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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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样......如此......也只好如此了!!”

萧一奇此时的面部,并没有太多的表情,但是,不代表心里没有什么想法, 心里暗爽,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让王诺兰觉得自己轻浮,萧一奇才不做那赔本的买卖呢,于是,萧一奇像是“犹豫”了一下,最终,“没能扛得住”美食的誘惑,“被逼无奈”的点头答应了下来,“事急从权!厨娘不知我伤势,把饭做成这样……麻烦‘娘子’你一下儿,总比把我饿死了,白费‘娘子’救我这条命回来的忙活好!”

萧一奇的这话,说得不可谓不艺术。

首先,把自己肚子饿得不行这“无奈”抛出去,不让王诺兰觉得自己是在耍流氓,当自己是个登徒子,对自己留下坏印象。

然后,又把没法儿自己吃饭的这事,归于厨娘不知自己受伤的程度上,不然王诺兰自责,或者对厨娘们不满。

再然后,还把王诺兰喂自己吃饭这事儿,说成是“事急从权”,而非旁的,不然她对此心生抵触。

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还“不经意”的感激了王诺兰对他的救命之恩,让王诺兰听到,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值得她信任!

是人都爱听好话,只不过,这各自爱听的好话,种类不同而已。

王诺兰这个虽然生活在未来,却也是一介凡人的人,自然也不能免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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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有心计的对话(求订阅收藏)

萧一奇这么一句看似随意的话说出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却是如他所愿的起到了想要的效果,哄得了王诺兰高兴,欢欢喜喜的拾起他面前的碗筷,就开始给他喂起了饭来,一口饭,一口菜,细心至极的看着他细嚼慢咽的把嘴里东西咽下去了,才再继续给他喂,看他吃的太着急,有些噎着了,还会给他盛汤……

这样的生活太美好,来得又太快,让萧一奇一下子就不适应起来,嘴里吃着东西,心里谋划着要怎么做,才能让这种幸福,一直延续下去,这辈子都能时时享受,以致于……三心两用,常常就一个不当心,就噎着了自己,或者咬到了舌头……一顿饭吃完,竟是噎住了不下五次,咬到舌头,不下七八次!

“想吃肉,你就直说嘛!晚饭,我让厨娘给多做点儿!”

王诺兰是大夫,以前的时候,也是经常会给自己不能行动的病人喂饭,所以,并不觉得,自己给萧一奇喂饭这事儿,是有什么值得不好意思的,更不会往旁的地方去想……见他不是噎着,就是咬到舌头,本能的,就想要逗他一逗,看他被自己挤兑之后,糟心又拿自己没法子的样子,“要不……咱晚饭加道清炒口条?”

萧一奇的反应速度极快,不然,也不可能在母亲家里没权没势,父亲又不加青眼的情况下,安然活到现在,被王诺兰这么一挤兑,半个呼吸都不到的工夫儿。就是明白了她的意思,佯装愠怒的给她顶了回去,“我不当心。咬两下舌头,你都要挤兑我两句,你说你这女人,真就这么狠心,连我这么个重伤在身的人,都不肯放过呢!你才是猪呢!”

“哎,我就欺负你受伤不能动啊。啧,对了,就是这眼神儿。我怎么就这么喜欢看,你这想要捏死我,又拿我没办法的样子呢?”

萧一奇的糟心样子,一下子就取悦了王诺兰。她勾唇一笑。侧身在跟他一张小桌之隔的地方坐了下来,端起自己的碗,一边儿继续挤兑萧一奇,一边儿心情极好的吃起了饭来,“你瞧瞧你,受伤了,动不了罢?哎呀,可真是可怜呢。伤筋动骨一百天,就算我神医妙手。不用你在这榻上窝那么久,就你这伤,没个十天半月,你也别想爬起来……啧啧,是不是很糟心?看着我就恨得牙痒?别这样吹胡子瞪眼的嘛,你还能咬我啊?”

“不行,我是回民。”

萧一奇虽然是男子,但常年跟家里姨娘和兄弟们勾心斗角,也是不自觉的就练出了一副伶牙俐齿,这会儿,让王诺兰挤兑的厉害了,本能的,就回了她一嘴,有深意,却又没直白的把话说明白了,需要人推敲的来。

听萧一奇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王诺兰不禁一愣,往自己的嘴里又送了一口米,嚼了两下儿,才是蓦地明白了,他这里面的意思!

自己挤兑他,说他还能有本事咬她了不成,他说,他是回民……回民不吃猪肉,这不就等于是在说,她是猪?!

这个混蛋!王八蛋

萧一奇,你!你给我等着!”

