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陆陆续续也上床睡觉,关了灯。
但更不似往常地,她把手机也带到了床上。她一向是不带手机上床的,没有睡前玩手机的习惯。
幽暗的手机光映在她的脸上,但是手指却没有动作,只是眼睛看着。屏幕一暗,就去按一次锁屏键,让它再亮起来。
一次,两次,三次...
她在等。
她在等那个人微信过来,问她点什么,只要问一点,一点点,她就愿意和盘托出,悉数相告。
最后一次屏幕亮了,显示0:00。但依旧没有任何提示,空空如也。
关机吧。
可那个人,难道就一点都不好奇么?还是说,她根本就不想知道,她无所谓,她不在乎,她不爱她。
顾以笙把手机放到床边,平躺着,脑海里渐渐浮现出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来。她不满时悄悄撇嘴的样子,她害羞时低下头的样子,她嚼着饭嚢鼓着嘴巴的样子...
她是付清许。
清许,你应该不知道吧?其实我喜欢的一直都是女生,所以大学三年,我没有男朋友,也一直拒绝得干脆果断。
想必你不会知道我当初跟家里出柜时的绝望与痛苦吧?还好我挺过来了。可我变得不爱交际,不善表达...算了,不提。你不会知道的,因为你不必知道。
让我想想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大概是大一刚开学的十佳歌手吧,我是文艺部的干事,是调控音响的,你是选手。彩排的时候,你唱了一首《外面的世界》,这首歌我很喜欢。当时我问你“副歌的时候伴奏要再响一点吗”,你笑着摇摇头说不用。唱完走下台,你还跑到我身边,和我说了一声谢谢。
我喜欢你的歌声,喜欢你歌声里的清澈干净。正式比赛的时候,还有几个男生给你送花了呢。大家都很喜欢你。
这些你都不记得了吧?你还记得那时候的我么?
可我记得那时候的你,你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有一只卡通小猫。你像那只可爱的小猫。
是的,我是真的喜欢你。我喜欢你的善良,喜欢你的软糯,喜欢你福至心灵时的幽默通透,也喜欢你有时突如其来的淡淡忧愁。
你的所有样子,我都喜欢。
傻瓜,喜欢了你两年,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吃饭慢而且不吃辣呢?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生日呢?我知道你爱吃肥牛生菜。我知道你喜欢钢笔,最喜欢百乐,还一定要用ef尖。我也知道,每次你言不由衷的时候,都爱眨眼睛。
这些我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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