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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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实力,以商起家的,所以,春年这一直跟着他,看着他一步步从“落魄”走到“得势”的人,对商贾出身的人,也就没有寻常官宦人家般的歧视,尤其是对沈鸿雪这样,可以跟他们家三爷并称江北商界两大传奇的一个人,就更是……

怪不得他们家夫人这么治家有道,原来,是因为他们家老夫人,也就是他们家夫人的娘亲是周庄沈家出身的!

“鸿雪少爷,别来无恙。”

想清楚了沈鸿雪的身份,春年便言辞客气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因他抱在怀里的瑞儿,是萧一奇的儿子,身份尊贵的“皇长孙”,所以,面对沈鸿雪这他们家夫人的表兄,他们家小少爷的表舅,也就只是点了点头,免了行礼,“几年前周庄一见,至今,也是有好几年了吧?”

“是有些时日没见了,春年,你家三爷近来可好?”

见春年认出了他来,沈鸿雪自然也不好再揣着明白装糊涂,客气的回了他一句之后,就把目光转向了他怀里的瑞儿,“这就是瑞儿?来,瑞儿,给舅舅抱抱……”

“舅舅”这两字出口,沈鸿雪只觉自己的心口,狠狠的抽痛了一下。

王诺兰,他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妹,他从很久以前就心仪,到现在也无法放下的人,从今以后,就真的只能是他的表妹了。

回不到过去,拾不起重头,她就这样站在他身侧,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

瑞儿是个活泼的孩子,尽管才只四个月大,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也是半点儿都不认生,见沈鸿雪朝他伸手,打算要抱他过去,顿时便兴奋了起来,忙不迭就的要把自己的双手从小被子里面挣脱出来,跟着他去。

“夫人,舅老爷,小少爷还小,禁不得风的,不如……咱们先进堂屋里去,别就这样在外边站着叙话?”

知道了瑞儿“身份”后的姜嫂,对待他的态度,说是十二万分的当心仔细,都有过之,眼见瑞儿就要在这大冷天的院子里把胳膊挣脱出被子来了,忙不迭的上了前去,抢在他得逞之前,将他自春年的怀里抢了过去,把被子裹紧了起来,“若是染上风寒,老爷在皇城那边儿,可该担心了……”

“去铺子的前堂吧,厢房太局促了。”

对沈鸿雪这个没有什么感情,却对她好的离谱,近乎可以算是“百依百顺”的表哥,王诺兰心里存下更多的,还是愧疚,她一个“鸠占鹊巢”的人,何德何能,就有幸得他这样的照料和体贴,若有可能,将来,她希望能对他有所报偿,竭尽她所能的那种,“让下人去准备些吃喝,我们一路从隔壁城里赶回来,还没顾上吃午饭呢,哎,对了,豆丁呢?不是说,今儿就能回来的吗?”

“刚才孙先生家的伙计来说,马车在路上断了车椽,要耽误些时候,我估摸着,至多傍晚,就该能到了,夫人吩咐的,今晨新下来的牛腿,奴婢已经买回来了,等它一到,就能给它吃去。”

对豆丁,这只越长越像狼的“狗”,姜嫂还是颇多喜欢的,一来,它的的确是个看家护院的好手,二来,是因为……它还是个擅长抓老鼠的!

从王诺兰把它买回来至今,除刚回来的那几天,它只蔫蔫的趴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似的瞧着院子里的人忙这忙那之外,后来……就成了只要在家,不是黏在王诺兰脚边的时候,就都在满院子里溜达,厨房里,下人房里,仓库里,杂物间里的老鼠,只要敢露头,就逃不过它的牙齿去,没几天工夫,这院子里,就再也没了老鼠的影儿了……

而就在它被孙大光使人抱走,说是要去做个什么玩意儿的这几天,被它收拾的死的死,跑的跑的老鼠们又卷土重来,每天晚上都吱哇乱叫,吵得她们这些享受惯了没有老鼠吵杂,能安心睡觉的人,都要发了疯了!