王诺兰从来都不是个肯吃亏的人,这一下子被萧一奇给挤兑了,哪里能答应?当下,就威胁起了他来

她是个有医德的大夫,不会那病人的性命儿戏,却不等于……她就会大方的轻饶了萧一奇这个给她“下套”,还真就把他给套住了的人!

听王诺兰在自己这里“吃了亏”,表示要收拾自己,刚刚还在得意的萧一奇,顿时便跨下了脸来,他是病人,王诺兰是大夫,她要是想收拾自己……那可真是太轻松加愉快了!自己这……是不是就叫,乐极生悲?

“哎,萧一奇,你知道么,我家乡那边,有句话说的特别适合形容现在的你。”

见自己什么都还没做,就已经把萧一奇给吓着了,王诺兰的心情,顿时便好了起来,往自己的嘴里又送了一筷子米,就笑着逗起了他来。

“什么话?”

这时萧一奇想的是,认怂,肯定是不行的,砍头不过碗大个疤,就算是挨收拾,疼得撞墙,也绝对不能让王诺兰看不起自己……

恩,当然了,她说什么,自己都顺着她,把她哄高兴了,让她不记恨自己,饶了自己,不能算是认怂。

对,就是这样!

萧一奇这样说服着自己,并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这么做,是最明智不过的方式,一来,可以把王诺兰哄高兴,让她不记恨自己,不给自己小鞋穿,二来,也能维持住自己的面子,让自己能在王诺兰面前,以后都能抬起头来。萧一奇没有发现,他现在考虑事情的中心,都在王诺兰身上,所以,也就没能清楚的认识到,于他而言,这时的王诺兰,到底是有多么重要,多么无可替代。

当然,这种不知或者说没有意识到,也只是暂时的。

“科学告诉我们,有一种死叫做,不作死,就不会死,恩,没错,就是这样的,我家乡里的很多老人,都经常说这话出来,告诫年轻人,不要胡作非为,别干什么都只凭着自己一时欢喜,不顾后果的。”

萧一奇的“示好”,让王诺兰一下子就硬不住了表情,唇角一扬,就笑了起来,“你可真是搞笑专家,不佩服你都不行是不是?就比如你这种人,你明明知道,一会儿吃完了午饭,我就要给你换药,不讨好我也就算了,居然还在这个时候来招惹我,气我,你是不是故意的啊!还是你天生就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萧一奇啊萧一奇,你这不是自己找的……要让我寻机报仇,狠狠的收拾你吗?你这么霸气家人知道吗??旁人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这伤疤还没好,就忘了疼,是不是有点儿……”

“嘿嘿,我这不是在讨好你吗?怎么?你没感觉出来?别这么记仇好不好?要知道,我也不是第一天学会走路,我走过的地方,也算不少了,怎么从来都没听过,你说的这句俗语?诺兰,你是不是在骗我?”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个道理,萧一奇这个自小就饱受欺负的汉子自然是比谁都明白。

所以,这会儿,听王诺兰虽然笑着说的话语,但是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王诺兰问自己,就不怕一会儿,她给自己换药的时候,挨收拾……萧一奇自然是明白这王诺兰带有恐吓威胁的话是会实现的,为了防止他一会儿受伤,所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萧一奇,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更换话题,不让她在这么危险的想法上面“逗留”,以防,她越说越觉得有理,越说越觉得该收拾自己……等吃完了午饭,她给自己换药的时候,真就依着所想,把这事儿,给执行了!

王诺兰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自然是不笨不傻,确切的说,是比一般的女子,还要聪明了若干倍,又怎么会听不懂那萧一奇说的是不是真的呢!对吧?

萧一奇的这一番话,王诺兰觉得,也是知道的他是当真怕了被自己“报复”,消停儿的选择了服软,便也收了继续逗他的心思,顺着他所引得方向,改换了话题,“大明朝这么大呢!你能走过山南海北,还能连每座城里的犄角旮旯,大街小巷,也都一一不落的,都去溜达过一趟?就算退一万步讲,你打出生开始,就光剩下到处溜达着走路了……你敢说,你在每一座城里,都跟当地上了年纪的老者们,闲聊谈话过?我还真是不相信呢!”

“这……这个……,被你说中了,我……,的确是没有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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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拍马屁(继续)

见王诺兰真的开始顺着自己的意思,改换了话题,萧一奇悬着的心也就不禁舒了口气,暗叹着“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句话的真实性!想必,出此话者,一定是个男子,要不然就是神游体会,再者也是吃过亏上过当,所以,萧一奇不想继续停留在这话题上面,继续跟她闲扯了开来,“诺兰,我记得,我爹曾跟我说起,你外公家,是望族,是吗?”

“只是家里有些资产,又对当地的其他百姓颇多关照,有些威望罢了,也不能算是望族那么夸张的吧?”

