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打各种零工,要说他头脑确实很适合做生意,打了两年工,便自己拿着工钱去摆摊。
他脑子灵活做了下市场调查,卖的东西走的比较快,等周围人跟着他卖同样的,他又换别的了,加上他嘴甜,风趣,大多数也都喜欢给他买。
等赞够了租铺子的钱,他当上了小老板,一步步慢慢爬到现在IT公司老板的位置。
林城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太俗,可他爷爷不让他改,说是他爸妈唯一留给他的东西,他就再没有提过要改,再后来,他想把爷爷接去市里,老人家舍不得自己根,他便雇了人在村里照顾老人,还开了超市,再办了个风力发电场,让他爷爷收着别人家电费,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林城不忙的时候都会回村里陪老人,再就是在去年冬天遇见的那个人。
漂亮,聪明,与表面不符的心狠手辣。
他不得不承认他在第一眼就看上了那个人,可惜“她”居然已经嫁人了,还是个傻子!
从迷恋上“她”开始,林城回山上的次数越来越多,倒也没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有空都躲着去看“她”。
看见他们打架是个意外,别人也许没发现,但他看的清楚,“她”可怜巴巴哭的时候,一脚就踢断了林峰的腿,这也是林城发现“她”表里不一的破绽。
林峰家上门闹事那是肯定的,林城无耻的想,或许他可以借此接触一下这个人。
夏云千禧如往常一样在训练林奇,在挡住林奇一击后听见一个细微的脚步声。
夏云千禧停下,拉着林奇装作在散步,几分钟后见那人走过来,一身休闲服,脸上带着七分笑,三分算计,一看就知道不好糊弄。
林城没有和“她”卖关子,直接把视频给夏云千禧看,等他看完才慢悠悠说道:“这东西要是被林峰家里看见,你的麻烦可不小。”
“你想怎样?”这里没人,夏云千禧也懒得装可怜,再说这个人不像轻易就糊弄过去的人。
“交个朋友。”林奇瞪大眼睛虎视眈眈,林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笑眯眯的像只狐狸。
夏云千禧歪歪脑袋,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嗯,好呀!”
林城欣喜于自己“勾搭”成功,夏云千禧高兴自己找到一个冤大头。
就此狼狈为奸(大雾)。
因为金雪梅总担心夏云千禧“红杏出墙”,他们几乎在村子里没有交集,都是在外面见面,夏云千禧也不背着林城训练林奇,在他看来他非常相信自己的实力,林城若有二心,他不介意再背上一条人命,反正不会有人发现。
“你明明可以离开这里,为什么还要留下来?”几天的相处下来,林城知道夏云千禧绝不是简单角色,只是他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
“我?夫唱夫随。”夏云千禧吃着林城献上来的零嘴,一手挥着小鞭子抽走神的林奇的大腿。
因为妇与夫读音太相近,林城默默把夏云千禧说的“夫”理解为口误。
“那个傻子有什么好的?”林城嫌弃的看着林奇,在他看来,林奇这个傻子根本配不上夏云千禧,夏云千禧纠正一下林奇的错误姿势,漫不经心的回答:“他器大活好呗!”
林城扶额,表示不想听“她”毁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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