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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好就好,我没意见。”夏明苏大大方方地签下了购房合同,走了流程,很快就交付了定金,把手续办妥了。

还有一套是市中心的二手房,是检察院的家属楼,房主准备移民,所以着急卖掉。

九十多平米,全部办下来差不多要八万的样子,还挺合算的。

虽然人家住了小十年了,但是房子还算干净,重新刷刷墙,换个地板,买几套新家具,看起来不比新房子差多少。

附近有省重点中学,有医院,离火车站也不远,地理位置可以说是相当棒了。

楼下的邻居说,这房子挂半天就能租出去,房租也很可观。

可田小麦现在又不想把这房子租出去了,“回头收拾收拾,以后来省城办事的时候,咱们就不用去住酒店了。酒店哪里有自己家里好,你说呢?”

“都行,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办,我住酒店还是住家里都觉得挺好的。”夏明苏是真的觉得无所谓,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麻烦。

住酒店不需要自己打扫,吃饭可以去餐厅,脏衣服可以送洗。

但从感情上来说,缺少一种温馨的感觉。

房间内的床单被罩,拖鞋水杯,都是酒店的,说不好被什么样的人用过。

这一点对稍有洁癖的夏明苏来说,心里多少会有点膈应。

所有物品自带当然没问题,可太过麻烦了,偶尔一次两次还可以,每次都自带,实在不太现实。

如果住在自己家里呢,东西都用着放心,也舒心。

唯一的问题就是不常住的地方,隔三差五来一趟,缺少人气,会落很多的灰。

来办事多则一个礼拜,少则两三天,也不好每次都打扫一遍房间。

凑活住也不是夏明苏的风格,如果最后真的决定留下这处房子,当一个落脚点,那就只能联系好一个家政,留一把钥匙在这里,每次来之前两天让家政公司派人过来打扫一遍。

反正这边不留什么贵重的物品,也不怕被偷。

田小麦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把市中心的这套房子留作出差的歇脚点。

她也接纳了夏明苏的提议,把钥匙留给了家政公司。

办完所有的事,临走之前,夏明苏酸不溜丢地问田小麦:“不跟颜青吃顿饭再走吗?”

田小麦:“为什么要跟他吃饭?”

都是大忙人,没有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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