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点多他们就各自回家睡觉了。我和二万都是未婚的,过年那段时间也就回自己家里住,所以没住在镇上的出租屋。我住得最远,他们走了我才准备着回青石大坟村。在路上倒是碰上了点小麻烦,吃烧烤的时候喝了点酒,回家中途小腹就有点反应了。我那时已经回到青石镇了,把车开到偏僻的居民楼附近,想找个巷子解决点生理问题。正巧看到了两只文雀在小巷的昏暗处偷摩托车。
在过去的话,偷来的摩托出手还算值点钱,干这行的文雀很多。到了现在这个年代,国产小轿车多起来了,卖的又不贵。摩托车不怎么值钱了。
偷摩托车的话,一般作案都会由两个人一起协作进行。一个负责望风,一个负责开锁,实在不行就撬锁。对没有个人车库的,通过踩点了解要偷的车后,一般选择后半夜下手。常常一次偷多辆。这种方法运作的最多。
对白天的摩托车,那些艺高人胆大的偷车贼,一般跟踪到目的地,很多人没有停车落锁的习惯,认为时间短马上就回来了。其实此时是极易被盗的。像只锁车头锁的车,偷车贼只需要几秒的时间就可开走。即使在闹市区也有敢于当众撬断链锁的贼。曾经见过一个朋友在离开摩托车10分钟内,他的钢丝锁就被撬坏了锁心。幸亏及时发现,没有成功被盗。
大型的团伙配有汽车,把想偷的摩托车架上车,回去慢慢研究.曾经有人用大铁练把车轮和楼梯扶手锁在一起,第二天发现车体被卸走了,只留下一个车轮和铁链。
文雀作案都聪明得紧,如果白天干活,在人多的地方,他会放一顶头盔在你的车上,让别人以为车子是他的,他是在弄自己的车子。这一般是有同行放哨的,哨子就会尾随着离开自己摩托车的车主。守着,防止车主回到停车的地方。车主走后,也有的把你的车子推到远处的角落,他再慢慢弄。团伙作案的在市内都有根据地。南城的车子一般都销往佛都,阳州甚至花山。
我看着那只望风的文雀就不怎么专业。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那个哨兵就站在离负责开锁的文雀很近的地方。这样子的话,毫无放哨的作用。而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有一种解释!他是新手,所以他没有安全感,下意识地想接近自己的伙伴。也不知道他是是作贼心虚还是紧张过度,警觉性太低了!一直没有发现我这个在附近撒尿的人。
我当然有那个见义勇为的心,但没理由憋着尿去制止两个偷车贼。我放轻脚步和撒尿的声响,一边撒尿一边观望着他们的情况。从我看见他们开始算起,他们忙乎的时间远远超过五分钟了,一般偷车贼都是没什么耐心的,假如他们手法娴熟的话偷车最多用三分钟,五分钟之内搞不定就放弃离开。这两只偷摩托车的小文雀显然都是新手。
撒完尿之后,我静悄悄地靠近那两只敏感的文雀∵得不到十米远的时候,似乎被哨兵看到了。那胆小的哨兵愣了愣,没敢大声叫喊通知他的同伙,那吊货竟然独自绕着巷子跑了。而那台准备被偷的车停在墙角边,去路是被堵死的。这也可以判断,他们没有偷盗的经验。而另一只文雀发现不对劲抬头张望的时候,我已经出现在他身旁。
借助昏暗的灯光看那只开锁文雀的脸,很年轻很稚嫩,应该跟二万的年龄差不多。他见到我,手脚不由自主地抖动,脸色立即红成猪肝色然后又接着变青了。他想跑,可身体已经极度紧张不受控制了,根本就跑不动§唇在颤抖着,眼睛还泛着点泪光,噗通一声就跪下去了。但他又不说话,我们俩一个站着一个跪着,一直持续了两分钟。
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真的,那时有点脑塞的感觉。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并没有想过要张罗人来捉小偷。“你……”
“大哥,大哥,我第一次偷车。真的,真的是第一次偷。给个机会!”这只文雀的口音不像是外省人,但也不像纯正的南城口音。然而,这小文雀眼睛东张西望一看就是想跑,我果断就踢了他一脚。“我不叫人,但你也别想着跑。你们这群偷车贼跟谁的?”
“大哥,别打别打。我真的是第一次偷车,你要相信我。真的!真的!”
我当然相信他们两个是第一次出来打猎。而且还是那种游击队,并没有团伙。有团伙的话,绝对不会让这么水的新手来干开锁这活。
“我给你一次机会,再给你五分钟时间。你能开到,我当没看见。开不到!你就看着办吧。”那小文雀是个十分胆小的货色,跟飞镖那种偷不来就抢的大文雀比起来,简直就弱爆了。
我看了看他们准备偷的那款摩托车,很旧,锁也不是现在流行的那种很复杂很难开的原子锁。小文雀听完我的话,爬起来。捡起刚才受惊吓弄掉在地上的类似与钥匙圈的那种钢丝。
“跪着!”