姜嫂比王诺兰还想豆丁,确切的说,是整个医坊里,所有的下人,都比王诺兰更挂念豆丁,王诺兰是闲了的时候,随口提两句,她们却是,有事没事,连睡觉的时候,都在扳着手指头盘算,盼着豆丁能早日归来的!

王诺兰随口答应了一句,就先一步往医坊前面的铺子里走去,医坊已经开张,寻常时,每天开门两个时辰,今天,她要跟孙大光去见沈鸿雪,就跟婆子们吩咐,提前一天贴了告示出去,说她今天有事外出,不做生意,有着急求诊的,请去别家,有不着急求诊的,可以在前面柜面登记,领了牌子,明天直接过来即可。

上午的登记时间已过,婆子就依着寻常时候般得合了门板,这会儿,没有闲杂人等的铺子前堂,也还算安静。(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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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心肠太好

王诺兰有在铺子前堂会客的习惯,婆子们见她带了客人进门,也是习以为常,各自依着平常时候般得,该搬凳子搬凳子,该加火盆的加火盆,该斟茶倒水的斟茶倒水。↑小说,ww

“你也会治家了。”

想起王诺兰以前被丫鬟翠儿蒙骗的六亲不认时的情景,又看了眼前被她调理的服服帖帖的婆子和下人们,沈鸿雪颇有些欣慰的称赞了她一句,“爷爷若是知道,也该能对你放心不少了才是。”

沈鸿雪在医坊坐了一小会儿,跟王诺兰问了些近况,又跟瑞儿玩耍了一阵,便起身告辞。

瑞儿虽是个男孩,但人小,跟王诺兰第一次到沈家时的年纪相近,模样也像极了王诺兰,看着他,沈鸿雪便像是看到了小时候的王诺兰,尤其是抱着瑞儿玩耍的时候,更是让他想起了那时,他正七八岁年纪,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

记得那是冬日的第一场雪刚刚汀,她姑姑一手抱着襁褓,一手挽着他姑丈的手臂,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车。

那襁褓是红色的,好看的像是他院子里新开的腊梅,他姑姑说,那襁褓里的,是他表妹,名唤王诺兰,上个月的中旬,才刚刚过了百天。

七八岁的小孩子正是淘气时候,好奇心也旺盛的离谱,身为他这一辈儿里,唯一的一个宗家嫡出孩子,沈鸿雪毫无意外的,就对王诺兰这妹妹产生了兴趣,陪她玩耍,跟她说话,为了她,把那些旁支庶出的哥哥弟弟们。打的满地找牙。

往昔如昨,一切都还清晰的宛若眼前,可惜……

“你且好好照顾自己,我先回周庄去,跟爷爷禀报了你的事情,就去皇城。”

沈鸿雪稍稍想了一下,伸手揪下自己腰间的玉佩。塞进了王诺兰的手里。“这玉佩,你好好收着,若有要用到钱的地方。就带上它,到任意一家沈记钱庄里去支,若那钱庄里的金票银票不够,你就让那钱庄掌柜给周庄那边写信。至多三日,我就想法儿给你送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千万别委屈了自己,知道吗?”

“我在这里挺好,没什么特别大的花用。师父给我留了些产业,好好经营,日常开销是足足够了。”

王诺兰知道。沈鸿雪塞给他的这块玉佩,她是不可能推辞掉的。便索性省了口舌,将那玉佩收进了腰间的荷包里,算是应下了他的这个馈赠,“你去皇城做什么?是家里有生意,要在那边做的吗?”

“我去找萧一奇。”

心里有气,沈鸿雪对萧一奇的称呼,也是本能的省了敬辞,他们本就相识,之前时候,萧一奇还曾找上他,跟他说服,不要让王诺兰外嫁,现如今……他倒是好!半句商议也没的,就成了他妹夫!他得去找萧一奇,同萧一奇好好的问个清楚,瑞儿,到底是不是他萧一奇跟王诺兰的孩子,还有,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勾搭上他宝贝妹妹的!

