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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不禁惊讶。

方若华并不带他们远走,在树下石凳上坐好,才看向王经理,轻声道:“王经理是吧?你自己说说,是不是捡了不该捡的东西?”

王经理一怔,脸上便露出几分不好意思,迟疑了半晌,从怀里掏出两个金镯子,还有个银镯子,苦笑道:“要说捡东西,就是在村口东边的山上方便时,正好看见一个小竹篮,里面装了几件金银首饰,我虽然知道出门在外不该贪财,可当时周围真没人,我就把东西拎回去了。”

其实能顶住诱惑的的确不多见,普通人见到金银首饰,不要说金银,就是个铜做的,第一反应也是捡起来揣兜里,拾金不昧的优良作风为什么屡次成新闻,还不正是因为太罕见。

看着金镯子,旅行团的这几人都满脸迷惑:“这首饰有问题?”

方若华点点头:“西藏这边此事到是罕见,在云南境内,苗人聚居之地,路上见到金银,没人会去乱捡,因为有可能是有人在嫁金蚕。”

“金蚕?”

这听起来还真让人觉得有点瘆得慌。

第495章 嫁金蚕

冯乐觉得自己在听故事,但在这样的古庙里,吹着冷风,迎着沙尘,还经历了昨晚那如梦似幻的一夜,谁又敢把眼前的年轻大师口中讲出来的话当成故事。

“所谓金蚕,指的是金蚕蛊,从古至今,在云南那边就十分盛行,苗人多会养蛊。”

“金蚕养得好,能护家防身保平安,也有聚拢财气,还能治许多疾病,古时候苗人养的多,现在到是没怎么见了,就是养蛊,也很少有人有精力去养剧毒的金蚕蛊。”

“自古就有苗疆术士养金蚕,以金蚕杀人后,还可役使人的鬼魂做事,不过听说早在明末时,役使鬼奴的法子就失传,如今修习御鬼术的都不多,除了山西那边的石静斋之外,到不见有人能练出气候,像这等先杀人再御鬼的恶毒之术,更是要求严苛,即便有人想练,恐怕没练成之前就没了好下场。”

“养金蚕的人大多数也下场不太好,必须要在孤,贫,夭三字中选一个,如果养到一半不想继续养,金蚕的主人便会准备一包金银,一包香灰,扔在道边,若是被人捡去,金蚕也会跟着那人走,苗人多称为嫁金蚕。”

方若华说的平淡,旅行团这几个被吓得不轻。

那个王经理更是惊得将镯子一扔扔出老远:“我,我可不知道!”

他家中富贵,生活顺遂,儿女孝顺,半辈子都过去了,又不是少年中二病时期,没想过拥有高人一等的能力,更何况还是什么金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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