那小子又噗通一声跪了下去。然后熟悉地把钢丝拉直,一端折成一百三十五度,另一端随意套弄。那货套弄了很久,好像找到了感觉似的。把手能固定住锁芯,插入拧一下就开了。我没有手表,不清楚他具体用了多少时间,估计就搞了三分钟时间左右。
这小文雀看着锁开了,长叹一口气,低声问我。“大哥,我…可以走么?这…这车归您了。”敢情这货把我挡成了拦路虎,是同行之间的黑吃黑。
我压低声音,用威胁的口吻跟他说,“再给你五分钟时间,把锁锁回去。办不到,你看着办。”
他开锁的方式是技术爆破,不是暴力开锁,再锁上肯定是可以的。但把锁重新锁上比开锁更难,这要求把握铁丝的控制度要更加精确。小文雀心里肯定是日了我一顿。不知道为什么他好像特别怕我,埋起头又在那一股脑的套弄那铁丝圈。但这小文雀却出乎我的意料,他比刚才开锁用的时间更短,一下子又锁上了。
我心里觉得很是好笑,忍不住稍微嘴角一歪,冷冷地说,“滚!”
那小文雀,屁颠屁颠的爬起来就跑。可能是跪了一会,腿抽筋。跑了几步就摔倒了,然后又爬起来,慢腾腾的跑。我在他背后看着,一直笑。
大年三十那晚,在乡下跟父母吃了顿年夜饭。那年的年夜饭,是我一辈子吃的最丰盛的一顿。吃过年夜饭,bipi机接到二万在公共电话亭给我的信息,让我去冰室找他。可我怕在冰室附近见到妃暄,没打算去。闲在家也无聊,想去青石镇的影吧看部电影。
99年南城也就新区有个电影院,想看电影又舍不得电影院高昂的电影票的话,就去影吧。影吧也就是租碟(dvd影带)的地方。说明白点就是室内摆了好几部部小电视,都配有dvd机♀了碟,家里又没有dvd就可以在花点小钱在那看电影。我看了部老电影,张国荣的《霸王别姬》,曾经和妃暄在新区的影吧看过这部电影。她很喜欢张国荣,但接受不了他的性取向。
看完出了影吧,站在门口点了根烟。听到影吧旁边巷子发出很吵闹的声音。四五个烂仔在殴打一个躺在地下双手抱头的人。而被打的这个人,就是昨天偷车开锁的文雀。我点了根烟,站在巷子前,一直看着他被人打完为止。打人的那几个烂仔离远还骂了我一句,“看什么看!病黑眼。”我也没理会他,依旧站在那,骂我的烂仔觉得我无视了他,从巷子里走向我,等他看清楚了我的脸。立即就跑回去拉着其他人从巷子另一端跑了。我沈计言虽然不及二万这九指蛮霸那么出名,但还好,借了二万的光,那一夜在林记狗肉煲让青石镇很多行蛊惑的人一同记住了的名字。那个烂仔是认出我来了。我肯定这几个打人的烂仔不是老枪的人,因为老枪的人绝对不会是这样的软蛋。
我看着小文雀怪可怜的,就坐在那巷子口的石阶上抽烟。过了好一会,那只躺在地上的文雀才站起来,拨弄了一下他的头发。我怎么看,也觉得他是在整理他的发型。他吐了口唾沫,滤清嘴巴里的血。慢腾腾地走到我身旁。双手握拳,字字铿锵地说了一句话。“我晓得你是谁,我想跟你。”这个少年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悲伤和痛苦。
我轻笑吐了口烟,“你是偷车被逮住了才被打?”
“昨晚真的是我第一偷车。”
“那,他们为什么打你?”
这偷窃的少年不说话了,脸上悲怆的情绪更浓。我们沉默了一会,谁也不说话。我按灭了烟头,“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骟鸡。”
“呵呵,骟鸡?取得很贴切啊。”“你胆子那么小,当不了古惑仔。”
…
各安天命 八
?37.