“表哥认识萧一奇?”

沈鸿雪的话,让王诺兰毫无意外的讶异起来,这事儿,萧一奇可没告诉她知道,如果,只是如果,萧一奇当真看中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沈王两家的产业,那……后面的事,王诺兰不想再想,他不信萧一奇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会做出这般龌龊下作的事情,这一定是个巧合!

“算不上认识,确切地说,是只有过几面之缘,不是很熟悉。”

沈鸿雪抬头看了一眼王诺兰,知她一定是多想了,便忙跟她又解释了一句,把这话给圆了过去,“一点生意上的事,以前就在谈着,这回去,打算把契约好好的定了,他既是你的夫君,也就是咱自己人了,以前针锋相对的争红求利,现在,也就没了必要,差不多能成,不会让家里赔钱,也就得了。”

听沈鸿雪说是家里生意上的事,王诺兰便不再多问,只轻轻地点了下头,跟他表示,自己知道了。

……

沈鸿雪离开医坊后,没像他所说的一般,去往江北周庄老家,而是在离开镇子之后,打了个弯,直奔皇城方向而去。

有些事,虽然只是传闻,但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如果,萧一奇真的是他表妹王诺兰的夫君,瑞儿的爹爹,那……他便该做出些行动了……

他是商人,沈家世世代代,也都是商人,无兵无权不假,但,财可通神的道理,他却是比谁都深谙!

坊间传闻,萧远的党羽,正在图谋造反,于东北、江南两地大肆征募兵将,之前时候,他只是抱着求财的念头,使家中商铺的掌柜们暗中打听,看有没有什么地方,突然就粮食被疯抢起来,却不料,这消息还没回来,他的立场就发生了变化。

如果,萧一奇真的是王诺兰的夫君,瑞儿的爹爹,他就只能站队,毫无意外的与萧一奇结成同盟,倾尽全力的帮他打击萧远一派,而且还是,只能成,不能败!

这种被赶鸭子上架的感觉,让沈鸿雪很是不爽,但就算是不爽,他也是没了别的选择。

马蹄北去,直往皇城。

沈鸿雪的马,是上好的乌云盖雪,郦马里极品中极品,比医坊里,萧一奇亲自挑选的那几匹,还要优秀的多,脚程,自然也就非寻常马匹可比。

晌午出发,赶在天黑关城门之前,沈鸿雪便入了皇城,入城之后,便径直去了萧一奇的住处,三皇子府。

萧一奇府上的老管家,是在西北军中见过大市面的,对沈鸿雪,这与他们家“三爷”并称江北商界两大传奇的人,也是略有耳闻,见他突然孤身一人的跑来府上拜访,脸上还带着几分怒意……心中疑惑,明面上却并未失礼,“沈少爷怎么来了?稀客,稀客!”

“你家主子在不在?”

沈鸿雪也是自幼习武的人,一眼看见了管家的身架,就知道他也是会功夫的,下马上前,半点都不怕落了身份的朝着管家行了个抱拳礼,才张口继续跟他说道,“我有要事同他商议!”

“我家‘三爷’刚刚出门去,沈少爷且进屋里来等罢,我这就使人去告知给他。”

老管家虽未见过沈鸿雪几回,却是早就听闻过他的名声,知身份到了他这程度的人,早已没了必要通过扯谎,来巴结什么人,有钱能叫鬼推磨,出得起银子,当今陛下,也是想见就能见得的,“近些时候,皇城里稍有些乱,这府里的刺客,也是来了一波又一波,这不,抓的太多,刑室都放不下了,我家三爷也是没了法子,才不得不去找神机营的人来,帮他把这些刺客给挪个地方关押审问……”

