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你还没准备呢吧?”她问大贵。
大贵长叹了一口气,说:“恩,还没准备呢。”
“一会儿你负责炒底料就行,我教小森处理鱼,让周婶洗菜切菜,估计用不了一个小时就能吃了。下午我跟明苏通过电话了,他会去凤家酒坊买两瓶高粱酒回来。灯花再有两天就要走了,周婶和小森也难得来家里,咱们好好吃一顿,你今晚也喝点吧。”
大贵笑了一下,没言声。
他从来没在夏家的饭桌上喝过酒。
夏家的人都把他当亲人、当不可或缺、值得信赖的大管家,但他总把自己当干活的佣人,从来都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的地位放得很低很低。
毕竟他是拿了工钱的,即使跟王喜弟有一层亲缘关系,他也没有拿这层关系说过事儿,也没提过任何非分的要求。
本本分分、老老实实地在王喜弟的身边照顾了她这么些年,真的一次都没有在饭桌上喝过酒,私下里也都没怎么喝过大酒。
怕身上有不好闻的烟味,所以连烟都戒了很多年了。
无论发生多少糟心的事儿,无论有什么难过的坎儿,即使有好多次想抽烟都想疯了,可他都忍住了。
这得需要多大的毅力啊,但大贵就是做到了。
能不求结果地暗恋一个比自己大了二十多岁的女人近十年的时间,这已然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的。
大贵的隐忍和多情,在田小麦看来,是极其性感的。
所以她希望看到周婶能跟他在一起。
她也相信,只要周婶开始考虑再婚的事情,只要开始考虑大贵这个男人,就不可能再放下他。
为了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田小麦决定要好好地当一次红娘,为他们牵红线、搭大桥。
搭姻缘这座大桥!
夏明苏不仅买了两瓶凤家酒坊的高粱酒,还买了一罐上好的女儿红。
他到家的时候,餐桌已经摆好,鱼火锅也炖上了,满屋子都是诱人的鱼香。
一桌子配菜,相当的丰盛。
夏明苏先跟周婶打了个招呼,聊了两句,又以大哥的姿态问了问小森的近况。
小森真是个好孩子,就是脾性太软弱,需要点历练。
刚才跟田小麦学杀鱼的时候,他就迟迟不敢下手,一看到鱼扑棱尾巴,就吓得直往后面躲。
简直把田小麦给看呆了。
都是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了,还胆小成这样,真是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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