老实说,王诺兰只是穿越而来,不见得十分了解这个身体原主的家庭情况,仅限所知的一点儿,也只是从小翠那个贱婢的嘴里偶然听到,又加了自己猜测,所得出来的大约概念,但她知道,古代君主,重农抑商的想法由来已久,商人的生意做得再好,再大,也一定要低调谦逊才行,不然……一准儿会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虽然,这会儿跟她说话的这人,是萧一奇,是她觉得没问题的人,是她觉得可以信任的人,但,事无绝对……

萧一奇的家里,至不济,也是官宦世家,往最倒霉里说,万一,萧一奇真的不注意,在睡觉说梦话,把不该说的事情瞎说了,让旁人知道了去,告诉给了正缺钱花用的皇帝知道,对她外公家里,极有可能,就会是灭门之祸了。

她是对那家人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情分,没什么感情不假。但就之前,听那个萧一奇所说的,外公的家因为她的事情。不惜跟拓拔野家反目,众目睽睽之下,要求拓拔野开棺验尸这点,外公的家,也是值得她王诺兰小心翼翼的维护,值得她思虑周全,谨言慎行。

“恩。你说的没错,是我太傻了,想的太天真了!也是。再怎么有钱,也只是个世家而已,家里没出文臣武将,想要成为望族名门。太难。”

在萧一奇想来。从小到大,几乎可以算是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住在外公家的王诺兰,该是对外公外婆这个娇惯她,比娇惯任何一个孩子都要厉害的家族,美言颇多的才是,却是不料,这一巴掌马屁拍出去。竟是拍在了虚处,没起到半点儿想要的效果不说。还愣是把自己已经想好了的,后面要跟王诺兰闲聊的话题,给硬生生拍断了!

这个话题断了的话,那么下个话题怎么说,再往下,该怎么接着聊?

总不能直接问,你是不是不喜欢你外公家这么直白的话吧!

“有钱吗?而且有钱就是万能的吗?……我觉得,也不是很有钱吧,至多算是小康,连富裕都算不上的!!反正,以前出门儿的时候,总能听到旁人说,我外公家有钱什么的,但……真是长时间住在家里,就会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个事儿了!”

在王诺兰看来,生于世间,装怂,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跟那些嚣张招摇,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相比,还是那些会装怂的人,日子过得更滋润,更平顺,更舒服……面子什么的,从来都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的时候,讲究的多了,反而会招惹麻烦,甚至让人没命,“我外公,整个儿就是一老抠门儿,家里人,每顿饭几碗米,多少菜,都是有明文规矩的,正妻,一日三餐,每顿一荤一素,米两碗,侧室,一日三餐,午晚一荤一素,早只有一素,米一碗,婆子丫鬟什么的,只能等自己主子吃完了,搭上一碗白米,吃剩下的……啧,全全然论起来,好像还真就是我这个外孙女儿,是个例外了,每顿跟着外公一起吃,两荤两素一汤,米还是管饱的……”

王诺兰其实并不知道在外公外婆家的日子,到底是怎么个过法儿的,但出于对他们的保护,她张口就编纂出了一套“独有的外公家的规矩”来,说给了萧一奇听,反正萧一奇也终归不会去考证的,再说了,这种事情,说好听了,叫勤俭节约,说不好听,也不过就是抠门儿,总也不至于污了外公家的的名声儿,害他们招惹麻烦的。

不用说是在未来,就是现在,王诺兰也没有放松自己的警惕,因为,自古仇富者众,打着劫富济贫的幌子,中饱私囊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一国皇帝这种面子比里子重要的人,要是如此。

不说旁的,单是以她王诺兰的学识,上数至三皇五帝,下算到明清末代,上下几千年,还真就找不出一个,能接受的了自己国家里面,有人能“富可敌国”的!

富从来都不是什么罪过,但若是“露富”,甚至是“炫富”,那八成儿,就该离麻烦上身不远了!比如和珅!

“要知道,这么看来,老人们常说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还真是不假。”

听完王诺兰小心翼翼的编的“故事”,完全不作他想的萧一奇,深深的吸了口气,对此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么说来,你出嫁的时候,两家给你的陪嫁,也不是真像世人所传的那样,多得可以铺地十里的罢?”

“铺地十里?啧,说这话的人,可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萧一奇,我劝你别和他们玩了,你自己不会使脑子想想,十里,是有多长么?那么长的嫁妆队伍,就算里面装的,都是棉被铺盖这样的不值钱玩意儿,得多少银子?王家和我外公家加起来,做一年生意,刨去本钱,才能进多少两银子?”