那时还没普及义务教育,所以二万16岁才读着初二。况且那个年代文化教育落后的南城市民对读书并不重视。骟鸡是16岁那年跟我的。在这里,我只能说!他“应该”是16岁。
骟鸡可以是说是一个孤儿,但他又有着很多“父母”。在他懂事之后,他的父母就换了三次。他被第一对父母亲从人贩子手里把他买下来的时候是在毗邻南城的一个县级市里。当然!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懂事之前被当作货物一样被买卖了多少次。骟鸡这个名字是他第一对父母取的。他告诉我他第一对父母也不是什么好鸟。
农村的说法里骟鸡就是通过外科手术摘除了睾丸的公鸡。阉鸡已经是个很古老的行当,公鸡在阉割之前很富有攻击性,活动能力很强,往往把喂它的饲料很快消耗掉,养鸡成本高居不下,而且肉质很差。阉割过的鸡会性情大变,变得胆小,甚至可以代替母鸡照顾小鸡。所以我猜测,帮他取这个名字的“父母”,是想让他更容易养活,不浪费那么多成本,帮着照顾弟妹。
所以他没有自己的名字,他只知道他懂事起别人就叫他骟鸡。而且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年出生,祖籍是哪,自己到底是姓什么。不过,他第一对“父母”取的这个名字很贴切,骟鸡恰好就是一个胆子很小的人。也许是家庭的缘故吧,骟鸡没有读过书,第一次买下他的是一对不能生育做肉猪养殖的夫妇。
骟鸡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对夫妇会把他又转手了给别人,他那时还很小。如果不是他第二任父亲喝醉酒骂他是个狗剩种,他也不会知道自己之前还有一对父母亲。他跟第二任父亲在潮州一起生活了十年,那位养了他十年的父亲是个赌鬼也是个酒鬼还是个文雀,买下他是为了把他培养成一个扒手帮他赚钱。可惜一天,他的赌鬼父亲输了好多钱,不得不把骟鸡转手给债主抵债。那个赌鬼父亲对他根本就没感情,充其量就是把他当成一件工具,输掉了也就输掉了。而骟鸡却因为能摆脱第二任父亲开心了好久好久,因为那个酒鬼父亲每逢喝醉了酒,就会对他拳打脚踢。
他第三任父亲,是个古惑仔,不过却是一个干着最低端勾当的古惑仔,靠偷车维生nad1(他看重骟鸡偷窃的手艺,从骟鸡第二任父亲的手里把他赢了过来,还把他带回了南城青石镇——一个对于骟鸡来说很陌生的地方。
第三位父亲也没跟他相处很久,就因为偷车被捉进了监狱。骟鸡,他又成了一个孤儿!我跟骟鸡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确实是他第一次偷车,他第三任父亲,一直想把他培养成为一个偷摩托车的高手。可惜还没完全教会,他就蹲进了监狱。他“爸”进了监狱,没人养他,他又不会别的谋生活当,只能靠着偷窃这门手艺在南城青石镇谋生。有一天,他在街上看见自己的同行被人逮住了,暴打一顿,双手被砖头砸的血肉模糊。他开始对偷窃产生了畏惧感,他再也不敢做扒手了。
但他并不会其他谋生的手段,十六年里除了偷窃和苟且偷生他什么都没学会。他住在“父亲”的家,但他饿了。他只能继续去偷,但他又不敢。所以他想起了他“父亲”在入狱前教了他那么一点的开锁技术,他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同伙,那个人答应帮他散货。可惜他第一次干那种活就被不靠谱的同伴弃之不顾。
骟鸡是个很瘦小的人,或许他比二万还要长上一两岁。但他是自小就营养不足的缘故罢,导致他看起来比二万还要稚嫩。青石镇的烂仔liu氓总欺负他,没有目的,就是想欺负他而已。那时候的骟鸡胆小怕事,又骨瘦如材,也就只能任人欺负。后来他跟了一群烂仔耍,当他们的小弟。他愿意去当烂仔的小子,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也想去欺负比他弱小的人。
可他的烂仔大哥,并没有把他当小弟,只是把他当成一条狗。偷车那个晚上,也就是他的烂仔大哥指使的。他答应帮骟鸡,只要偷到车就帮他散货换成钱。可那晚我碰巧出现在巷子里,坏了他们的大事。骟鸡在我手里跑掉了,却也照样要东躲西藏。要躲避他烂仔大哥的“追杀”。
而我在影吧旁边巷子看到的,正是他大哥逮住他之后,亲自动手教他“做人”。
有一个晚上,他的大哥说,要带他见识一些大世面。所以骟鸡第一次见我,是在林记狗肉煲外围。
我最终还是收下了这个小弟,他是我一个收的小弟nad2(在这里不怕说句真心话。那时我收下的目的也很纯粹,并不是我心软可怜这个少年。而是我在想,在沙场养着一个走投无路的狗,至少总会比养着在盲蛇手里接手来的狼要忠心耿耿得多。
可是,我错了。骟鸡最后成为了我生命中,征途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兄弟。也许没有他的忠义,也就不会有十年之后的沈先生。
38.
南城的四月,小雨连绵不休并且带着回南天的湿热(梅雨天)。所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清明的前两个晚上,我在青石镇乡下老家住,那晚族中的一个长辈去世了是回去奔丧。
我见过其他地区的奔丧方式。西藏蒙古的天葬最高贵,湘西的赶尸最怪异,但个人觉得最独特的是广西某地的风俗,人死后立即要放鞭炮。次日大宴,即使死者家中再穷也要宰猪大宴几日。而且要在家中堂前曝尸十五天才下葬,遇上夏天也依旧如此,即使是尸体已经发臭腐烂。而最不忌讳死亡的是潮汕地区,在很多地区路人见到送殡的人群,是避而不及。但在潮汕地区,路人见到出殡的送葬队伍,即使是不认识死者都会上去烧三根香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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