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真是傻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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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宝当日在林家陪着林仲海和林昕吃过晚饭,就说要离开住到胡月的那间房子中去,林仲海和林昕虽有意挽留,也知道那个地方现在只有莫小宝一个人住,但都拗不过莫小宝,也明白莫小宝这么做是为他们好.

莫小宝此举也并不仅仅是尽量避免牵连到林家,莫小宝与林家的关系,有心要查都可以查得出来,更多的是为了自己做事情方便,而且不在一起出了什么事也可以避免让林仲海和林昕担心。

莫小宝当天晚上离开林家并没有直接回到胡月的那处住所,而是漫无目的在路上走着,直到夜已深沉,莫小宝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风华山。

嘿嘿。莫小宝颇为无奈地笑了笑,自己居然就这么下意识的来到这个是非之地,此时不知有多少修行者在这附近隐匿着吧,莫小宝看了看不远处的风华山,山林丰茂,山势雄峻,那山上,又潜伏着多少修行界的好手呢?

莫小宝只是略一沉吟,转头便离开,这个时候闯入风华山显然极是不智的,莫小宝不想这么去找死。

莫小宝掏出手机,将耳机戴上,既然心头万绪,索性听听歌怡情,耳机里放的音乐正是林夕所写,天龙八部的主题曲,难念的经。

“吞风吻雨葬落日未曾彷徨,欺山赶海践雪径也未绝望,拈花把酒偏折煞世人情狂,凭这两眼与百臂或千手不能防,天阔阔雪漫漫共谁同航,这沙滚滚水皱皱笑着ng荡……”说不尽的命运与造化,道不尽的英雄气短,这是莫小宝最喜欢的歌之一,林夕的词多小资情调的爱恨缠绵,偶有武侠歌曲却也荡气回肠,令人神往。

莫小宝是个俗人,听歌却老是喜欢标榜独特品味,只爱那些词句上佳者,莫小宝喜欢的歌手一个是罗大佑,一个是汪峰,二者都以摇滚乐著称,莫小宝最为心动的却是他们笔下的歌词,罗大佑对于那个时代的描写和汪峰对生命的追寻,在他看来是最能打动人心。而林夕,词作太多,不乏下品,虽然也有口水歌流传于世甚至红极一时,但莫小宝还是喜欢他精心雕琢的那些字句,这或许是一个怪癖,却曾经被他的那些小弟标榜为品味,并且竞相模仿。莫小宝在龙山镇的一个兄弟长的唇红齿白一副奶油小生模样,因身边女友常换,被莫小宝一众起了个大仲马的诨名,那小子就很不屑的对他们说,哥哥我听好久不见的时候也曾哭过,常引来哄闹者的不屑和取笑。不过莫小宝却知道那小子说的是事实,因为哪首歌就是那小子一次失恋的时候莫小宝无意间让他去听听换换心情的,只是未曾料到他居然在网吧里边听边哭,泪水在他眼眶里转了一夜,等到天明满脸都是泪痕,连莫小宝给他买的那桶泡面都未尝一口。那时起,莫小宝才知道自己这个兄弟居然也玩真感情的,他那时也终于明白在会玩感情的人也会有被感情玩了的时候。

嘿嘿。莫小宝每次回忆起生活在龙山镇的那十几年岁月想起那些兄弟玩伴嘴角就会不自觉地勾起笑意,多么美好的童年和少年时光啊,只可惜……

莫小宝没有发现一向大大咧咧的自己变得逐渐多愁善感起来,也许是受了最近一波波情感的影响,也许是那本自认为可以坚硬如铁的心脏已经被着命运玩残,剥裂了掩饰的内壳,露出那些稚嫩柔软来。

“喂!”

莫小宝缓缓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的肩膀正被一个人抓住。

那手指白皙修长,力道却是不小,莫小宝转头看去,竟然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孩,那女孩看上去跟自己年纪相仿,小清新的短发,面容也清秀可人,尤其一双大大的眼睛甚是有神,不过此时那双大眼睛中有些不耐烦,薄薄的嘴唇微微斜翘,有些盛气凌人。

莫小宝最讨厌别人用这种骄傲的眼光看着自己,他身子一晃,从那个女孩手下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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