在古代,重男轻女,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想法,富贵人家,哪怕是大到了皇亲国戚,对自家要外嫁的姑娘,也都不会太过大方,虽然,也有给出嫁姑娘配上丰厚彩礼的,但十里红妆,却从来都只是个撑门面的说法,并不会当真实现,就算是皇帝嫁公主,史料有载的,最多,也只有二百多抬嫁妆,折合马车,一百二十八乘而已。

换句话说,两家外嫁王诺兰这个姑娘,所给的嫁妆,真的是许多公主看了,都要羡慕嫉妒恨的,不然,当初也就不用只从里面挑出金贵的随身带着,其他的,全都放入一处新建的仓库,使纯金打造一把门锁,将金钥匙,交给了她手里保管。

“我可是个姑娘!俗话说的,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给我搭个陪嫁,使上两家人忙活一年的收益,萧一奇,你是不是太高估我这盆水的份量了?”

王诺兰笑了,从拓拔野给她买的那处宅子里偷跑出来的时候,带上了自己手里的所有银票,房契,店铺印信,当然,那把金钥匙,也是不例外的……但带出来了归带出来了,对她的嫁妆有如此丰厚的这事儿,她却是不能对外承认,即便她这会儿面对的人是萧一奇,也一样,“不说旁的,将来,你有了要出嫁的女儿,后院里还有一大群儿子孙子,目光炯炯的盯着你,看你打算要给出多少嫁妆去,你会舍得,给那女儿陪嫁上十里红妆么?”

“那要看,那女儿是谁生的。”

萧一奇稍稍想了一下王诺兰的话,沉默片刻,抬起头来,意味深长的又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回答道,“当然了,如果我未来的女儿,长的像你这么漂亮,性格好,又讨人喜欢,莫说只是十里红妆,就是二十里,三十里,只要能让她在婆家过的好,我也是舍得的。”

萧一奇说这话的意思,其实是想表示,如果自己将来,能跟王诺兰有一个女儿的话,自己会如何如何,但在王诺兰听来,却就完全误解了意思,以为他再拍马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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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感恩戴德(求订阅)

“光嫁妆好有什么用?总也得遇到的人,的的确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才能是后半辈子,真真的有着落……要我说,富贵人家是非多,官宦世家未必和,与其总想着,要让自家姑娘少吃苦,多享福,倒不如就教会她一门能安身立命的本事,将来,在夫家受了欺负,至少也能有个自保。”

想起已经死透了的,这个身体的原主,王诺兰不禁唏嘘,她娘家,外公家,倒是给配了不少嫁妆来着,结果,又如何呢?要不是自己恰巧来了这里,恐怕,死的就不只是她一个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人生于世间,父母相陪走过前半生,夫君子嗣,相伴度过后半生,林林总总的算起来,除了自己,没人能陪伴走得完整,要我说就是,求人,有时候真的不如求己。”

说完这番话,王诺兰稍稍停顿了一下,继而,请笑着抬起了头来,看向萧一奇,“这世道,说公平也不公平,说不公平,也分对谁,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你虽是男子,这话也是同样适用的。”

王诺兰的话,让萧一奇本能的便认真思考了起来,许久,才缓缓的抬起头,与她对视,而这时,他看向她的眼神,已经截然不同之前,一种由心而发的欣赏和敬佩,溢于言表。

“我可真是没想到,你一个官宦人家出身的女子,竟是能通晓这般……许多读书人。都未必能明白的道理,诺兰,不是我讨好夸赞。若你为男子,恐怕……外安邦,内定国,都是不在话下的!”

萧一奇一边说着,一边伸了自己受伤不重的那只手起来,用食指沾了一点洒在外边的水,在桌子上面。画了一个奇怪的符号出来,然后,抬头看向了柳轻心。“让家里下人,去找镇上最好的银匠来,给宝宝打一把有这个纹样的长命锁,让他一直随身带着。如果将来。我不在的时候,你们有遇上什么危险或者为难,就凭着这把锁子,最近的去找城守和城守以上的人……只要不是大到了谋反,都可以得到帮助……我得到消息之后,也会尽快赶来……”

有些事,不需要问的太清楚,尤其是对无权无势。又没能力自保的人而言,知道的越多。往往死的越快,王诺兰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她知道,萧一奇不直言告诉自己其中因由,定然是有他的道理,至于,这道理到底是什么,他不说,自己也没有必要问,如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有必要知道了,自然会明说出来,而非像现在这样,吞吞吐吐,遮遮掩掩。

好好的记下萧一奇所绘的图样,王诺兰便缓缓地站起了身来,把自己碗里的最后一口米送进嘴里,便用手抹了他蘸了水画在桌子上的东西,收拾碗筷,端起木质托盘,向门外走去

自己发愁的事情,极有可</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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