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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兔子是今天上午他们上山打的,打了四只,一下子吃不完,留下那两只,她打算做风干兔,好等到过冬吃。

“呦,大嫂家今天来客人啦,做这么好的饭。”

饭菜刚端上桌,巩氏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呢,院子里就传开一道熟悉的声音。

一听到这声音,陈安夏发现整个屋子里的气氛都不对劲了,大家伙一个个都皱起了眉头,脸色也不好看。

这声音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

陈安夏正猜测的时候,人已经进屋了。

是一个四十左右的妇人,体型微胖,身材中等,个头一米六七左右,上身一件青色长褂,下身一件灰色长裤,带扣的青色千层底布鞋。

身边还领着一个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大约五六岁的样子,按理说这个年纪,就算是孩子也知道干净了,可他穿着一身打满补丁的衣裳,无袖汗衫前面脏的看不出衣裳原有的颜色。

大夏天的鼻子下面还挂着浓鼻涕。

鼻涕一吸溜一吸溜的,落到唇边的时候,再往上一吸,循环往复,看得陈安夏眉头都皱了起来。

这孩子不仅脏,看起来目光也无神,像智商有些欠费似的。

陈安夏正在这么想,果不其然,那孩子一进了屋,看到桌子上的饭菜,他就扬起了头,看向了身边的妇人,指着桌子上的肉,哼哼唧唧起来,“奶,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你说要吃肉,那就要求吧。

可一上来就撒泼是怎么回事儿。

“吃啥肉,先叫人。”

小男孩儿一哼唧,身旁的妇人并没有立刻答应他,反倒不耐烦地猛扯了他的胳膊一下,让他叫人。

第291章 两碗才够

叫谁?

自然是叫孟迅。

因为那妇人的目光说完这句话,就看向了孟迅。

“太爷爷好。”

在妇人的威慑下,那男孩儿难得看向孟迅乖觉地喊了一声。

不过一喊完,他又看向妇人哼哼唧唧起来,“我要吃肉,我要吃肉。”

上一次只是哼唧,而这一次,那男孩儿却跺起了脚。

大有一副你不给我肉吃,我就要哭的架势。

“老大媳妇,锅里还有没有面条给他盛一碗。”

孟迅很不喜欢老二家的媳妇,也不见的多待见这个重孙子。不过不管怎么说,他始终都是他的重孙子,身上流着他们老孟家的血。

巩氏一直没吭声,就是在等孟迅的反应。

如今他都开口了,她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站起身就要去厨房,可刚站起来,姚春香就叫了起来,“不用劳烦大嫂了,我自己去厨房给小建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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