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小麦的心是黑的,还是红的?”王喜弟好奇地问。
大贵想都没想,立刻回道:“当然是红的,红彤彤的!”
“你是不是喜欢她?”王喜弟总觉得喜欢小麦的男人太多了,自己那个傻儿子,痴情的蠢女婿,还有颜青,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但同时也说明了,小麦的身上的确拥有很多男人都喜欢的一种特质,或者说是魅力。
大贵笑了一下,说:“喜欢啊,不过我没把她当女人看。就觉得她还是个小女孩,像是我的一个小妹妹。”
王喜弟从不怀疑大贵的任何话,这是大贵多年积攒的人品换来的信赖。
“大贵啊,今年你就四十了,你不打算娶个媳妇吗?”王喜弟对大贵的人生大事一直很关心,可大贵始终回避这个问题,每次提到这茬就搪塞过去。
“你就没碰到过让你心动的女孩子?你说没有我可不信,你今天诚实一点,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想的。”
大贵是王喜弟堂哥家的小儿子,也就是她的侄子。
当年王喜弟嫁人的时候,大贵过来帮忙,后来就没有再回自己家了。他一直跟在王喜弟身边,寸步未离。
大贵从来不叫王喜弟堂姑,他单纯把自己当做一个做事的下人。
他希望跟堂姑保持主仆的关系,所以这么多年只称呼王喜弟为“夫人”。
王喜弟多次试图纠正他,让他叫堂姑,可大贵就是不叫,后来也只能随便他怎么称呼了。
时间一长,王喜弟就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一个人照顾着她。
“让我心动的人……”大贵低着头,显得有点腼腆,“有让我心动的人。”
王喜弟显得有点兴奋,“有怎么不追呢?你跟我说啊,我给你提亲去!”
大贵跟在自己身边,这些年也没去过什么远地方,他喜欢的姑娘,如果不在竹溪村的话,很可能就是王家村的人,最远也远不过周平县。
大贵笑着摇摇头,想起他喜欢的人,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起,“我跟她没可能的,不合适,算了吧。现在这样也蛮好,我过得挺开心的。”
“为什么没可能呢?到底哪里不合适了?”王喜弟觉得自己的侄子哪儿哪儿都好,虽说快四十了,但是长得很年轻,跟二十岁的大小伙子没什么两样。
人又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踏实能干,浑身都是优点。
非要挑个毛病出来,也就话少点,只会闷头干活,缺少点生活情趣罢了。
大贵说:“她是个寡妇,还带着孩子。”
“呃……”王喜弟默了。
她们家的孩子到底都是怎么了,不管姓夏的还是姓王的,有一个算一个,眼光怎么就这么一言难尽呢!
王喜弟气呼呼地起身回了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会儿,突然想起来明苏早上说让她去帮灯花照看孩子,思来想去实在不放心,所以又下了床,叫上大贵去了夏六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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