哥刚才下田看秧苗,结果田里不知道被那个挨千万的扔了一块刀片子在里面,你十七哥的脚被划伤了,流了好多血。要不是他随身带着你给的药,早就流干血死了。”
十七嫂忍不住摸眼泪,别看他一大把年纪了,和十七哥几十年的风雨走过来,两人相依为命,好不容易家里好过了,老头子别一点福没享就离开他们。
“十七嫂你别急,十七哥有撒上我的药想必没你想的这么严重,你这样急只会让我更慌乱。”
家乐被十七嫂拖着走,年纪还小的他步子没有十七嫂大,被拖的很是辛苦。
“家乐不是我急,而是你没看到你十七哥的脚,流了好多血把身秧田都染红了。”虽然有点夸张,但十七哥确实流了许多血。
“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们跑过去吧!”家乐喘着气,这时候的十七嫂什么也听不进去,还不如满足他。
“好好好,我们跑吧!”
说完又拖着家乐跑,小个子的家跟的很辛苦,一路上跌跌撞撞的,好些地方都被撞疼了。这时家乐也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来到田边就看到一位堂哥正帮十七哥撒药,脚上的泥已经被洗干净了,还是用盐开水洗的,看来大家有把他平时讲的话记在心里。
用盐开水洗疼是疼了点,但是消毒效果也比较好。特别是十七哥还是被扔在田里的铁刀子片给划伤的,要是不消毒很容易感染。再加上他的药,想必血已经止住了。
“家乐来了,家乐来了,你们快让开。”十七嫂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叫着,所有人都回头一看,果然十七嫂拖着家乐跑过来,大家分开两边让出了一条道。
“家乐,你快给你十七哥看看。”
“好。三十九哥,你让让。”
家乐在堂哥刚才蹲着的位置上蹲了下来,家乐没来大家也不敢移动十七哥。就在这里为他洗脚抹药,好在离大李村也不远。
“家乐,我没事了。嘿嘿~~”
十七哥还笑得出来,看到家乐一脸的大汗忍不住瞪了自己的男妻一眼,不知道家乐身体不好?这样急跑,回头家乐肯定躺在床上爬不起来。
“十七哥,别瞪嫂子,小心回家跪算盘。家乐看了一下,发现血确实止住了。虽然这伤口看着大,血流的也挺多,其实伤口并不深,止了血也就没什么事了。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堂哥,家乐还是挺心疼他的。
“这里有两根三七,回头嫂子用鸡一起炖了给十七哥吃。另放太多,这是野生的。吃完后再去我那里拿,药效可能会差点。”
家乐有三七村里人都知道,可是一听说是野生的十七哥就不愿意要了。
“不行,这药肯定是你进山采的,这么珍贵怎么能让我吃了。”
三七止血效果全村人都知道,今天他的脚能止血得这么快也全靠药里的三七,野生的比种植的可难得多了,所以十七哥说什么也不要。
“十七哥乖,要听话。”
家乐才不管他一个少年对一个年过半百的人说乖有多么的好笑,但是大家都知道家乐一旦这样说就代表了事情没有回转的余地。三七虽然珍贵,但是家乐对大家的情谊才是众人疼他的原因之一。谁也不想疼一个白眼狼啊!
“家乐,不行。”
十七嫂不敢接,十七哥的眼神都快吃了他。看到家乐额头上还没有干的汗,十七嫂才想起来要给他擦汗。
“快快,把汗擦擦,不然回头又该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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