多年的军旅生涯,养成了老管家不乱说话的习惯。

像他跟沈鸿雪说的,这怎么听都像是抱怨的话里,就是深意重重。

皇城最近闹的刺客,都是冲着萧一奇来的,却没一个能奈何的了他。

刺客很多,被关了满满一刑室。

萧一奇跟神机营关系交好,告诫突然跑来的沈鸿雪,做事三思,不要轻举妄动,以防造成什么“不必要”的损失。

“要我说,就直接把那些刺客剥皮抽筋,送去游街最好,杀一儆百,总好过整天被他们骚扰。”

沈鸿雪一个驰骋商场多年的人,自然能听得懂老管家的这话外之音,勾唇一笑,也跟他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跟萧一奇,是友非敌,“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你家三爷就是心肠太好,才会这般被歹人桥鼻子走,吃了亏,都不知要以牙还牙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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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诊病

“谁说不是呢!唉,一会儿见了我家三爷,沈少爷可得好好劝劝她才好,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是劝不进去了!”

沈鸿雪的表态,让老管家顷刻便眉开眼笑了起来,一边让他进屋,一边唤了旁边的小厮过来,让他骑快马去神机营,告知萧一奇,家里来了沈家大少爷这么一个“稀客”,“你快去快回,别让沈少爷等急了,来,沈少爷,正堂里请,前些日子,我家三爷刚逢陛下赏赐,得了些贡品的正山小种回来,老奴这就亲自去取了,泡给沈少爷你这做茶马生意的大人物尝尝!”

沈家最早时候,是只做盐米运输和钱庄生意的,到了沈鸿雪,才开始涉足茶叶和马匹,从他十四岁时,开始做第一单茶叶生意至今,十年不到,就已经做到了秦岭淮河以南,十座茶山里,至少得有六家,是只给他们沈家供货,东北和西北草场的牧民们,只卖牛羊马匹跟沈家换盐粮布匹的程度。↗小說,ww

沈家的生意越做越大,沈鸿雪商界传奇的名声,也就传遍了大江南北。

老管家说,要亲自去取贡品的正山小种给沈鸿雪品尝,也等于是捧了一个恭维给他,代替萧一奇,他们家三爷,跟他示了个好。

“多谢。”

沈鸿雪明白老管家的意思,便笑着跟他点了点头,随口应承下了他说的这话,一边跟在他后面,往正堂里走,一边往四下里观察起来,这宅子收拾的不错,简单里不失细致,将来。让王诺兰住在这里,也不至于委屈,只是……那样一来,他再要来探望她,就不那么方便了,不行,等回去了周庄。他得跟沈家老爷子商议一番。说什么都得让那倔老头儿答应,在皇城里,置办些产业才行。只有那样……他才能时常名正言顺的来皇城,才能“顺路”的,来探望王诺兰

萧一奇刚从神机营里出来,就遇上了被老管家遣来寻他的小厮。

听小厮说。府里来了沈鸿雪那么一个寻常里几不走动的稀客,萧一奇本能的就拧紧起了眉头。

上回。他受隆庆皇帝吩咐,去找沈鸿雪,想以江北官盐专营的好处,换沈王两家不要与拓拔野家联姻。沈鸿雪答应了他尝试,却未能成,听说。还因为这事儿,而遭了沈家老爷子的惩罚。卧榻修养了大半年……病愈之后,连经营生意的手段,都一改往日的和颜悦色,变得雷厉风行了……

萧一奇当时找上沈鸿雪的时候,没想到沈家老爷子会为了一个外孙女,拒绝这样天大的好处,更没想到,沈鸿雪堂堂嫡长孙,在整个大明朝,都可以算得上传奇的人物,在沈家老爷子的眼里,竟是,还不如王诺兰这么一个外姓人!

当然,也正是因为如此,萧一奇才会在后来时候,亲自去了江南王家,才会在江南王家的院子里偶然瞧见了坐在池塘旁边,盯着池塘里荷叶发呆的王诺兰,才会对她一见倾心,从江南,一路追到了拓拔野家族。

虽然,如今的她,已经全不记得过去的事情。

虽然,如今的她,只把他当成是那次偶遇之后,才熟悉了的人。

虽然……

不过,他萧一奇不在乎,确切的说,是非常欢喜。

他更喜欢现在的她,更喜欢现在,心里已经没了旁人,只剩下了他的她。

“他有说是什么来意吗?”

萧一奇稍稍收了下心思,一边上马。一边跟来寻他的小厮问了一句。

萧一奇知道,沈鸿雪是那种“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出生于沈家那么一个永远不会与哪一个派系结盟家族的他,断没有理由,在这样一个他与萧远一派闹得刀光剑影的时候,突然跳出来,跟他这之前都没什么交情的人亲近!

难道……

不可能。

萧一奇使劲儿的摇了摇头。毫不犹豫的把自己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那个念头。给掐灭在了雏形之中,沈鸿雪不可能知道,对。绝不可能。

“回三爷的话,小的不知道。”

小厮只是被老管家遣来找萧一奇的,没来得及听到老管家跟沈鸿雪问明来意,这会儿。听萧一奇跟自己问,只得尴尬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冲他笑了笑,如实的跟他说了自己知道的事情,“在门口,管家大叔好像跟他说了些什么。引他进门的时候,满脸笑容的,还说要去亲自给他泡陛下御赐给三爷的红茶品尝。想来,能让管家大叔这般客气对待的人。应该不是咱们府上的敌人才是!”

“你小子,倒是越学越机灵了!”

老管家做事,向来很有分寸,这个,萧一奇还是很信得过的,听小厮说,老管家对沈鸿雪用了府里最高的礼遇,他便知道,他这次与沈鸿雪的见面,不会是刀风剑雨,唇枪舌矛的不好情景了,“走吧!回府里去!瞧瞧沈家少爷,是来找我干嘛的!”

神机营离萧一奇的府邸不远,策马小跑了约莫两盏茶的工夫,萧一奇就和小厮一起,到了府门口。

沈鸿雪来时乘骑的乌云盖雪立在门外,光滑的毛皮,亮的像是能照出人影儿来,惹得萧一奇这喜欢马匹的人,又情不自禁的站住了下来,摸了摸它,从腰间的口袋里抓了一把燕麦出来,看着它不紧不慢的吃完了,才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进了府门。

在皇城,尤其是富贵人的圈儿里男子,为携带金贵东西方便,都会让裁缝额外做一个方形的厚布口袋,串在腰带上面,萧一奇也不例外,只不过,旁人都是用那口袋装银子铜钱之类的东西,他却是只会用那口袋装上好的燕麦,随时见到好马,就要上前去,给那马儿喂点吃的,套套近乎。

正堂里,老管家刚刚给沈鸿雪端上了一盏用御赐茶叶冲泡出来的红茶,茶香袅袅,宛若轻歌慢舞的窈窕女子,让人只是闻着,就能心醉。

但此时的沈鸿雪,却没有品评这好茶的雅兴,满心里想着的,都是萧一奇何时才能归来,他何时才能跟萧一奇……把自己心里的疑惑,跟他问个清楚明白!

这很重要。

重要到他,沈家,可能还有王家,对以后许多事情的态度,是求财,还是……

“鸿雪,你怎么招呼都不打一个,就突然跑来了?!早知你要来,我说什么也不能挑这个时候出去啊!”

萧一奇从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失礼,当然,这个“任何人”里,不包括王诺兰,虽然,他还不知道沈鸿雪的来意,但,是友非敌,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来,坐,快坐,王伯,你去吩咐一下厨房,让厨子们多准备几个菜,今晚,我要跟鸿雪好好儿的喝个痛快!”

“都这会儿了,你还用名字来称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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